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巴金自傳 | 上頁 下頁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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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半月刊出到二十四期,我們正準備著大規模的舉行周年紀念的時候,這刊物就突然被封禁了。被封禁的理由,說起來也許沒有人會相信,是提倡女子剪髮。在十幾年後的今天,除非像官廳那樣發命令,否則你如果公然反對女子剪髮,那麼別人不說你是一個拜物狂(關於這個,希特勒的對頭侯爾希非爾特很有研究),就會罵你沒有腦筋。但是在我們的那時候,女子剪髮卻是一件大逆不道的行為,所以我們罵過「水漩公」(當時的統治者劉成勳的綽號「水漩」和「滑頭」同意),不要緊;我們鼓吹革命也不要緊;而且我的第一篇文章在那刊物上發表時,也不曾引起過任何的麻煩,那時候,我不過是一個小孩子,很會寫些感情的話語,我大膽的憑著個人的直覺否定了整個現社會制度的存在,而且有著一股傻勁,覺得為一篇文章殺頭也算不了一回事。那文章在現在發表也會成為問題的,可是在當時卻平安的過去了。這也不要緊。要緊的卻是——那時候四川有三個女學生剪掉了髮辮,社會轟傳,我們高興。所謂「省會警察廳」馬上出了佈告禁止女子剪髮,我們的刊物上接著來了一篇不客氣的批評。以後大概還有過兩三篇這類的文章,有一篇還是那三個女子中的一個寫的。這一來警廳覺得應該維持面子了。便派了兩個人來和我們辦交涉;他們要我們以後不再提倡這種事情,並且要把前幾期的刊物存數全部帶走。他們的態度還算客氣,他們是預備來和我們妥協的。不幸是我們這群傻孩子,做事只知道走直路,從不會拐彎,更不知道妥協是怎麼一回事情。我們拒絕了他們的條件,和他們起了爭執。結果他們拿走了二三十本存書,我們卻不斷地寫信到警察廳去質問。最後他們沒有辦法,只得下了查禁的命令。這可以說是我們逼著他們做出來的。我們秘密地出了一期停刊號,詳細的記載著這事情的經過。那裡面的兩篇長文的確寫得慷慨激昂,是出於一個年紀較大的朋友手筆。我讀著它們,血就會沸騰起來。這朋友不久在高等師範畢了業,便因了生活問題到別處去了,以後我也再沒機會和他見面。聽說他四五年前在一個悲慘的情形下面斷送了性命。 我們的刊物在當時算是很能暢銷的。每星期一出版,不到半個月就完全賣光。不過收賬不容易,所以期期大虧本,使得我們每期只能印一千份,又無法再版。我對於這刊物出力不多,而且我一共只寫過三四篇文章。但是朋友中有幾個人的犧牲卻使我十分感動。有一個朋友常常為著刊物當衣服,他為了使思想和行為一致起見,曾拋棄了學業到一家裁縫鋪去做學徒,晚間弄得滿指頭都是針眼跑到社裡來服務。我當時很受他的道德的感化。這朋友現在還活著,不知道他活得怎樣,我許久沒有和他通信息了。但讓我在此地祝福他一次。 那時候另一些人正要創辦一份月刊,聽見我們的刊物被封,就托人來約我們幾個人加入他們裡面。給他們幫忙。他們原想利用我們,但我們這幾個傻孩子不通世故人情,不會和人客氣。他們要我們發表意見,我們就發表意見。他們讓我們做編輯,我們就做編輯。 第一次開編輯會議,沒有什麼爭論。五個編輯裡面雙方各占兩個,還有一個算是總編輯,可以說中立派。在第二次的編輯會議裡我們應該將第一期月刊的稿子集好,大家不能夠隨便敷衍了。我們這方面提出兩篇關於女子剪髮的文章,兩篇關於社會問題的文章。我自己寫了一篇《中國人的到幸福的路》。總編輯還好說話,對於我們提出的文章,他都通過,有一篇他說可以留到下期發表,我卻堅持著非登在創刊號裡不成。他也就承認了。 他們那方面的文章大半是些「之乎者也」的東西。平時不作聲的我,這一次發表了許多的意見,而且變得非常固執了。結果除了那兩個編輯的文章外,別的都沒有被通過。 那兩個編輯中有一個是四十多歲的半新不舊的老先生。 他自然不高興我。他拿起我的文章躺在籐椅上,翹起一雙腳,用國文教員看課卷的態度把它看了一遍,結果發出一聲冷笑說:「這篇文章會把鼓打響的。」 「不要緊,有我負責。」我強硬地說。 「哼。」他皮笑肉不笑地望了我一眼。 誰知道兩三個月以後這個人居然會做了外國語專門學校的學監,我正在那個學校讀書。我每天和他見面。他好像不認識我,我自然也不會對他點頭。終於有一天他找到了報復的機會:學校在造房子,我為了方便把辦公室當做過道穿過了好幾次,校長沒有說話,他卻跑來干涉我,我望他那拘攣著的臉,不由得想起了編輯會議的情形。 第一期月刊出版,我們勝利了。想利用人的結果反被人利用。學監之類就暗地跑到警廳去告發,警廳不來管我們。我們卻因此和他們起了爭執,結果是我們這方面的八個人登報脫離,而他們也就把這刊物停了。 半年以後我們又辦了一種週刊,名稱是《平民之聲》。這一次是我主持編輯事務,通信處就設在我家裡。第一期刊物編好,我們非常高興,我們天天到印刷局去看校樣,我們在旁邊守著工人把鉛版上架。印刷局這次一定要我們把稿子送到警廳去檢查,我們只得把清樣送去了。是那個學裁縫的朋友送去的。我們幾個人就在印刷局裡面守著那印機轉動,還帶了絕大的注意看著每兩份連在一起的刊物一張一張的從印機上飛下來。那種激動,那種熱心使得我們每個人甚至忘了晚飯。 傍晚時分一千份刊物印成了,我們把它們帶到作為發行部的另一個朋友的家裡,我從那裡再走回家。一個警察在我們公館門口徘徊,像在等候什麼人似的。 「四少爺,這封信是你的不是?」看門的老頭兒看見我跨進門限,就站起來把一封信遞到我手裡。 信封上寫著「送新世紀雜誌社收啟」,地址沒有錯。我拿出一張名片把警察打發走了。 我連忙拆開信看,裡面全是官話,但意思很明顯,第一期刊物看見了,言論過激,「對於國家安寧恐有妨害」,所以不能許可發行,但是希望以後怎麼樣怎麼樣做,「庶不背乎造福社會之主旨」。措辭總算客氣。這真叫做「自討沒趣」。我們不送檢查,他們倒也不管;送去反而招了麻煩來。可笑的是刊物上面橫排著「新世紀若干年」字樣,人家卻把這當做了刊物的名稱,而「平民之聲」四個大字卻沒有被人看見。 第一期的週刊依舊半公開地在外面賣著。不過我們在第二期上面登了一個簡單啟事:「本刊第一期警廳禁止發售,對於訂戶無法補送,敬請原諒。」 第二期出版,倒很順利。在第三期上我的一篇短文被刪去一段,我們用墨筆輕輕一勾,就對付過去了。第四期換了一家比較便宜的印刷局,他們很認真,我們以前的辦法,是一面付印,一面送檢查。這家小印刷局卻要等到清樣檢查後發了回來,才肯開印,本來我從第四期起開始發表題作《托爾斯太的生平和學說》一篇長文,這自然說不上什麼研究,唯一的秘訣只是抄書,第五期週刊上正登著論托氏的社會思想的一段,開頭有五六行被檢查員用紅筆勾去了,便沒有能夠被印出來,但卻也注明被刪去若干行的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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