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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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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曾奏報說:一切當照官職功次而行之。以前分撥遼東人民時,滿漢一等功臣占丁百名,其餘俱照功次撥給。如你們照官職功次言之,果真出於誠心,滿漢官員所佔有的奴僕都應多寡平均。而你們有的佔有千丁,有的八九百丁,其餘的也不下百丁。滿洲官員曾有千丁的嗎?如真的按功論理,滿洲一品大臣應得千丁。自分撥人丁以來,八九年間,你們漢官很多人占丁的名額都超過了規定。如說這些超額人丁都是新生的小孩,那為什麼長得如此之快?如說是從他國俘獲的,可你們漢官又從未另行出征。朕真不明白這麼多人丁是從何處增添來的?你們的過錯,朕知而不究。但貝勒和滿官以你們私自隱藏人丁誰不懷怨?朕如果不允許你們多得,豈不可以照官職功次重新進行分撥嗎?倘如此分撥,不知現佔有千丁的應得幾人!你們在明朝時,家中人丁又有幾人?現在又有多少?為什麼不深思呢?滿漢官民雖有新舊,但都是我的臣屬,豈有厚薄之分? 既然如此,你們也該同滿洲人一樣,凡三丁抽一名當兵,凡出征、行獵一切差徭一例承擔,不差分毫,你們以為如何?你們試拿朕的話與你們說的話從公思考,有想說的不必疑慮,就直說好了。就說滿洲人苦於漢人不只是三丁抽一,還有每年每牛錄出守台人八名、淘鐵人三名、鐵匠六名、銀匠六名、牧馬人四名,固山下差役二名,凡每牛錄下當差的人家占了十分之四。還有每年給新歸附的人耕種。又是每牛錄出婦女三口,又是耀州燒鹽、畋獵、取肉供應朝鮮使臣、驛馬、修築邊境四城、巡視邊牆、守貝勒門,又是每牛錄派兵一名守句驪河(巨流河)、每牛錄設哨馬二匹,遇有倒弊,則均攤補買。征瓦爾喀時,每牛錄各喂馬二三匹從征,還派擺牙喇兵十名、兵丁二三名往來馳使,差回又令餵養所乘馬匹。遇有各國投誠人來,撥給滿洲人現住屯堡房屋,令他們到別處移居,又分給糧食,叫他們舂米納酒,每年獵取獸肉分給新歸附的人,拿出國庫銀兩購買朝鮮布匹,仍令滿洲人負載運輸到邊城……這都是滿洲人受苦之處,假如不向你們詳細說明,你們也未必深信。」 薩哈廉傳達到這裡,總兵官石廷柱、王世選和一批副將、參將、遊擊官都說:「控訴之事,我們都不知道,這完全是這些備禦漢官們幹的。」於是,將為首的八人抓了起來。薩哈廉又問:「你們既然說不知道,當戶部貝勒派布丹詢問時,你們為何又說知道?又為什麼將苦累之事備呈於部呢?」石廷柱等人說:「各備禦不曾說過差役重科,只說控訴幫丁八人之事,所以布丹來問,我們回答說知道。至於向部裡呈報的事,是龍什、希福叫我們將所有負擔的差徭詳細寫明,我們無知,才書寫清楚送上去的。」 薩哈廉將上述情況回報太宗。太宗說:「諸臣既然說不知道,可以將八名備禦釋放。如果治罪,以後有受苦累的就更不敢說了。各官和備禦勿令『謝恩』,如「謝恩』就是要治罪而又赦免。」石廷柱等得到太宗寬恕,很感激,說:「臣等雖然沒有控訴,但此心同死罪無異。皇上和八家貝勒崇尚恤養外人,珍賜無吝,凡遇迎送,宰牲設宴,曾無虛日,臣等以瀕臨死亡之身,蒙皇上生全,另立一族,得到寵遇,凡此衣、食、奴僕、馬匹,哪一樣不是皇上的恩賜!果真按功勞大小,頒行爵賞,撥給人丁,我們不但官爵不敢希望得到,就是任何一樣東西也不是臣等該有的。現在,臣上等之家不下千丁,下等之家也不下二十余丁,似此豢養之恩,雖肝腦塗地也實難報答萬一啊!」【《東華錄》,天聰八年正月。】 漢官聯合赴部控訴,實際是一次聚眾「鬧事」。太宗並沒有大動肝火,相反,首先充分肯定他們敢說心裡話,「直言無隱」,是完全正當的行為。對他們的控訴與事實不符,尤取平心靜氣說理的態度,開誠直言。近二千言的長篇講話,通篇是事實,統計數字,沒有一句空泛的大道理,也沒有一句驚人之語,更沒有使人感到氣勢洶洶。講清事實,道理自明,因而感動了漢官,撤回了他們的不合理要求。一場風波瞬間平息。 太宗曾說:「忠告之言雖逆耳,然於治道有裨」,如「以忠告之言而謂之逆耳」是不對的【《東華錄》,崇德五年十月。】。太宗一見到群臣有某些過失當即指出來,誠心「忠告」,並指示改進辦法,就是他的兄弟子侄也不例外,一經發現錯誤,同樣當眾說清。崇德三年七月,他召見諸王貝勒大臣,嚴肅批評他們不遵守制度,說:「凡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固倫公主、和碩公主、和碩格格、多羅格格、固山格格、固倫額駙、和碩額駙、多羅額駙、固山額駙等等名號,都有定制,如今竟不遵守明文規定,這都是禮部不嚴加稽查,任其苟且,疏忽放縱所致。 凡制度已定,理應恪守。你們如見有不可行之處,當創制之初就應奏請改正,可是在剛建立時,你們都稱『善』,等到決定下來,你們又蔑視不遵守,這是什麼用心呢?當初你們給朕上尊號時,朕深知你們的行為如此,所以固辭不接受,以為國中有嫉妒人的不良之人,你們都說斷無此事,朕才受尊號,立制度,分辨等級立權威。三年以來,你們毫不遵守制度。古語說:國有慶,忌者嫉之;國有禍,逆者幸之。現在你們就是這樣,看到我國有喜事而臉色變,看到我國有禍事而幸災樂禍。當年金太祖、太宗兄弟一心克成大業,今天為什麼你們不與朕同心呢?」 諸王貝勒趕忙認錯:「聖諭說得很對。我們實在無言回答,罪過都在我們身上。如果我們都行正道,誰敢不奉行正道!今後我們一定各修身守本分,努力遵守。皇上看到『見國中有慶而色變,見禍而心悅』的人,並沒說破,是希望不良之輩洗心改行,棄惡從善,所以才對我們誡諭。」【《東華錄》,崇德三年七月。】諸王貝勒如此,連他的兒子豪格也因在錦州戰役中犯了錯誤,不僅被點名批評,還給予降爵位、罰銀兩的嚴厲處分。 太宗不記仇,不念舊惡,對一些犯錯誤的臣下進行公開批評之後,仍加重用。崇德七年五月,松山決戰剛剛結束,錦州守將祖大壽、副將祖澤遠投降,太宗非常高興。祖澤遠向太宗承認自己違背諾言,從大淩河放回後,又背叛後金歸向明朝。太宗說:「你所以不再來歸,是看著你的主將祖大壽的態度行事的。當時朕前去察看杏山,你明知是朕,卻特發火炮轟擊,這豈不是背棄朕對你的恩德!你發炮能傷幾人呢?別說你城小士卒無幾,就是洪承疇以十三萬兵屢次舉火發炮,又傷了朕幾人?朕因你背恩太甚,才不得不這樣說。朕見人有過錯,當即明說,從不竊自記別人對朕的仇惡,總是反復推敲,如此罷了。不但對你,就是比你尊貴的祖大壽尚且留養,況且對你這小人何必處死!你年方少壯,凡遇戰陣,惟有奮發效力吧!」祖澤遠聽了這一席話,感動得流淚謝恩【《東華錄》,崇德七年五月。】。 二、鼓勵「犯顏直諫」 在帝王專制的時代,向來是為親者諱、為尊者諱,對親屬、對長輩、對君主都忌諱說缺點、錯誤,豈止不能說,還要替他們掩飾。太宗似乎不完全是這樣。他要求群臣向他「面諍」,鼓勵他們「犯顏直諫」,給他提意見,批評他的過失。 天聰五年(1631年)三月,太宗親自寫了三封信徵求意見,一封寫給兩大貝勒(代善、莽古爾泰),一封寫給議政十貝勒,一封寫給八大臣,特派榜什分別送去。致兩大貝勒的信是這樣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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