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李鴻章傳 | 上頁 下頁 |
八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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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公使薩道義供認,列強所以堅持嚴懲「禍首」,「字部分是報復性的,部分是作為今後的一種保證,因為它警告其他的人避免類似的過錯。」所謂「警告其他的人」,首先是警告慈禧一夥,使其震懾於列強的淫威之下,甘心充當馴服工具。2月3日,奕劻、李鴻章與各國公使在英國公使館舉行會談,討論懲辦「禍首」問題。李鴻章、奕劻要求堅持「分別重輕,盡法嚴懲」和「懿親不加重刑」的兩項原則,遭到各國公使的拒絕。2月8日,各國公使兩次照會奕劻、李鴻章,一面要求嚴懲「禍首」:載勳賜令自盡,載漪、載瀾應定斬監候,董福祥先奪軍權、日後嚴懲,其餘列名諸人一概斬決:一面要求為」慘罹大辟」的徐用儀、許景澄、袁昶、聯元、立山等5人「開復原宮,以示昭雪抵償之意」。 在列強的要挾下,清廷於2月13、14日連發上諭,宣佈加重懲辦「禍首」,照奕劻、李鴻章所請,載勳賜自盡,載漪、載瀾新疆監禁,毓賢正法,董福祥革職緩辦,惟英年、趙舒翹加恩定斬監候,啟秀、徐承煜先革職查明實據再予重懲,並開複徐用儀等5人原宮;強調「固邦交。保疆土」,厚顏無恥地表示將「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充當帝國主義的奴才。但是,各國公使對於懲辦「禍首」的「上諭」仍甚不滿,瓦德西揚言將調兵出京攻擊。這使李鴻章「陷於十分驚恐之狀」。 2月17日李鴻章、奕劻危詞電奏,聲稱「姑息數人,坐令宗社危亡,殊為不值。」第二夭,清廷鑒於列強「要挾甚追」,不得不曲徇所請,電諭奕劻、李鴻章,表示「現存諸人,即照前次(各國)照會辦理,實因宗社民生為重,當可止兵,不至再生枝節。」並定於21日降旨,24日懲辦。惟要求將啟秀、徐承煜「索回自行正法」。「已死諸人不再追咎」。清廷此舉,使各國公使「完全滿意」。瓦德西供認:揚言調兵出京攻擊的目的在於「壓迫威嚇」清廷,並為這次軍事訛詐的成功而頗感欣慰。 懲辦「禍首」問題基本確定以後,賠款便成了中心議題。列強都想乘機榨取中國人民的脂膏,大發橫財,其中以在華商業利益較少的俄、德、法為尤甚,而在華擁有較多經濟利益的英、美、日則一面進行勒索,一面又主張將賠款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內,以免過分削弱中國市場的購買力,損害自身在華的貿易和經濟利益。 它們基於各自利害的考慮,圍繞賠款總額、賠償辦法、提高關稅稅率等問題,進行了勾心鬥角的爭鬥。在此同時,清朝統治層中也發生了激烈爭吵。4月19日法、德、英、日公使在德國使館約見清方襄辦和議的徐壽朋、那桐、周馥,討論賠償抵款,提出賠款總數為4億5千萬兩,加利攤還,約歲償3千萬,30年還清,並詢問鹽課、常歲、漕折、土藥和開辦印花稅、房捐等事。5月7日各國公使會議決定照會清政府,提出截至7月1日的賠款為4億5千萬兩;如7月1日以後繼續佔領北京,必須另加軍事費用。隨後各國公使又相繼議定:賠款以39年為期,年息4厘,以關稅、鹽厘、常關收入作抵。清朝統治層是在經過激烈爭吵之後,被迫而逐步的接受這個方案的。 清廷、奕劻和李鴻章、劉坤一和張之洞,無不主張「減少銀數,寬展年限」,所不同的是,奕劻、李鴻章在與各國公使「竭力商改,均不肯允」的情況下,首先屈服。關、於「減息」之事,張之洞首倡「分年免利」,李鴻章認為這是迂腐之見。5月28日清廷妥協,電諭奕劻、李鴻章:「各國償款四百五十兆,四厘息,應准照辦。」賠款抵押問題,清廷主張將各海關半稅一項作抵,不要牽涉錢潛、鹽課、常稅、厘金,「致侵我自有權利。」張之洞支持清廷意見,斷言「若遽允以鹽課鹽厘漕折常稅作抵」,勢必造成「財用枯竭,兵譁盜起,中國將自亂矣」。奕劻、李鴻章認為海關洋稅早已歷經借抵各項外債無餘,如果鹽潛常稅「一概不准牽涉,此外更無款可籌」。 劉坤一贊成以海關藥厘、漕折、漕項、常稅作抵,但認為「鹽課厘則斷不可抵」。當時清朝統治層還提出了另籌新款的種種設想,清廷主張按時值核實鎊價抽稅,如此洋稅收入當可加倍。奕劻、李鴻章要求「將洋商貨稅酌加三分之一」。·張之洞始則主張將關稅、厘金、鹽課三項,無論洋貨土貨,一律加倍徵收;繼而支持袁世凱提出的加抽人丁稅的辦法。清廷贊成加抽人丁稅,電令奕勵、李鴻章商辦。奕勵,李鴻章電複軍機處,反對加抽人丁稅,認為「如果舉行,必致海內騷然,民不聊生,必召變亂」,希望軍機諸公「萬勿惑於浮言,鉅款未集,轉生巨患也。」其他另籌新款辦法,也因遭到內外反對而化成泡影。 李鴻章在與列強議和的同時,還與俄國就東北問題進行了單獨會談。 俄軍侵佔東北後,俄國本想一舉兼併而使之變為「黃俄羅斯」。但是,由於受到東北人民的堅決抵抗和害怕引起英、日等國的強烈反對,迫使俄國決定在形式上暫時保留清朝地方政權,實際上則由俄國實行軍事佔領,作為公開兼併的第一步。1900年11月8日旅大地區俄國軍事長官阿曆克謝耶夫脅迫盛京將軍增祺的代表、已革道員周冕草簽《奉天交地暫且章程》九條,其主要內容是:俄兵駐紮盛京及其他各地:華兵「一律撤散,收繳軍械」,俄國派員駐盛京,預聞要公;中國駐紮巡捕馬、步各隊,人數多寡另行酌定。這個章程「明顯破壞了中華帝國的『獨立』和中國中央政府的主權」。 11月30日阿曆克謝耶夫以此系「暫且章程」,以後尚可「再行商議酌定」為由,誘騙增祺簽字。《奉天交地暫且章程》簽訂後,俄國外交、財政、陸軍三大臣炮製了《俄國政府監理滿洲之原則》,它除了包括《暫且章程》的主要內容外,還規定東三省鐵路的經營和鐵路設置的護路隊,由財政大臣監督統轄等等。這個「監理原則」經沙皇尼古拉二世批准後,俄國政府就積極誘騙清政府進行所謂撤軍交地談判,企圖弄到一張正式文據,以便使其非法侵佔東北的行徑披上合法的外衣。俄國政府擔心在北京會商難以保密,極易受到其他列強的干預,因而要求清政府任命駐俄公使楊儒為全權大臣,在彼得堡舉行談判。俄國駐華公使格爾思唆使李鴻章上書,勸誘清廷就範。1901年1月2日清廷在不知道《奉天交地暫且章程》的情況下,接受俄國的要求,任命楊儒為全權代表,並令楊儒在談判中隨時同奕劻、李鴻章商議。 2月16日俄國正式提出書面約稿12條,這個約稿不僅要攫取中國東北的「兵權、利權、派官之權」,而且陰謀將蒙古、新疆以及整個中國北方劃為其勢力範圍。俄國把脅迫清廷迅速訂約的希望寄託在李鴻章身上,一面通過駐華公使格爾思恐嚇李鴻章,聲稱「中國如聽各國讒言,不願立約,則東三省必永為俄育」:一面由華俄道勝銀行經理璞科第向李鴻章行賄,聲稱如果李鴻章促成簽:約,事後「給他或他受命的某人50萬盧布,以示感激」。 李鴻章傾向妥協,建議清廷「熟籌利害,相機因應」。清廷一面哀求俄國減輕條件,一面請各國出面向俄國求情。俄國為了誘使清廷就範,改換手法,將原來的約稿作了一些刪削,於3月13日作為最後約稿拋出,勒限楊儒在14天內簽字。俄國一面脅追楊儒簽字,一面恫嚇李鴻章,格爾思聲稱「外部訓條逾期不畫押,東省永遠不還,以後遇事俄亦不能助華。」李鴻章認為「刺目處均刪除,照允無患」。他企圖藉助俄國,抵制其他列強,因而主張曲詢其請,簽字汀約。他的這種態度,甚至受到另一位全權大臣奕劻的非議。奕劻致函榮祿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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