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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所謂文相即大學士文祥「目笑存之」,廷臣會議時「禮親王世鋒複奏,及醇親王折內均未論及」。王孝鳳即王家壁,於蓮舫指于淩辰,他們相繼上疏,痛詆李鴻章。他們拼命地為八股取士唱讚歌,說「以章句取士,正崇重堯舜周孔之道,欲人誦經史,明大義,以敦君臣父子之倫也。人若不明大義,雖機警多智,可以富國強乓,或恐不利社稷。」他們堅持「以章句取士」,正是為了培養有利於大情「社稷」的封建衛道士。他們還竭力反對「盡趨洋學」,在他們看來,不僅所謂電學、算學、化學、技藝學等「洋學」不足以禦敵;而且「學洋學即不能不以洋學之精否為人才之用舍」,改變傳統的封建的取仕標準,培養出一些「以禮義廉恥為無用,以洋學為難能」的所謂「無恥之人」,危害清朝封建統治。因而他們攻擊李鴻章「直欲不用夷變夏不止」,並「伏乞聖陰裁斷,慎重科目以養明大義之人才,毋令僉王之徒巧為嘗試,斯為國家之福。」

  這場形諸于章奏的公開論爭,最後經總理衙門奕訴等出面調解而平息。奕等既說李鴻章「請開洋學」「原與科目並行不悸,並非如王家壁等所稱以洋學變科目」:又聲稱「洋學特科,尚非倉猝所能舉行」,而應優先解決遣使問題,「將來出使各國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於國家,則於設學、設科之舉必且眾論交罕,不至再有異議矣。」

  這場爭論不僅形諸于章奏,而且筆之於函牘。作為門生、部屬的劉秉璋曾致函李鴻章提出責難,而李鴻章則「托乾淨臣諍友之義」,覆信「聊布腹心」,進行駁論。李、劉之爭,主要集中在如何看待時文、試帖、小楷和要不要學習「洋學」的問題上。劉秉璋以避免「招人非議」和「制科代有偉人」為由,竭力維護時文、試帖、小楷。李鴻章批駁說:「招人非議,是專就人一面看,當論是非,不論毀譽也。試帖小楷,絲毫無與於時務,此所已知者也。」「至稱制科代有偉人」,曾國藩、李鴻章「皆科目得之」,「此論前數年早已辟過,尚記憶否?」即使有幾十個曾、李,「洋務亦斷辦不好,此微明自照,不敢強飾,正誤于當日之時文小楷也。」

  劉秉璋還以「聖道」貶「技藝」,主張「用夏變夷」,反對設立所謂「用夷變夏」的「洋學局」。李鴻章嚴正回答:「又謂算學比于天文,生為六藝之一,聖人未嘗不講究。兄卻未見聖人留下幾件好算數器藝來。又謂格致測算無非欲其用諸製造,然天地萬物萬事皆有製造之法之意,何可藐視。又謂統名之洋學局疑於用夷變夏,名不正則言不順,是必華學即可制夷即可敵夷。若尚不足以制敵,則取彼之長益我之短,擇善而從,又何嫌乎?姑不必以趙武靈王胡服為比,即須綜核名實,洋學實有逾于華學者,何妨開此一途?且夷人已入內地,駐京師,公尚所齒斤于夷夏之防,則必吏有攘夷之本領,然後不為用夷之下策,請問公有何術乎?」

  劉秉璋最後危言聳聽地說:改功令,學洋學,「言之而行則誤國,不行則損望」。李鴻章堅定地表示:「此言若行,可延宗社數百年,不行則後有王者必來取法,無所誤亦無所損,危言過慮,非所敢承。」當然,他並不知道「必來取法」的「王者」,會是即將登上政治舞臺的封建階級的反對力量——資產階級。

  從70年代末期開始,隨著歷史車輪的滾動,李鴻章對科舉改革問題的認識也逐漸有所提高。這主要表現在:

  第一,李鴻章從指斥小楷試帖進而抨擊科舉制度。

  1874年李鴻章還僅僅指斥小楷試帖,要求擴充洋學,而尚未抨擊科舉制度本身。但是,同光之交關於變通科舉之制的論爭,卻把李鴻章的科舉改革思想推向前進。1878年2月他在致郭嵩燾的信中斷言晚清「人才風氣之固結不解」,已經達到「積重難返」的程度,究其根源,就在於上自朝廷下至士子無不崇尚「科目、時文、小楷」的惡果。他把批判的鋒芒首次指向「時文」、「小楷」賴以生存的「科目」,揭示了以八股取士的科舉制度的弊端和朝廷倡導、士子迷戀「科目、時文、小楷」的危害。這些見解明顯地超越了同時代洋務官僚頭面人物的認識水平。

  還是這一年,李鴻章在為章刻明朝波濱蔡先生遺書所寫的序言中,特地借題發揮,抨擊晚明科舉之制,以古諷今。拿他自己的話說,就是「論晚明積習之弊,以志餘慨焉。」他寫道:

  明自正德、嘉靖以後,人才雖未衰,然或不能究其用,或不盡衷于道,蓋其時科第重而朋黨興,居風氣中而能卓然不惑者寡矣。……明太祖以四子書文取士,其始風氣渾樸,往往根抵經史,涵泳道昧,且用人之途半由薦舉,故凡巨儒碩彥多出為時用。中葉以降,制藝試士既久,陳篇舊句盜襲相仍,於是格律變而益精,風尚窮而益變,向之所謂根抵經史、涵泳道味者轉較迂而不切,未由適中度程其高下情濁之矩,有司意為去取,如風之漻然于長空而不可執也。是時科第既益重,豪之士槁項沒齒冀得,當於一試幸而得之,英光銳氣耗減略盡,奚暇他求。故論者謂有明一代無學問者,非無學問也,舉業累之也。然而朝野上下,習於見聞,風氣所趨,牢不可破。

  苟非由甲科進者,仕宦不逾常調,計典不入上考,暨其極敝,知有師生之誼而不計國事,知有門戶之黨伐而不論是非,雖其雅負時望猶蹈此失,況汶汶於科第之中者乎?其或疑然不倚,守正擄忠,匡救百一,勢孤援弱,亦終不安其位以去。晚世園事日棘,乃拔一二異才於舉業之外,猶必群力傾排,務俾顫沛而後已。此其未流所錮,日即淪胥,雖聖人其能振救之哉。雖然其所托為孔孟傳道之書,則其說甚純無瑕,其初立法取明理達意而止,視夫專崇未技炫巧鬥妍而無實義者,猶為質勝於文,然偏重之弊已若此矣。

  在這裡,李鴻章雖然名曰「論晚明積習之弊」,但其真意卻在於影射清末偏重科第造成「無學問」、「人才衰」和「朋黨興」等嚴重後果,為改革現實的科舉制度尋找歷史的根據。正象曾紀澤所說的那樣:「抉摘晚明科第朋黨之弊,不遺餘力,此文殆有為而言之。」

  第二,開始把「變科目」與「易官制」聯繫起來。

  60、70年代,李鴻章提出「變法」口號,主張遵循儒家傳統治略,內修政事,並採用西法,舉辦洋務。到了80年代末期,李鴻章便把「易官制」提到「變法度」的首位,並基於改革腐朽的官僚體制的需要而力圖推進科舉改革。當時八股取士制度支撐著腐朽的官僚體制,那些躋身顯貴、不諳世事、醉心利祿之徒,大都出之於科甲正途。因此,改革八股取士制度,造就「學兼漢宋,道貫中西」的人才,藉以改變官僚隊伍的成份,就成為改革腐朽的官僚體制的必要條件和重要組成部分。不過,李鴻章的認識和實踐是脫節的。甲午戰後,他曾反思說:「論者咸知時文試帖之無用,又不敢倡言廢科舉,輒欲調停其間,於是藝科算學之說,迭見條陳」。其實,他自己何嘗不是如此呢!他既不敢倡言廢科舉,更不敢奏請易官制,只好一面設法支持有關開藝科、課西學之請,一面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擴充洋學。

  自70年代末期以後,李鴻章支持開藝科、課西學之請,主要有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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