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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李鴻章對舉借外債的態度,不能說是錯誤的,問題在於他在借款的實踐中往往屈服於洋人的壓力而被迫改變初衷。1883年上海金融市場由於外國金融勢力的干擾,釀成了一場嚴重的貨幣危機。是時輪船招商局運營資本周轉失靈,加之「商股難招」,李鴻章便批准該局從英國資本抬和、天祥兩洋行借貸747千餘兩,以碼頭、倉庫作為抵押。這次抵押借款為洋務派民用企業舉借外債度日開了一個先例。1884年輪船招商局為躲避中法戰爭的破壞,將全部財產以525萬兩代價售與旗昌洋行,約定在戰爭狀態結束後照原價贖回。

  到了1885年,輪船招商局既要償還怡和、天祥兩洋行欠款,又須贖回抵押旗昌的財產,但因「無款可籌」,便又以全域輪船、碼頭作為抵押品,向滙豐銀行告貸30萬鎊(合銀1217140兩),年息7厘,以金鎊計算,由於銀價猛跌,匯率劇變,使以白銀折算金鎊還債的輪船招商局遭到了數十萬兩的損失。這次貸款不僅是外國資本的高利盤剝,而且是外國資本蓄意侵蝕企業主權的行動。因為滙豐貸款的主要條件是:「合同訂立乏後,滙豐派一監理之洋人。該洋人可以隨時查看局中帳簿,並驗看各船產業。其人薪水由招商局給發」,「每年有妥當者二人,估局中各產物輪船(產業價值),俟三十萬鎊金並利還清為止,此二人由滙豐派往,其薪費等項均由招商局付出」;「招商局和滙豐往來銀款」,「均由滙豐經手」;「如招商局不能照上列各款依時辦理,滙豐可以有權全行收取,或摘取局中船隻各物業,可出賣、可出賃、可出典,聽憑滙豐主意。」

  30萬鎊借款,原定分10年還清,但直到1895年議定續借20萬鎊貸款時,尚未付清,致使輪船招商局產權長期旁落,滙豐駐局代表馬士直接操縱局務。馬士多次與輪船招商局幫辦沈能虎發生爭執,並於1887年擅自任命壁德生為「保大」號船主,以致造成「保大」號失事的重大事故。馬士一面被迫向李鴻章作辭職的表示,一面向滙豐銀行經理卡默倫求援,企圖賴著不走。卡默倫指使該行天津分行的萊斯就近向李鴻章施加壓力,聲稱如果李鴻章批准馬士離局,滙豐就堅持要履行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特別是委派一個監督,代表銀行駐局。

  李鴻章控制的民用企業,還有電報局同丹麥大北公司、英國大東公司簽訂過「齊價合同」。鐵路公司、開平礦務局向怡和洋行、華泰銀行、德華銀行、滙豐銀行舉借過債。據不完全統計,截止1894年為止,洋務派舉借的外債計有13筆,其中李鴻章控制的民用企業舉借的就多達8筆。

  官督商辦企業雖然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但卻不是早期民族資本發展的前史和必經之路。

  李鴻章創設的官督商辦企業,沒有從官僚資本轉化為民族資本的。它的發展趨勢大致育四種類型:被外國資本吞噬的,如開平礦務局於1900年被英法比財團「東方辛迪加」攫為己有;改歸官辦的,如電報局於1902年「但改官辦,而不還商本」,1908年由郵傳部將電報局商股「備價贖收」:遵循官督商辦成例的,如輪船招商局,直到1909年改歸郵傳部時,仍「諸承舊貫,毫無變更」;招商頂替的,如華盛紡織總廠,盛宣懷以「連年虧折」為名,於1901年全盤售與集成公司,改名集成紗廠,其實這種所謂「招商頂替」,完全是盛宣懷「把官廠變為私廠的一套詭計,股票始終還是握在盛家手裡」,因而這個紗廠並沒有變成民族資本企業。

  李鴻章創設的官督商辦企業內部官權侵害商利,壓抑了民族資本的生機。掌握用人、理財和業務經營大權的「官」,通過貪污盜竊、挪用資金聯鎖投資、廉價收購股票等各種方式侵吞私人資本,聚集官僚資本。盛宣懷就是這類「官」的典型。他由一個「空心大老」而攀附權貴,在李鴻章提攜下,歷任署理天津海關道、登萊青道兼煙臺海關監督、天津海關道等要職,充當李鴻章的洋務總管,「挾官以淩商,挾商以蒙官」,不擇手段地聚斂財富,「盡取天下之利權而歸一己」,成為「財勢兩足,心敏手辣」的早期官僚資本家。他這個「官」愈富,「而商人愈困矣」。

  官督商辦企業由於「經理歸官」,入股商人所能遇到的不是「利之無幾」的局面,就是「股本耗折」的悲劇,致使「人皆怨悔,深以為懲」。正因為「官」愈富、商人「愈困」和「怨悔」,所以在官督商辦企業內部就出現了新的動向:有些亦官亦商的人物,開始向民族資本家轉化,發展私人企業,但他們發展私人企業的資金往往不是來自官督商辦企業的積累;而原先某些附股官督商辦企業的民族資本家,雖然有意掙脫官督商辦羈絆,發展私人企業,但因「股本虧盡」而力不從心。這種趨勢並非是民族資本必須經過官督商辦的標誌,而是官智商辦破產的必然結果。

  §興學育才

  李鴻章在把洋務運動推進到「富強相因」階段的同時,積極地倡導改革科舉、興學育才。1874年海防議起,截至1875年3月,在呈送內閣的54件籌議海防的折片、清單中,只有李鴻章、沈葆楨、周盛波、薛福成、丁日昌等人的奏拆直接或間接地涉及到變通科舉之制問題。李鴻章的《籌議海防拆》,不僅呈遞的時間早於其他4折,而且在抨擊小楷試帖的弊端、變通考試功令的措施方面,也是其他4折所望塵莫及的。李鴻章斷言「用人最是急務,儲才尤為遠圖」。他明確指出列強「以兵脅我,殆無虛歲」,而中國卻缺少「練達兵略精通洋法」之人,究其原因,就在於朝廷壘持以章句取士而堵塞了士大夫趨向西學的門徑。他懇請「朝廷力開風氣,破拘攣之故習,求制勝之實濟」,以支撐「天下危局」。他一面認為「科目即不能驟變,時文即不能遽廢,而小楷試帖,太蹈虛飾,甚非作養人才之道」,理應棄之;一面建議對「考試功令稍加變通,另開洋務進取一格,以資造就」。凡有海防省分,均應設立「洋學局」,擇通曉時務大員主持其事。「分為格致、測算、輿圖、火炮、機器、兵法、炮法、化學、電器學數門,此皆有切于民生日用軍器製作之原」。「如有志趣恩議,於各種略通一二者,選收入局,延西人之博學而精者為之師友,按照所學淺深,酌給薪水,伸得研究精明,再試以事,或分派船廠炮局,或充補防營員弁,如有成效,分別文武,照軍務保舉章程,奏獎升階,授以濱海沿江實缺,與正途出身無異。若始勤終怠,立予罷斥。」

  由此可見,李鴻章既要求在「科目」中廢棄「小楷試帖」,又建議變通考試功令,「另開洋務進取一格」,通過「洋學局」培養掌握西方近代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的人才,使其「與正途出身無異」。李鴻章的這種主張,顯系借鑒了前此諸人設計的有關改革八股取士的種種方案,把他在1864年提出的「專設一科取士」的思想進一步充實與具體化的結果。李鴻章乘籌議海防之機,重提變通科舉之制問題,是頗具匠心的。他後來追憶此事之緣起說:「近人條陳變通考試,亦多術矣,皆被部駁,吾始發其端以待當路之猛省而自擇」。但可惜事與願違,不僅「當路」並未「猛省而自擇」,而且招來「腐儒」們的一片咒駡聲。李鴻章說:「其時文相目笑存之,廷臣會議皆不置可否,王孝鳳、於蓮航獨痛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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