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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李鴻章表示,中國並不打算與法國失和,沒有也無意明助或暗助越南,但是申明越南為中國屬國,對法越1874年條約,中國「未嘗明認」,他並致電曾紀澤以統一口徑。曾紀澤認為,李之「駁甲戌約」,「申言尤妙」,亦著力堅持之。在脫利古看來,李鴻章「系統地抗拒了他」,「而且做出了一種最傲慢的態度」,他認為清方的策略是使法國麻煩、厭倦和疲竭,激起法國國內輿論反對內閣。但脫利古認定,中國的武力準備「虛而不實」,主張法國應立即對越南宣戰,「給順化方面以重大的打擊」,從而壓迫清政府改變態度。然而脫利古在談判中卻改換策略,「忽變前此兇悍情狀,似欲和衷婉商」,企圖施展陰柔的伎倆,誘騙清政府承認《越法和平同盟條約》,認可法國對越南的既得侵略權益,放棄過問越事的權利,允許法國染指雲南。

  李鴻章當即表示「各節與中國意見未合」,不能接受,要「中國日後不能干預越事,斷做不到」。李鴻章看出與脫利古的會談在短時間裡難有突破性進展,便於7月5日離滬赴津。脫利古向其政府報告說:「李躲避了,……他的離去可以看作是在中國進行的談判的破裂」。但「北京朝廷不願斷交,它更小心不向我們宣戰」。正是抓住清政府的這一弱點,脫利占主張與中國斷交,採取「剛勇」、「強力」的行動,說這樣做,「那些只與強者協商的中國人,必將首先向我們讓步」,「我們必將看到中國的匪幫在我們面前退卻」。法國政府沒有與中國斷交,但卻派軍直逼越南部城順化,並於8月25日強迫越南政府簽訂《順化條約》,使越南完全淪為法國的殖民地。

  9月18日脫利古與李鴻章在天津恢復會談。脫利古表面上「詞氣甚和」,但實際上變木加厲地進行訛詐,提出所謂三條辦法:保護在越之中國商民:剿除北圻土匪;另計中法邊界。據脫利古的解釋,「保護在越之中國商民」是基於越南地方現在全歸法國保護而言;所要剿除的「土匪」,系指劉永福的黑旗軍;所謂「另訂中法邊界」,是指在法國保護全越的前提下,「擬將廣西、雲南邊界再放寬些」。李鴻章認為這些問題「不能商量」,明確表示:「越南為中國屬國,北圻土匪實由中國剿平。今法國恃強稱兵,而日此事與中國無干,中國豈能甘心?在法國之意,不認越為中國屬國,不欲中國與聞越事,並疑中國駐兵越境即為暗助黑旗。在中國之意,則認定越為屬國,必應設法保護,駐兵越境,乃中國應有之權,並可自護邊界,且亦不自今日為始。兩國各執一見,愈說愈遠」。

  李鴻章還希求通過劃界將法國勢力限制在北圻以南的地方。他提出,以河內為界,南北分別由法國和中國「保護」,即大致以北緯21°分界。其實,法國並不是真正要與中國分界保護越南,而是企圖以「低廉的價碼」,換取清政府對它控制整個越南的承諾。對李鴻章的方案,脫利古當即拒絕,提出「由滇粵原有邊界約拓開十五裡為新界」,也就是只留出與中國滇粵接壤的寬十五裡一線地帶,其餘的越南領土全部歸屬法國。這顯然是談判桌前「漫天要價」的慣伎,李鴻章指責說:「此語與中國命意相距太遠,亦與法國外部之語不符」。李鴻章堅持原議,「舌敝唇焦」地爭執,脫利古「堅執不允」。這樣,談判一直沒有結果。李、脫天津談判期間,法國已任命巴德諾為駐華公使,令脫利古返回日本。10月28日脫利古離華東渡,李、脫談判便以破裂而告終。李、脫談判的破裂,固然在於法方條件過苛,要挾過甚,但也表明李鴻章並非毫無原則地一昧妥協退讓,他甚至產生過「此後但備與法人動兵」的念頭。

  在李、脫談判的同時,曾紀澤則在巴黎與法國外部直接交涉,就結果來看,曾氏的交涉也同樣陷於失敗。李鴻章本來不願讓曾紀澤在對法交涉中與之平分秋月,當他在上海與脫利古會談之初,就曾建議清廷特簡「洞達時務之大臣馳往法國」,以取代曾紀澤,被清廷拒絕。曾紀澤也在極力爭奪對法交涉全權而排斥李鴻章。當李、脫上海談判中斷的時候,曾氏乘機向法國方面強調:「李鴻章實際上並未負有任何正式的使命」,法國政府「只可真正地與總理衙門或有談判必要的全權的我商議」。

  他在與法國外部會談中,放棄了否認法國在越南的一切侵略特權的主張,明確提出中法分界「保護」越南的建議。這時,他雖然堅持認為「越南久列藩封」,中國對越南有「上邦之權」,但同李鴻章一樣,這只不過是「以虛求實」的外交辭令而已,他甚至向新聞界宣稱,只要法國公開承認中越間名義上的宗藩關係,那麼法越間前訂條約「中國似皆可准」。他還否認劉永福黑旗軍與中國有任何聯繫,只是不情願聽任法國「驅逐」而已,這與李鴻章的口徑也無二致。稍後,他向法國提出關於解決越事的6條辦法,主張將法國侵略勢力限制在南圻,維護傳統的中越宗藩關係,中國有權過問越事,允許各國通商紅河,開放山西對岸的屯鶴關為通商口岸等。李鴻章對曾紀澤的主張,大致是持贊同態度的。

  由此可見,這個時期在有關越事的實際主張上,李、曾二人是大同小異的,二人的主要差異不在於實質性問題,而在於表面態度的剛柔上。曾紀澤好示「剛嚴」,顯「豪氣」,談判桌前,他常以聲色俱厲回敬對方的蠻橫無理,動輒訴諸新聞手段揭露對方,不憚於「不見禮於敵庭」,在交涉中多次出現僵局。而李鴻章則顯得「陰柔」、「圓滑」,有時故作忍讓之態。曾紀澤嘗責言:越案「每下愈況,始終誤於三字,日『柔』,日『忍』,日『讓』」,並說:「吾華早示剛嚴,則法人必不敢輕於舉發」。如系就問題的實質而言,這種見解不無道理,但從李、脫談判時期曾、李二人的舉措看,其「柔」、「忍」、「讓」與「剛嚴」的區別似乎主要不是實際主張的歧異,而是表面態度的不同。

  1883年12月中旬,以法軍進攻駐越南山西的清軍為標誌,中法戰爭正式爆發。清廷在主戰輿論的推動下,公開表明武力抗敵的態度。但駐紮山西的清軍統帥、雲南新任巡撫唐炯卻「棄軍而逃」,「率行回省」,黑旗軍也因寡不敵眾而撤退。法軍在12月16日佔領山西城,致使清朝統治層中的某些人倉皇失措,甚或有撤防之議。然而這時李鴻章卻「慷慨激昂」地發出主戰的呼聲。12月17日即法軍佔領山西的次日,李鴻章上《遵旨妥籌邊計折》說:

  ……臣惟中外交涉,每舉一事,動關全域,是以謀畫之始,斷不可輕于言戰,而挫敗之後,又不宜輕于言和。劉永福以新集之軍隔河而守山西,本是危道;殺傷相當,棄城走險,疆域勝負,彼此何常?此意未足介意。即敵或徑犯北寧,三面受兵,勢頗難守。然我兵終無遵罷之理……豈可望風震懾,倉卒撤防,使法窺我內怯,要挾多端,增環海各國狎侮之漸哉?

  夫南宋以後,士大夫不甚知兵,無事則矜憤言戰,一敗則誆儒言和,浮議喧囂,終至覆滅。若漢、唐以前,則英君智將,和無定形,戰無定勢。卒之虛憍務名者恒敗,而堅忍多略者恒勝:足以知致敵之奇,終在鎮定。伏願朝廷決計堅持,增軍繕備,內外上下,力肩危局,以濟艱難,不以一隅之失撤重防,不以一將之疏撓定見,不以一前一卻定疆吏之功罪,不以一勝一敗蔔廟算之是非,與敵久持以待機會,斯則籌邊致勝之要道矣。

  縱觀李鴻章此番言論,其中對士大夫「無事則矜憤言戰,一敗則誆懦言和」的指責,顯系針對曾經攻訐過他的某些主戰論者而發的,雖然挾雜私人成見,但也不失為切中時弊、合情合理之言。他對戰局的分析和預測,應當說是符合實際、頗有見地的。「決計堅持,增軍繕備」的主張尤為切要之見,難能可貴。而四個「不以……」之論,在對清廷的委婉批評箴勸之中,顯示出從全域出發考慮和處理問題的見識。這些,都是應當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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