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李鴻章傳 | 上頁 下頁 |
一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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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問題。 當時軍費拮据,吳煦認為「洋人之兵,為賊所畏。與其以餉養兵,不如以餉養夷。」李鴻章卻另有打算:一方面他想借用常勝軍鎮壓太平軍,「眼前多糟蹋銀錢」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他因感到「孤立無援,不能不陸續添募求自強之術」,「添募愈多,需餉愈钜」。為了擴充實力以求「自強」,李鴻章自然希望減少常勝軍的餉銀,增加淮軍的收入。因此,他在同士迪佛立談判中,堅持要求裁汰常勝軍為3000人,減定長夫額數口糧,刪除病房及日用房費種種浮濫之款,以「稍節餉需」。士迪佛立開始拒絕,後來只好妥協。 圍繞上述三個問題,李鴻章與士迪佛立的爭論十分激烈。李鴻章的目的無非是想「漸收兵權」、「稍節餉需」。通過《統帶常勝軍協議》,李鴻章把常勝軍的餉銀從7.8萬兩減至4萬餘兩,並且取得了對常勝軍的「節制調遣」權。不過,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方面,就是《統帶常勝軍協議》標誌著常勝軍從「華夷兩商目行經理」一變而成為中、英兩國政府軍事合作的一種形式。因為這個協議是由清朝巡撫和英國陸軍司令簽訂的;而協議又明確規定常勝軍由英國派出正規軍官充任管帶,清朝派出正規軍官會同管帶,常勝軍出隊需預先與英、法兩國會商,常勝軍軍官由清朝巡撫和英軍司令任免,常勝軍軍餉「在海關銀號按月支取。」 常勝軍從「私營」轉化為「公營」,說穿了就是英國拋棄「中文」的偽裝、公開協助清朝鎮壓太平軍,和清朝統治者捐棄前嫌、公然推行「借師助剿」政策的產物。士迪佛立和李鴻章是這種政策的執行者,是常勝軍從「私營」到「公營」的助產婆。 當時,在如何對待常勝軍的問題上,清朝統治營壘內部存在著明顯的分歧。買辦官紳只講」籠絡」,頑固宮紳只講「控馭」。李鴻章則調和於兩派之間,主張「於籠絡之中,仍寓裁制控馭之道」。李鴻章與士迪佛立之間的「住複辯論」和所達成的協議,正是這種態度的反映。 根據《統帶常勝軍協議》,戈登出任常勝軍管帶。李鴻章說:「戈登接手似較講理,其應敵亦較奮迅,如能由我操縱,即月糜四五萬金,猶為有辭。」他既要借助戈登常勝軍鎮壓太平軍,又要防止其危害自身特權。但後來事實證明,李鴻章實難「操縱」常勝軍。 1862年春總理衙門奕等在英國駐華公使普魯斯、代理總稅務司赫德的慫恿和曾國藩等地方督撫大員的支持下,決定委派返回英國休假的總稅務司李泰國在英國購買船炮建立艦隊。李泰國秉承英國政府陰謀控制中國海軍的意旨,買定兵船6艘、探報船和躉船各1艘,聘請英國上校阿思本為總司令,在英國召募官兵600名,並擅自代表中國與阿思本訂立「事事欲由阿思本專主,不肯聽命於中國」的合同13條。總署看穿了李泰國獨攬中國兵權和利權的野心,斷然拒絕這個非法合同,並與之重新議定《火輪師船章程》,規定由中國選派武職大員作為該師船之漢總統,阿思本作為幫同總統,聽督撫節制調遣,挑選中國人上船學習。 總署還同李泰國達成了阿思本艦隊協助湘軍攻陷南京後的財物分贓協定。這個章程和協議有損中國的主權並侵害了湘淮集團的利益,因而遭到曾國藩和李鴻章的強烈反對。李鴻章與阿思本艦隊的衝突,起初是由李泰國逼索銀兩引起的。1863年5月李泰國自英抵滬,要求李鴻章由海關提銀12萬兩支付船炮欠款和官兵川資,被李鴻章嚴辭拒絕。時在李幕的陳錦目睹了李鴻章與李泰國爭論的情景,他事後追憶道: 太國亦至,請益船價,帥(李鴻章)以無款,堅辭再三。大國怒形於色,直謂此款當索之恭王。帥益厲聲言,無款終奈我何,且重兵十萬,攻克上江,從未有勞外助。若因此挾制,激怒軍情,我兩人不免勒兵交戰也。太國乃拂衣去,帥不為禮。李泰國碰了釘子,怏怏離去。李鴻章隨即致函總署薛煥,表示「此項兵船若令李泰國一人專主,要求脅制,後患方長」,建議「立法定章之始,似須堅陰約束,杜漸防微,免其在外饒舌」。7月李鴻章看到《火輪師船章程》後,極為不滿,致函曾國藩,斥責總署有意玩弄「掩耳盜鈴」的伎倆,並獻策說:「中國百余萬金己付東流,但能見機退回,似亦幸事。」 8月李鴻章寫信給總署奕訴等,剴切陳詞,聲稱南京業已被湘軍包圍,「可毋庸外國兵船會剿」,反對英國人搶奪戰功而「擅大利,市大名」,並明確地指出「外國人性情攬權嗜利,不約而同」,總署試圖通過設漢總統、令督撫調度、派人上船學習駕駛等方式以分李泰國、阿思本之權,雖然「名綦正矣,義極嚴矣」,但卻阻力重重,難以實現。最後,他語重心長地說:鴻章近與若輩交涉軍務,悉心體會,微有閱歷,又深知李泰國心術險詐,目前不願中國人專權,即將來不願中國人接手。愚慮所及,不敢不為殿下切實陳之。 總署奕訴等對於李鴻章發自肺腑的呼喊,並不以為然,蠻橫地說: 來書論及此事共有三難,崇論閡議,令人欽佩。但本處猶望閣下知其難而制之,不願閣下畏其難而聽之。現在輪船奏明歸曾帥及閣下節制調遣,應如何設法黔制,收回在我之權,惟望閣下與曾帥圖之也。總署堅持原議,讓李鴻章「知其難而制之」,但李鴻章卻表示「事勢處此,毫無把握,徬徨莫釋。」他函告總署奕祈等說,清廷任命的漢總統蔡國樣鑒於「虛擁會帶之名,毫無下手之處」,業已從上海返回安徽,蔡某所召募的數百名中國舵勇,曾國藩「已飭令遣散」。他質問道「此事未知作何究竟?」在此之前,曾國藩也寫信給總署奕訴等,公然主張不要介意「區區一百七萬之船價」,將阿思本艦隊遣散了事,或者將該兵船「分賞」各國,使李泰國失其所恃,而拆其虛驕之氣。 總署與李泰國議定的「章程」,不僅受到湘淮軍首腦們的抵制,而且遭到阿思本和李泰國的破壞。9月阿恩本到達北京,與李泰國沆瀣一氣,在英國公使普魯斯的支持下,否定「章程」,要求撥照原汀13條合同辦理,否則就遣散棄兵。總署奕訴等左右為難,經與普魯斯反復磋商,終於決定遣散阿思本所募弁兵,將船艦駛回英國變賣,價款歸還中國。總計清政府為購買和遣散這些船艦共費銀160萬兩左右,變賣船艦後收回的款項只有51萬兩,清政府在經濟上蒙受了重大損失,而英國企圖控制中國新式海軍的野心也未得逞。李鴻章聞訊,欣喜異常,致函曾國藩說這是「近來第一快事。」 §「用滬平吳」 李鴻章雖然深受曾國藩的薰陶,但其「用兵方略」卻有超越的獨到之處。 李鴻章抵滬後,就因淮軍駐地問題同曾國藩發生爭執。曾國藩在致吳某信中說:「少荃駐軍之地,奏明本在鎮江府城,今先至滬上,俟滬事稍有頭緒,再行移駐鎮江,或往來鎮滬,輪住兩處」。他指示李鴻章移駐鎮江,而「詔旨亦屢以為言」。他公開所持之理由,一是「上海僻處東隅,論籌餉為要區,論用兵則為絕地。」而鎮江則為「蘇省最要之地」,進兵形勝之區,駐之上可以會剿南京,下可以規復蘇常;二是上海「業已借助洋人,一時猶可搘注。」若用官兵保守,非二萬勁旅不可,但如此「多而強」的清軍是「不宜置此無用之地」的。當然,他還有一個秘而下宣的理由,這就是他對湘淮軍不無親疏厚薄之分,力圖把上海餉地置於湘軍而不是淮軍的控制之下。對於曾國藩的指示,李鴻章「心知不可,堅持不動」。他力主以上海為基地,「用滬平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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