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袁崇煥 | 上頁 下頁 |
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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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袁崇煥這一十足的「傻瓜」,立身行事,與溫截然相反,儘管立過很大的功勞,還是落得千刀萬剮,罪及母弟、妻、女,就是「理所當然」,不是為怪的了。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儘管多方搭救,猜忌多疑、剛愎自用的崇禎帝,還是下令將袁崇煥寸磔(折)處死。思宗本來打算對其施行最殘酷的刑罰滅三族,總計要殺300餘人,還虧得何如寵等竭力解救,成基命再三叩頭,請求慎重,才略予減輕。八月十六日,袁崇煥終於在陰謀誣造的「擅殺大將,勾引敵方來脅迫朝廷求和,謀叛欺勢的罪名下被淩遲(即磔刑)處死」。臨行前,崇煥口占一詩: 一生事業總成空, 半世功名在夢中。 死後不愁無勇將, 忠魂依舊守遼東。 此詩表現了他忠心報國、至死不渝的堅強信念和磊落光明的寬闊襟懷。這一年,袁崇煥僅46歲。袁崇煥的家被查抄,家被查抄時,僅「祖遺薄產」及「祖遺屋數椽」。完全證實了他獄中《憶母》、《寄內》詩中所說的「母親已老家何有」、「家無擔石累卿卿」的話。因此,凡稍知其事者無不為之抱屈。袁崇煥的妻子、9歲的女兒以及弟弟崇煜都流放3000裡(家屬在遼東的流放到浙江,後改為貴州,在廣東原籍的流放到福建)。 《明史·》寫道:「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這話未免有誇大個人作用之處,然而確實反映了袁崇煥在抗擊後金戰爭中舉足輕重的重要作用。崇禎帝因袁案自毀「長城」,袁督師之死,給明代歷史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影響。袁崇煥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十載在邊,殫心竭力,慘淡經營,公而忘私,國而無家,表現了強烈的民族意識和崇高的愛國情操。為了抵抗後金的掠奪和進擾,袁崇煥「獨提一旅,挺出嚴關」,「十年來,父母不得為子,妻孥不得以為夫,手足不得以為兄弟,交遊不得以為朋友」,歷盡風霜,備嘗艱險,為捍衛疆土,捍衛關內人民的利益創立了卓著功勳。他不愧為傑出的民族英雄,他的光輝業績永遠彪炳史冊。 淩遲是一種極端殘忍的刑罰。崇禎時,鄭鄤被淩遲處死,目擊者說:行刑之役都提一小筐,筐內藏鐵鉤利刃,時時用砂石磨刀口和鉤尖。人聲鼎沸之中,聽到宣讀聖旨:應該剮3600刀。劊子手百人齊聲應和,像雷鳴一樣,聽的人都嚇得發抖。炮聲響後,人群擁擠至極,根本什麼都看不到。下刀之初,不知道是什麼樣子。只看到一根有丫叉的木頭豎在那裡,上面勒著一根指頭粗的大繩,一個人高高地站在木頭後面,伸手下去,拿了肝肺兩物,放在丫叉上。又突然將繩子引下,這時剮肉的人一擁而上,多得像刺蝟毛一樣。片刻之間,小紅旗向東飛馳而去,說是把刀數報入宮中。 袁崇煥被淩遲時,情形當亦相似。《崇禎遺錄》載當時哄傳袁崇煥謀反,人人切齒。等到行刑時,百姓分食其肉。這些肉食者中,固然有許多聽了流言蜚語、不明真相的百姓,但是恐怕也有製造流言蜚語的反東林內閣的爪牙。目的是使思宗堅信不疑袁崇煥確是「罪有應得」,以便進一步陷害東林,為閹黨翻案。 黃尊素《說略》中有:熊廷弼待勘都下,每遇朝審時,行路之人必以瓦礫擲熊,以致滿面流血。論者說這是王化貞收買的人幹的,目的是假借民意,加重熊廷弼的罪名,為自己開脫罪責。楊士聰《玉堂薈記》說:「蜚語皆出自內閣」,然則啖袁崇煥肉事亦是溫體仁、梁廷棟之流仿效劉瑾先例,效王化貞故智,促使其爪牙為之,這是完全可能的。 現把袁崇煥詩《入獄》抄錄如下,以見袁督師入獄後的心境: 北闕勤王日,南冠就執時。 果然尊獄吏,悔不早輿屍。 執法人難恕,招尤我自知。 但留清白在,粉骨亦何辭。 從這首詩中可以看出袁崇煥當時的心情是複雜的。 頷聯表明早知今日受辱于獄吏,悔不昔日戰死於沙場。 頸聯暗指為了整肅軍紀而殺毛文龍,責滿桂因而招來怨尤。尾聯表現出了於謙那種「粉骨碎身全不顧,只留清白在人間」的犧牲精神和坦蕩胸懷。 袁崇煥是一個難得的軍事天才。由於袁崇煥的冤死,後來孫承宗的辭去,直接間接地打擊了抗擊後金的軍民,削弱了明軍的軍事力量,給後金一步一步地侵佔邊疆(如後來攻佔錦州、松山等地),並且多次進犯內地造成了有利條件。袁崇煥的冤死,使明朝「兵臨城下,而自壞萬里長城」,失去了真正能負起鎮撫遼東的棟樑,亦為後金進掠明朝江山搬去了大障礙。 真正如《明史》所評:「自袁崇煥,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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