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吳三桂大傳 | 上頁 下頁
七一


  三桂的擔心,不是多慮,而是出於老謀深算。除此,在他思想的深處,以獲永曆,再建不世之功,如途中被人劫去,他的這一功勞不但前功盡棄,還將承受不可推卸的罪責。他也深知,朝廷雖然給予他崇高的榮譽和地位,仍存有戒心,含有猜疑。因此,他不同意解往北京,主張就地處死永曆。一來可以保全已獲得的功勞,二來可以消除朝廷對自己的猜疑。這一層意思,他沒有說,僅據上述理由,便說服了愛星阿,同意上奏朝廷,請示將永曆就地正法。

  四月下旬,朝廷的批復下達到雲南:「仁皇帝(聖祖)命恩免獻俘」,「著將永曆正法」。【《狩緬紀事》,20頁。】朝廷完全同意三桂的意見,永曆不必解往北京,可以在昆明處決。朝廷已授權三桂處決,怎樣處決,由三桂與諸將議定。處決的方式種種,如斬首、磔死、毒死、勒死、自縊等等。愛星阿詢問三桂以何種方式處置,三桂回答得很乾脆:「駢首!」(指其頭為多餘無用之物,意即斬首)愛星阿以為不可,說:「永曆嘗為中國之君,今若斬首,未免太慘,仍當賜以自盡,始為得體。」三桂還想辯,他只是「奉旨」殺頭,非個人專斷獨行。安南將軍卓羅厲聲說道:「一死而已,他也曾當過皇帝,應當全其首領,何必用斬!」【《庭聞錄》,卷3,參見《狩緬紀事》,20頁。】

  斬首是對犯有死罪的人通常施用的刑法,死無全屍,身首異處,實為受刑人和家屬所忌。對某些重要的特殊人物若處以死刑,可由皇帝格外施恩,例改為自縊,或飲毒酒等法處死,全其屍首,免受刀斧之苦,這也算是一種莫大的恩典。愛星阿、卓羅等滿將出於對一個弱者的憐憫之心,念永曆曾是皇帝,欲成全他保全屍,也屬難得。三桂此時的心情,大抵是害怕滿人看出他對故主永曆的眷念之情,故不假思索,張口道出斬首處決。當兩位有身份的滿將堅持不斬首,他也就順水推舟,表示同意。

  康熙元年(1662年)四月二十五日【處死永曆的時間,各書記載不一。一說四月二十五日(《庭聞錄》、《狩緬紀事》、《皇明末造錄》,卷下、《爝火錄》、《求野錄》等);一說四月十五日(《小腆紀傳》、《小腆紀年附考》、《南疆逸史》);一說為四月八日,(《也是錄》)。還有的只書月而不記日期的(《清史稿·吳三桂傳》);也有的不知或不書永曆「崩日崩所」的(《永曆紀年》、《明末滇南紀略》),等等。考三桂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十日離緬甸,即給朝廷上奏報捷,至次年(康熙元年)二月二十六日朝廷接到這份奏報,雙方尚未討論決定對永曆的處置。

  至三月十三日,三桂率大軍回到昆明,這才進一步議決對永曆的處置,加緊請示朝廷,往返總得一個月以上的時間。故知四月二十五日說法較近實際。再者,記述永曆死的時間,多系當時親身經歷的人,有的雖未目擊,亦采可靠傳聞而記。故四月二十五日說較之他人更有所據。】
,上午十時左右,三桂親自部署和執行對永曆的處決。他派纛章京吳國貴率親兵【《狩緬紀事》,20頁。《庭聞錄》,卷3,記執行死刑者為楊珅、夏國相。】,前往永曆囚禁之所,將永曆和他的兒子,還有皇室王維恭之子抬出門首小廟中,吳國貴命人出示弓弦,準備用刑。

  永曆知死期已到,既沒有求饒,也沒有抗爭。他的兒子——太子,才12歲,大罵吳三桂:「黠賊!我朝何負於你?我父子何負于你?乃至此耶!」【《行在陽秋》,卷下。】吳國貴等不由分說,用弓弦把永曆父子和王維恭之子逐個勒死。【《庭聞錄》、《求野錄》等書記載:吳三桂命楊珅、夏國相向永曆「進帛」,賜其自盡。而《狩緬紀事》、《小腆紀年附考》、《清史稿·吳三桂傳》諸書皆載以弓弦勒死,今從之。】永歷時年38歲。永曆父子死地,原稱篦子坡。後因此地逼死永曆,人們又改稱「逼死坡」。

  勒死永曆三人後,三桂命昆明縣知縣聶聯甲親運薪木至城北門外,將他們的屍體燒化,然後屍灰四揚,徹底消屍滅跡。剩餘部分就地埋葬。二十八日,三桂遣人押解永曆的母親太后、妻子皇后與宮人李貴芳赴北京。至中途,皆自殺。她們不屬重要人物。既然自殺而死,朝廷也不以為然,未予追究。【《南疆逸史》,「永曆帝紀略」,卷3,29頁。】關於永曆後與母是否解往北京,各書記載互異。如《行在陽秋》:「太后王氏不食崩」,是說王氏在遣送北京前已死。《小腆紀年附考》載:永曆被處死後,其母與妻均解往北京,中途,兩宮自殺。征之《狩緬紀事》,亦載永曆母、妻確實被解往北京。但未記是否自殺。《清史稿·吳三桂傳》亦採取解北京、中途自殺的說法。

  永曆帶著他終生的遺恨見他的祖宗去了。對於他的死,時人和史家都表示了很大的同情。永曆被勒死時,「滇人如喪妣,罷市哀慟。各街市民假稱丁艱喪服,半皆縞素」【《狩緬紀事》,20頁。】。各史書都記載,當時,「風霾突地,屋瓦俱飛,霹靂三震,大雨傾注,空中有黑氣如龍,蜿蜒而逝」【《庭聞錄》,卷3。】。有的寫道:「雷電交作,空中有二龍蜿蜒……軍民無不悲悼。」【《小腆紀年附考》】有的寫道:這一天,「大昏黑,風霾並作,人影不見」【《行在陽秋》】。又有的寫道:「天地昏黃,士民相走,哭於道者不絕。」【《求野錄》】還有的寫道:永曆「蒙難之日,暴風雷雨,晝晦,士卒皆出涕」【《南疆逸史》】

  所有這些天愁人怨的描寫,無不寄託了人們對永曆的同情和哀悼之意。永曆政權同弘光、隆武政權一樣腐敗,但永曆帝個人的一些品行,頗為人們所稱道。他長得儀錶堂堂,氣度不凡;作風較樸實,厭惡繁華,不飲酒,無聲色玩好,喜聞和談論忠義事,供奉母后很盡孝道。據說他惟一的缺欠是不甚好學。終其短暫一生,他沒給人留下惡感,相反,他個人的某些好的品質博得了讚賞。因為他死得如此悲慘,倒是激起人們更多的同情,灑下哀傷的淚。普遍懷念故國之情,對新政權滿人的清朝的多少厭惡之感,也增加了人們對永曆的懷戀。

  吳三桂絞殺永曆父子,逼死其母后和中宮皇后,可謂斬草除根,為清朝除去了一大隱患。他為清朝建樹的這一大功勳,很快又得到了最高爵賞。

  康熙元年五月十一日,聖祖親自提名,給三桂晉封親王,命禮部準備「應行事宜」。聖祖依照索尼四輔臣擬定的旨意,指示說:

  平西王吳三桂鎮守秦、蜀,綏輯滇、黔,撫順剿逆,茂著勳勞。偽永曆朱由榔,以明室遺孽,煽集黨羽,妄稱尊號,竊據一隅,歷年以來,屢煩王師征剿,疆圉弗寧。今王奉命統領滿漢大兵,出邊進討,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內進抵緬甸,擒偽永曆及其眷屬,又降偽鞏昌王白文選,並偽官全軍。此皆王殫忠奮力,運籌謀略,調動有方,遂使國威遠播,逆孽蕩平,功莫大焉。宜加殊禮,以示眷酬,著晉封親王,應行事宜,爾部察例具奏。【《清聖祖實錄》,卷6,22頁。】

  清朝從建國伊始,就有一項政策,有功必賞。特別是到清太宗皇太極時期,有大功者,不吝惜爵賞,凡明朝歸降過來的人,皆照原級錄用,一有勳勞,即升級加官,如平步青雲。此後,這項政策進一步全面施行,並比前人實行得更徹底、更堅決。這在清軍進關後,尤其明顯,收效相當顯著。這一政策吸引了明朝大批將吏紛紛投降,對瓦解明朝的軍事與政治力量發揮了巨大作用。相反,明朝統治者很吝惜爵賞,堅持異姓不封王的原則,至高爵賞也不過侯、伯。如吳三桂,在明朝最需要他進京勤王時,才賞了一個「平西伯」,但他一投降清朝,馬上封為「平西王」。對比之下,一些人寧肯投降,也不願為明效力。

  清朝對吳三桂的態度,最鮮明地反映了它一貫的精明的招降政策。聖祖在上述諭旨中,僅提到三桂鎮守陝西、四川與進軍雲貴,及擒永曆之功。他強調擒永曆「功莫大焉」,應加給不同一般功勞的「殊禮」——晉封親王。爵位至「親王」,已達到賞賜的極限。按清朝規定,只有宗室積大功者,才能得此爵位。現在,聖祖和四輔臣把宗室專享的這個爵位的崇高尊號賜給了三桂,這又一次顯示了它恢弘的氣度,是對他的前任們的政策一個重大突破。三桂是得此爵位的第一個漢人,其後,在三桂發動叛亂時,尚可喜又得親王爵位,是為第二人。自此至清亡,再沒有第三個漢人能享受到如此崇高的禮遇。所以,給三桂晉封親王,在當時是何等榮耀,何等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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