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吳三桂大傳 | 上頁 下頁
一四九


  令人驚異的是,朝廷對此重大情節竟不予審查,極力回避,只說胡、舒兩氏「飾言」掩飾而了之。這些跡象不能不使人懷疑,兩藩的藩下人幾乎同時「背主」揭發,難道是巧合?是否受朝廷暗中指使?否則他們何敢如此大膽揭發赫赫的王爺!如,聖祖暗中指使康親王傑書做精忠的工作,授意他進京「陛見」,目的就是調虎離山,至京捕抓處置!精忠當然明白,他為了表明自己對朝廷忠心不貳,決心悔罪,便毅然來京。很清楚,精忠來京,是聖祖施的一條欺騙之計。精忠的弟弟昭忠等起來揭發,也令人懷疑是否受了聖祖指使的朝廷大臣的「啟發」?這同胡氏、舒氏揭發兒子的情節何其相似!至於逮捕他們的辦法和手段,完全都是預謀策劃好的。

  種種跡象表明,朝廷對耿、尚的處置,是有預謀的政治謀殺,不是因一般刑事處死。處死一人即可,還得處死其子、兄弟,再擴大至他們的部屬。這就說明聖祖及其統治集團是把尚、耿視為一股政治勢力或政敵,從肉體上加以徹底消滅的!對他們的首要人物施以最殘酷的刑法,正表明聖祖對他們痛恨的程度。尚之信託了其父尚可喜的蔭庇,死得倒「文明」些。

  這裡,特別要提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聖祖給尚之信平反:「上(聖祖)廉知公(尚之信)貞誠,特旨賜公妻子歸宗完聚,仍賜田房、奴僕,服役養贍。公有未婚女五人皆特恩擇配,複賜奴僕妝奩。」他的子孫至雍正朝皆為官。此事不見《清聖祖實錄》和任何官書,卻載于《尚氏宗譜》。試想,聖祖平反,如無其事,尚家人何敢在雍正、乾隆兩朝續修此譜書時記載此事!僅此一事可以證明,當初聖祖殺之信,完全是出於統治集團的政治需要。

  自康熙始,清朝統治者把這場動亂稱之為「平定三逆」,「三逆」者,吳三桂、耿精忠、尚之信是也!至近世,又衍為「平定三藩」。這不盡符合歷史事實,倒是充分反映了清朝統治者的立場和觀點。公平而論,尚之信稱不上「逆」,耿精忠叛了一年多又「歸正」,則當別論。這場戰亂從叛者方面說,自始至終,都是吳三桂集團在起主導作用,耿精忠仍視為脅從,有過一段叛跡。因此,正確的提法,應是平定吳三桂叛亂。今人所稱的「三藩之亂」等等提法,都是不妥當的。

  三藩以外的人,還有一個重要人物王輔臣,他的結局,也未能逃脫一死,不過死法不同而已。

  據清官方史書記載,王輔臣系「病故」,未曾受刀斧之伐。其實不然。他這個人頗有政治頭腦,當康熙二十年七月,清軍正圍困昆明時,聖祖下詔,令他隨經略圖海進京「陛見」,【《清聖祖實錄》,卷96,25頁。】他便料知此去凶多吉少,打好了主意。行前,他命人取出庫中銀兩,各分成一封,多的達百兩,少的也有數兩,皆用字寫明。剩餘一兩萬兩,放在庫中,封上印條,留下帳簿一冊,記載銀兩、雜物等項及數目。他怕累及部下,將其餘舊帳目全部焚掉。然後,召集諸將吏親隨人員說:「你們隨我很久,東西南北奔走,犯霜露,冒矢石,受了很多苦,現在我即將跟你們分別,你們都要遠走高飛吧!」他根據每人功績大小,各給一包銀子,說:「願歸田的歸田,願入伍的,速投別的軍鎮,誰也不要說曾在我這裡呆過。」眾將吏都痛哭不止。輔臣催促說:「你們快走,我的事由我一人擔當,不連累你們。從今天起,我們就永別了!」他的部屬都被遣散了,還剩下數十人,日夜與他們飲酒。

  八月二十九日,從漢中已來到西安,他照舊同門下人飲酒,飲到半夜,輔臣老淚縱橫,對門下人說:「我起身行伍,受朝廷大恩,富貴已極,前迫於眾人,做了不義事,又做不成,今雖反正,但朝廷蓄怒已深,豈肯饒我!大丈夫與其駢首僇於刑場,何如自己死去!可用刀自刎、自繩自縊、用藥毒死,都會留下痕跡,將連累經略圖海,還連累總督、巡撫和你們。我已想好,待我喝得極醉,不省人事,你們捆住我手腳,用一張紙蒙著我的臉,再用冷水噀之便立死,跟病死的完全一樣。你們就以『痰厥暴死』報告,可保無事。」門人們哭著勸諫,輔臣很生氣,欲拔劍自刎,門人們這才同意,依其法行事。到天亮時,就以「厥死」上報,朝廷沒有懷疑。【《廣陽雜記》,卷4,187~188頁,參見《清聖祖實錄》,卷97,14頁。】

  輔臣如此死法,卻是躲過了懲治。別的姑且不論,他殺害滿洲重臣莫洛,正如精忠殺害範承謨一樣罪大,甚至比精忠罪還重!但他「病死」了,朝廷也就放過了對他的人身懲治,令「停其世襲」之職。他的兒子繼貞在父親歸降後,不僅官復原職,還被提拔為太僕寺卿。這時,既削輔臣的「世襲」,又罷免繼貞之職,其家屬歸旗。【《逆臣傳·王輔臣傳》,卷2,16~17頁。】由此可知,聖祖令輔臣進京陛見,是不懷好意的。他死後,其婿薛英等請攜輔臣骸骨及家口回平涼。兵部不准,令將輔臣骸骨及家口一併送到京師。這不難看出,朝廷本意是把輔臣調來京師,準備拿問的。【《清聖祖實錄》,卷97,14頁。】比較起來,耿精忠、尚之信卻看不清楚「狡兔死,良狗烹」的道理,輔臣倒有先見之明。早在奉命進京之前,輔臣隨圖海駐漢中,聖祖頻頻給他父子倆加官晉爵,他不但沒有欣喜,卻惶惶不安,越發疑懼朝廷此意不善,曾自縊死過一回,被救醒過來。直到這次叫他進京,便預感朝廷要跟他算總帳,不會放過他,讓他不得好死,這才決心以此死法,哄瞞朝廷,使各方都不受牽累。

  祖澤清,是明末遼東明將祖大壽第四子,他據廣東高州響應吳三桂,康熙十六年「歸正」,次年又叛。尚之信奉命率部迎擊,曾一夜馳行一百八十裡抵高州,澤清攜家口遁入山中。十八年四月,聖祖明示:凡屬從三桂叛的各處大小官員,不管出於何種情況,只要歸降一概寬免。惟祖澤清父子受國家厚養,前叛時以為出於不得已,而降後複叛,可知他們父子「甘心從逆」,情罪重大,國法難容,不許招撫,亦不許其投誠,務令各路大軍搜山擒獲。至八月,澤清和他的兒子祖良梗等被搜出,押送京師。十九年二月,父子都被淩遲處死,他的幾個兒子的家口也都被籍沒為奴。【《逆臣傳·祖澤清傳》,卷2,23~24頁。】

  從康熙二十年年底攻下昆明後,至次年二十一年五月,聖祖又逐批處決了吳三桂屬下已投誠的將吏,他們是:

  原任貴州提督李本琛,以「從逆」論處,判磔刑,他的孫子李象乾、李象坤和民籍親弟之子李濟善、李濟民一律處斬;【《清聖祖實錄》,卷100,14頁。】

  三桂任命的將軍王公良、王仲禮、巡撫吳讜、侍郎劉國祥、太僕寺卿肖應秀、員外郎劉之延等,「即行處斬」。原任清鎮遠副將、受三桂封為將軍、鎮遠伯江義,以「情罪甚重」淩遲處死。以上被處死者的首級皆「懸示」。他們各自的十六歲以上的兒子一併處斬,家產籍沒,其妻及未及成年之子,查交內務府,其餘一般人員可分發山東、河南、湖廣、江西安插。【《清聖祖實錄》,卷102,4頁。】

  胡國柱、王緒、李匡已自縊、自焚死,他們的家屬投誠。聖祖以胡國柱三人「情罪重大,伊等子弟法難寬宥」,「悉行處斬,妻女、家口、財物籍沒,送交內務府」。【《清聖祖實錄》,卷102,5頁。】

  彭時亨、譚天秘先叛於四川,後投誠,複叛,「情急歸降」,以「罪惡重大」,「即淩遲正法」,割首級示眾。【《清聖祖實錄》,卷102,18頁。】

  僅據清官方記錄,滿洲人獲逆罪被處死的有三人:原任布政使成額、筆帖式書舒處以絞刑,筆帖式巴席因參與甘肅巴三綱之亂,又系滿洲人,「情罪甚為可惡」,判斬首,立即執行。【《清聖祖實錄》,卷101,8頁。】

  以上各案犯皆系要犯,而沒有載入官方記錄的被處決的「從叛」或「脅從」之人,又不知凡幾!這從聖祖的原則規定,可以知道被處死的人非常之多。這條規定是:「凡逆屬舊人,及副將以上,悉令進京;參將以下,分插四省。」(指河南、湖廣、江西、山東四省)又補充規定,其雲南或別省後投靠到藩下的,釋放為民,免遷徙四省安插。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他們都是「為逆賊濟惡之人,務使離逆賊舊踞之地,斯根株清而萌蘖不復生也」【《八旗通志·蔡毓榮傳》(初集)卷197,4609頁、4612頁。】。這就是「斬草除根」的意思。

  三桂藩中,副將以上的將官,究竟有多少?尚難統計,估計不會少於千名。所謂「逆屬舊人」,是指「吳三桂名下真正家僕舊人」,在雲南或別省投靠來的人,不在此內。一句話,清朝視為危險的是從早年就追隨三桂、與他共命運的那批人。如在遼東時期,或入關後,遼東人投到他門下而被收留下來的人。清朝還把「逆賊所屬匠役人口」,也包括在這批人之內!他們因為跟隨最久,與三桂已結成了共同的利益,這些人才是三桂的「真正家僕舊人」。他們「助逆」最多,但未曾領過兵,未同清軍對抗過,一律處死,處分太過;如留在雲南,惟恐不知何時故態復萌,放將這批人悉數遷移北京。他們的人數遠比副將以上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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