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居正大傳 | 上頁 下頁 |
五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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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居正底地位真是尷尬,所以只有痛快地數責。所謂「委之於私家,陷之以難卻」,也許是指送到江陵張文明底手裡,但是這只是懸想,沒有證明。 文明是一個放浪不羈的人,居正當國以後,當然增加文明底威風。萬曆初年禦史李頤前往廣西,路過江陵,看見文明氣焰太大了,和他頂撞一下,居正便取消李頤底禦史。居正不是不曉得文明底放恣。他說過:「老父高年,素懷坦率,家人僕輩,頗聞有憑勢淩鑠鄉里、混擾有司者,皆不能制。」(書牘五《與楚撫趙汝泉言嚴家範禁情托》)在「子為父隱」的社會中,居正只能這樣說,但是文明底放恣,已經顯然。參與這一切的有居正底弟弟,有他底兒子敬修,也有他底族人子弟。萬曆二年,居正說過;「敝族家人,雖頗知奉法,然小小擾混,未必盡無,銜勒鈐制,不敢一日釋也。」(書牘六《答總憲廖春泉》)這裡透露族中底情態。至於僕役底橫肆,在書牘中看到的更不只一處。 從這許多方面看來,劉台所稱「居正之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內地而在邊鄙」,又稱居正「輔政未幾,即富甲全楚」,不是沒有根據的。但是這是明代的風氣。在腐化的空氣中,居正曾經和兩廣總督劉堯誨談起: 尊示謂稽察吏治,貴清其本源,誠為要論,顧積習之弊.亦有難變者。一方之本在撫按,天下之本在政府。不穀當事以來,私宅不見一客,非公事不通私書,門巷闃然,殆同僧舍,雖親戚故舊,交際常禮,一切屏絕,此四方之人所共見聞,非矯偽也。屢擬嚴旨,獎廉飭貪,欲庶幾以身帥眾,共成羔羊素絲之風,而終不可易。乃苞苴之使,未嘗絕也;鑽刺之門,未嘗墐也,雖饗荼茹堇,徒自苦耳,何裨于治理耶?雖然,不穀固不敢以人之難化,而遂懈其率之之心也,早夜檢點,惟以正己格物之道,有所未盡是懼,亦望公俯同此心,堅持雅操,積誠以動之,有冥頑弗率,重懲勿貸,至於中傷毀排,則朝廷自有公論,可勿恤矣。(書牘十一《答兩廣劉凝齋論嚴取與》) 人是畢竟不免受環境支配的。假如居正不生在腐化的空氣中,或即生在這個空氣之中,而沒有那樣的父親,也許他在「正己格物」的方面,會有更大的成績。 居正當國以來,整頓財政,到現在已經有了相當的成就。在他整頓的時候,追比田賦積欠,每年帶征三成。納稅的百姓,看到增加三成,當然認為負擔太重。萬曆三年,居正底門生,禦史傅應禎疏稱「小民一歲之入,僅足給一歲,無遺力以償負也。近乃定輸不及額者,按、撫聽糾,郡、縣聽調,諸臣畏譴,督促倍嚴,致流離接踵,怨諮愁歎,上徹於天。」這是一種讜論。在應禎上疏的時候,居正當然有許多不快,但是到了萬曆四年,他知道財政方面,已經穩定,同時他也看清賦稅方面,有改革底必要。七月居正疏稱: 臣等又查得隆慶六年六月詔書一款,自嘉靖四十三年、四十四年、四十五年,並隆慶元年錢糧,除金花銀不計外,其餘悉從蠲免,其二年、三年、四年,各量免十分之三。至於淮安、徐州以水旱,廣東惠、潮二府以兵傷,則並隆慶二年、三年,亦從蠲免,恩至渥矣。乃該地方猶不能追納,至萬曆二年,戶部乃議於拖欠七分之中,每年止帶征三分而民猶以為苦。何也?蓋緣各有司官不能約己省事,無名之徵求過多,以致民力殫竭,反不能完公家之賦。其勢豪大戶,侵欺積猾,皆畏縱而不敢問,反將下戶貧民,責令包賠。近來因行考成之法,有司官懼於降罰,遂不分緩急,一概嚴刑追並,其甚者又以資貪吏之囊橐,以致百姓嗷嗷,愁歎盈閭,鹹謂朝廷催科太急,不得安生。夫出賦稅以供上者,下之義也;憐其窮困,量行蠲免者,上之恩也;於必不可免之中,又為之委曲調處,是又恩之恩也。今乃不知感戴而反歸過於上,則有司官不能奉行之過也。然愚民難以戶曉,損上乃可益下,頃賴皇上力行節儉,用度漸纖,又以北虜納款,邊費稍省,似宜曲垂寬恤,以厚下安民。合無敕下戶部,查各項錢糧,除見年應徵者,分毫不免外,其先年拖欠帶征者,除金花銀遵詔書仍舊帶征外,其餘七分之中,通查年月久、近,地方饒、瘠,再行減免分數,如果貧瘠不能完者,悉與蠲除,以蘇民困。至於漕運糧米,先年亦有改折之例,今查京、通倉米,足支七、八年,而太倉銀庫,所積尚少,合無比照先年事例,將萬曆五年酒糧,量行改折十分之三,分派糧多及災傷地方征納。夫糧重折輕,既足以寬民力,而銀庫所入,又藉以少充,是足國裕民,一舉而兩得矣。臣等待罪輔強,日夜思所以佐皇上,布德元元,輯寧邦本,計無便於此者。伏乞聖明採納施行,生民幸甚。(奏疏五《請擇有司蠲逋賦以安民生疏》) 疏中所稱,除豁免積欠以外,還有漕糧改折的事。糧是實物底徵收,因為北京、通州一帶存糧已足,所以居正提議在漕糧定額太重和災荒的地方,折價收銀,減輕人民底痛苦,同時也增加銀兩的存儲。這一年積糧足支七八年,積銀四百余萬,(《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國家財政,遂造成不可動搖的基礎。 萬曆四年,在水利方面,也有相當的成績。當時管理水道的大臣,一位是河道總督,一位是漕運總督。漕督本來是管漕糧的,但是水道發生問題,漕船便無從北上,所以對於黃河和運河水利,都不容不過問。二月間漕運總督吳桂芳疏稱: 淮、揚二郡,洪潦奔沖,災民號泣,所在淒然,蓋濱海汊港,歲久道湮,入海止恃雲梯一徑,致海擁橫沙,河流泛溢,而鹽、安、高、寶,不復可收拾矣。國家轉運,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設官,亦主治河而不知治海。臣請另設水利僉事一員,專疏海道,而以淮安管河通判,改為水利同知,令其審度地宜,講求捷徑,如草灣及老黃河皆可趨海,何必專事雲梯? 雲梯關是當時黃河入海的海口,老黃河、草灣都在附近,是黃河屢次決口底所在。桂芳主張多開黃河入海之道,黃水去了,淮水隨同出海,高郵、寶應的水患,便可減輕。多開海口,不是整理黃河的根本大計,但是在當時淮、揚一帶民生痛苦的時候,不能不算救時的方法。居正沒有治河的經驗,但是他有治河的決心。在他看到吳桂芳底奏疏的時候,他決定發動整個的力量,做桂芳底後盾。他說: 淮、揚之民,歲苦昏墊,朝廷未嘗一日忘,顧莫有任其事者。茲讀大疏,明白洞徹,底績可期。夫治水之道,未有不先下流者。年來但講治水,不求治海,雖費何益?但海口之淤,當必有因,似宜視水必趨之路,決其淤,疏其窒,雖棄地勿惜,礙眾勿顧,庶幾有成也。設官及留餉諸事,一一如教,屬所司複允,惟公堅定而力圖之。(書牘八《答河道吳自湖》。按題銜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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