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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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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金遣使來訪時,袁崇煥立即報告了朝廷。熹宗下達旨意:「驕則速遣之,馴則徐間之,無厭之求,慎勿輕許……嚴婉互用,操縱並施,勿挑其怒,勿墮其狡。」【談遷:《國榷》,卷87。】袁崇煥據此旨意,很快就把方吉納打發走,也不接受太宗的信,理由是,信的封面書寫「大金」與「大明」字樣並列,有失「天朝」尊嚴,無法向朝廷轉達。他連信也沒有看,就讓方吉納原封帶回,既不覆信,也不派使者。第一次接觸便毫無結果地告吹了。 太宗對此不以為然。他打算再給袁崇煥寫信,商談停戰講和。此時,他正要用兵朝鮮,非常需要暫停對明朝的戰爭,以和談來牽制明軍,可使他無後顧之憂。他指令達海、庫爾纏與三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會議,起草書信。過了一個月,已經是天聰元年正月,他令方吉納、溫塔石為使共九人再次去寧遠,送上致袁崇煥的一封信。信的大意是: 我們兩國之所以打仗,是因為當年你們遼東、廣寧的守臣高視你們的皇帝如在天上,自視其身如在霄漢。天生諸國君王,都不能自主,備受你們藐視欺淩,難以容忍,因此向「天」奏明,興師致討。惟有「天」公正,不論國家大小,只論事情的是非。我國按理行事,才得到「天」的護佑,而你們國處處違理,非止一端,我可以為你們說清。如,癸未年(1583年),你國無故興兵害死我的兩位祖宗,這是一。癸巳年(1593年),葉赫、哈達、烏拉、輝發四部與蒙古會兵攻打我,你國並未前來支援,以後哈達再次侵犯我,你國又不來相助,己亥年(1599年),我出兵報復哈達,上天把哈達交給了我,你國卻庇護哈達,逼我把俘獲的人口歸還給它,卻被葉赫部掠去,你國則置若罔聞。你們既然稱中國,應秉公主持正義,但對我國不援助,對哈達則支援,對葉赫聽之任之,竟如此偏私,這是二。你國雖然挑起事端,我仍然願意修好,故于戊申年(1608年)雙方刻碑劃界,殺白馬黑牛,向天地宣誓說:兩國的人不得越過疆界,違者定遭懲罰。 然而,癸醜年(1613年),你國出兵保護葉赫,侵入我界,這是三。雙方又曾立下誓言:凡有越邊境者,見而不殺,必受牽連。你國的人偷出邊界,擾亂我疆域,我據誓約將其殺死,你國卻說我擅殺,扣我使臣綱古禮、方吉納,索要我方十人,在邊界處殺死,以圖報復,這是四。你國不但出兵保葉赫,還把我國已聘的葉赫女人改嫁給蒙古,這是五。你國還發兵焚燒我守邊的房舍,又將界碑私移到我方三十裡外,奪我疆土,我方人民賴以生存的人參、貂皮、五穀都被你國奪取,這是六。 甲寅年(1614年),你國聽信葉赫之言,遣使欺淩,這是七。我的大恨,有此七件,至於小憤,一言難盡。現在你們如認為我對,願意兩國友好,應拿出黃金十萬兩、白銀百萬兩、緞百萬匹,布千萬匹作為和好的禮物。和好之後,兩國往來通使,每年我方贈送東珠十顆、貂皮千張、人參千斤,你國以黃金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匹、布三十萬匹回報我方。兩國如能建立友好關係,應向天地立誓,永遠遵守不變。你即以上述條件轉奏給你們的皇帝。不然的話,我就認為你仍願意戰爭不願和平【《東華錄》,天聰元年正月】。 清太宗在這封信裡,仍堅持努爾哈赤「七大恨」伐明的方針,重申戰事發起之端,責任完全在明朝方面。為了表明承認錯誤和友好的誠意,他要求明朝必須拿出大批金銀財物給後金,實際是要明朝賠償損失。如果明朝不答應他的條件,他就繼續對明朝發動軍事進攻。 三月,袁崇煥和李喇嘛各給太宗回了一封信,派杜明忠為使,隨同方吉納等去瀋陽面謁太宗。袁崇煥的信寫道:從上次來信,知汗(指清太宗)漸漸恭順天朝(即明朝),願息兵戈,使部落百姓得到休養。這一好心,將來一定得到上天的保佑而使汗強大起來,前途不可限量。往事七件,汗家抱為長恨,而我能無動於衷嗎?但追思往事,窮究原因,不過是我邊境不法之人與汗家的不良部落口舌相爭,致起禍端。作孽之人,即遭刑戮,難逃天怒。我不必一一列舉,而汗亦知。如果都說得清清楚楚,那只有問問那些長眠地下之人。這些口舌之爭,我不但希望我皇上把它忘掉,而且也希望汗同樣把它忘掉。 然而汗家十年戰鬥,驅趕夷夏百姓,肝腦塗地,血灑遼東,天愁地慘,極悲極痛之事,都為此七宗(即「七大恨」),難道我就無一言可說嗎?今南關、北關何在?(遼)河東、河西死者就僅是你方十人?遼沈界內之人生命不保,還問地裡的禾苗嗎?所以,汗的怨恨已雪,正是意得志滿之日,可我天朝卻是難以容納不平之氣。如今,想要修好,已占城池作何退出?已俘官民男婦作何送還?這就看汗之仁明慈惠、敬天愛人了!然而,天道無私,人情忌滿,是非曲直,明明白白。各有良心,偏私不得。我願汗再深思。一念殺機,就會給人間帶來無窮災難;一念生機,給自己帶來多少好處!我又願汗考慮而後行。像來書中所列諸物,以中國之大,我皇上之恩養四「夷」,並不在乎這些東西之多少。但無此先例,多要東西違背天意,恐怕連汗自己也會知道該怎麼辦。汗剛遣使往來,又進兵朝鮮,這是為什麼?我文武將士因而懷疑汗說的話言不由衷。兵未撤應立即撤回,已經撤回來的不要再去,以表明汗的盛德,停止戰爭,將前後事情講析明白。汗信中取動氣之言,我不便向朝廷報告。但信使往來,我皇上還是知道的【此信原文參見《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之「袁崇煥致金國汗書」;王先謙:《東華錄》、蔣良騏:《東華錄》及《清太宗實錄》。】。 李喇嘛的信,盛稱佛教,要求後金停止戰爭。當然他是幫著明朝說話的。 袁崇煥的信,完全拒絕了清太宗的「七大恨」,把雙方的多年戰爭歸結為邊疆之民相互口舌爭執引起的。他斷然拒絕太宗的賠償要求,相反,他要太宗將遼東和人民一併歸還明朝。這種針鋒相對的意見,太宗是不能接受的。這時,他已派大軍進入朝鮮,無暇西顧,袁崇煥則乘機修復錦州、中左所、大淩河三城的防禦工事。工程正在加緊進行時,接到鎮守皮島的毛文龍和朝鮮告急文書,袁崇煥派水師援毛文龍,派趙率教等九將率精兵逼近三岔河,作為牽制之勢。很快朝鮮被征服,趙率教等也領兵退回。袁崇煥要求太宗從朝鮮撤軍,並保證以後不得加兵朝鮮。這也是太宗所不能答應的。四月間,太宗又致答書一封,逐條駁斥了袁崇煥上封信中的所有論點,堅持弄清是非為講和的首要條件。其次,明朝必須付給後金講和「禮物」。不過,這次太宗也做了一定程度的讓步。在政治上,他願意降格,把自己列在明朝皇帝名之下,但不得與明臣並列。經濟上,將上次信中所開列的禮物數目減半,規定明朝方面出黃金五萬兩、銀五十萬兩、緞五十萬匹、棱布五百萬匹。這是「初和之禮」,後金以東珠十顆、黑狐皮二張、元狐皮十張、貂鼠皮兩千張、人參一千斤作為回報。和好之後,明朝每年送後金黃金一萬兩、銀十萬兩、緞十萬匹、棱布三十萬匹。後金給明朝為東珠十顆、人參一千斤、貂皮五百張【參見《明清史料》甲編首本第一本、蔣良騏:《東華錄》、王先謙:《東華錄》、《清太宗實錄》。】。 這封信剛抄寫完,使者就要出發,這時有從明朝逃來的人說,明軍正在搶修塔山、大淩河、錦州等城的工事。恰巧察哈爾部的使臣來到,也證實了這個消息。太宗很生氣,馬上又寫了一封信,指責袁崇煥詐稱和好,乘機備戰,不守信義。他提出,如真心講和,應先劃定雙方的疆界。為了表示抗議,太宗決定不派和談代表,只把這兩封信交給明使杜明忠帶去。袁崇煥也抗議後金入侵朝鮮,停止遣使,罷和議,對太宗所提的各項要求和建議置之不理。因此雙方中止了和談。這年十月二日,太宗直接寫信給明朝皇帝,呼籲停戰講和,但毫無反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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