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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後金與李氏朝鮮日益緊張的關係,由於毛文龍利用其領土駐軍,使雙方的矛盾變得更加尖銳。雙方的衝突終於成為不可避免。清太宗即位還不到半載,就下決心解決多年的後顧之患。

  天聰元年(明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剛過完新年,太宗委派他的叔伯哥哥阿敏、濟爾哈朗、親弟阿濟格、侄兒杜度、嶽托和碩托為統兵大將,率軍三萬征朝鮮。臨行前,太宗諭諸貝勒說:「朝鮮累世得罪我國,理應聲討。然此行非專伐朝鮮,明毛文龍近彼海島,納我叛民,故整旅徂征,爾等兩圖之。」【《東華錄》,天聰元年正月。】既「問罪」朝鮮,又征剿毛文龍,這是太宗此次興師的雙重目的,欲「畢其功於一役」。

  正月十三日,大軍至邊境地帶,掃除了明設置的軍事哨所之後,於次日夜,直抵朝鮮邊城義州城下,當即豎梯攻城。巴圖魯艾博率八旗精銳一舉登城,諸軍隨後攻入。義州陷落。府尹李筦被殺,判官崔鳴亮自盡。城內朝鮮兵全部被殲,居民都做了俘虜。這天夜裡,還分兵搗鐵山,殺死不少明兵,毛文龍逃往皮島。

  十五日,留兵守義州,大軍沿西朝鮮灣前進,攻陷定州,宣川府使奇協「不屈而死」,州牧使金搢被俘。

  十八日,至郭山城,招降不從,攻克之,郡守樸惟健被俘。以上三城「逃生者只數十餘人」【《李朝實錄》,仁祖,卷15,361頁。】

  十九日,自定州渡嘉山江,在此駐營一夜,第二天,向平壤進發。

  後金兵進展迅速,勢如破竹。它的作戰目標是先占朝鮮王舊居(平壤),然後趨王京漢城,迫使李氏朝鮮投降。此時尚感兵力不足,阿敏急遣人回瀋陽報告軍情,請求發兵守義州等城,以便抽出兵力補充前線急需。太宗得報,大喜,發出指示:「爾出師諸貝勒所至克捷,朕聞之,不勝嘉悅。前進事宜,爾等詳加審酌,可行則行,慎勿如取廣寧,不進山海關,以致後悔。如不可行,亦勿強行。爾等在行間,……凡事相機圖之。……朝鮮事漸有定局,一切事宜,有當請命者,爾行間諸貝勒,公(共)同議定,遣使來奏,朕據所奏裁定。朕在都城何能遙度耶!」【《清太宗實錄》,卷2,14~15頁。】

  太宗給了他們以「便宜行事」的全權,凡有所請,他都同意。阿敏請援兵,他立即批准,命令蒙古兵往駐義州。於是阿敏率大軍繼續深入,渡江抵安州城下,並于二十一日黎明,一舉攻克。守兵二萬,除交戰時死傷,其餘大部分投降。安州牧使金浚、兵使南以興帶幾名將領會于中營,引著火藥自焚死【《李朝實錄》,仁祖,卷15,362頁。】,郡守張犜、副使全尚毅、縣令宋圖南等被殺。

  在安州休息兵馬四天,二十五日,大軍起行,第二天,進抵平壤。這時,城內守兵不滿萬人,後金兵還沒到,其主將巡撫、總兵以下各將官早已逃跑,後金兵不費殺傷便唾手而得全城。當天,大軍渡大同江,於二十七日,駐軍中和。自十四日夜陷義州以來,用了不到半個月工夫,就佔領大半個朝鮮。這時,阿敏亟待尋找國王李倧去向,以探實他的態度。

  此刻,朝鮮已陷入絕境。戰爭一開始,它毫無準備。後金進兵遼沈時,朝鮮統治集團中有識之士已預見到將來的危險形勢。但國王不以為然,不予理睬。十三日後金兵抵義州的消息,遲至十七日才傳到王京,「接戰不知勝敗」如何【《李朝實錄》,仁祖,卷15,356頁。】。一得此消息,李氏統治集團顯得慌張,國王李倧急忙召見領中樞府事李元翼、判中樞府事鄭昌衍、申欽、左議政尹昉、右議政吳允謙、備局堂上金瑬、李貴、李廷龜等二十余名大臣,討論如何對付後金兵入侵。事後總共才「徵兵」三萬,並遣將守衛尚未陷落的城池。就當時形勢而言,這些措施如同杯水車薪,是無濟於事的。在確定領兵將領時,互相推諉。在戰守方略上,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他們制定一個「臨津遮截之計」,但沒實行就吹了。

  李朝統治集團還把希望寄託在明朝的援助上,期待再來一次「壬辰戰爭」的好結果。但時過境遷,事勢迥異,明朝已無力援救,其主帥袁崇煥也只能派了象徵性的部隊至邊境,虛張聲勢。最糟糕的是,李朝統治集團很腐敗,為了自保身家性命,聞風先逃。朴東善等幾個大臣痛切地向李倧陳述:「殿下親信貴寵之臣,宜莫如金瑬、李貴、李曙、申景禎、沈器遠、金自點等,或入海島,或上山城,或稱扈衛,或除檢察,皆占便安自全之地,獨使張晚一人空手赴敵。為張晚者,能無望乎?是以辭朝七日始達開城,顯有逗留觀望之狀。臣等以為張晚不降則走也。」【《李朝實錄》,仁祖,卷15,357頁。】

  這些身居顯位的達官貴人紛紛逃避,瓦解了民心士氣,致使後金兵還沒到,城裡的兵民官員已逃走一空。但也有許多愛國將領堅守城池,在兵員不足,既缺乏武器又缺糧餉的極為困難的條件下,奮勇抵抗,直到流盡最後一滴血。他們表現了高度的愛國主義精神。後金八旗兵是一支勁旅,其「鐵騎長驅,一日之內,可行八九息之程。」【《李朝實錄》,仁祖,卷15,356頁。】缺乏訓練的朝鮮兵無法抵住它的疾風般的攻勢,不得不敗退下來。

  阿敏駐軍中和時,國王李倧遣使致書,質問後金興師之故。其書寫道:「貴國無故興兵入我內地,我兩國原無仇隙,自古以來欺弱淩卑,謂之不義;無故殺害人民,是為逆天。若果有罪,義當遣使先問,然後聲討,今急返兵,以議和可也。」【《東華錄》,天聰元年正月。】阿敏針對這封信,歷數了朝鮮對後金犯下的「罪行」,作為對李倧的答覆。

  向者,我兵往取瓦爾喀時,爾國無故出境與我兵相距,一也;烏拉貝勒布占泰屢侵爾國,爾以彼為我婿(努爾哈赤的女婿),求我勸阻,得以罷兵,爾曾無一善言相報,二也;我兩國原無仇隙,爾於己未年(1619年)發兵助明圖我,幸蒙天鑒,爾國官員為我所執,我仍望和好,故不殺而收養之,爾國並未遣人來謝,三也;天以遼東賜我,遼東之民,我民也,爾容毛文龍潛據海島,遼東百姓被其侵擾,聽其引誘,我仍望修好,令爾執毛文龍送我,複成兩國之好,爾竟不從,四也;辛酉年(1621年),我來擒毛文龍,惟搜捕明人,並未騷擾爾國,惟望和好,故不加侵害,爾竟無一善言相報,五也;毛文龍系明將,爾乃給土地,令之耕種,資以糧餉而贍助之,六也;我皇考崩時,明方與我為敵,尚遣官來吊,爾朝鮮竟不遣一使,七也。爾結怨多端,決難修好,是以興兵。今尚自以為是,與我為敵耶?抑將引咎自責,重修和好耶?我留師五日以待來使,如違約不到,我兵必前進矣。【《東華錄》,天聰元年正月。】

  這封信等於是一篇討伐朝鮮的檄文,羅致七條「罪狀」,以毛文龍事為其太宗。李倧又回信一封,對上述指責委婉予以解釋,阿敏逐條駁回。二月二日,阿敏再致書李倧,進一步提出議和條件,歸納起來,就是一條:要朝鮮斷絕同明朝的關係,而與後金「告天盟誓,永為兄弟之國」,尊後金為兄,朝鮮為弟。如果不答應,他將繼續進兵【《李朝實錄》,仁祖,卷15,3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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