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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李鴻章既不敢抗拒洋人和買辦官紳,又不敢違逆師訓,於是便調和於兩者之間。他致函曾國藩說,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文祥等「以會剿腹地為是,獨吾師不謂然。」他認為「與宮軍同剿,洋兵每任意欺淩,逕自調派,湘淮各勇恐不能受此委曲。」而他個人也「只知有廷旨帥令,不能盡聽洋人調度。」他經過仔細斟酌,「擬兩全和好之法」,即令會防局官紳將薛公各營挑去二三千人,隨同洋兵操練駐紮,專供會剿會防差使,仍由撫藩禮調」,華爾常勝軍亦歸併之。而他自己「所帶水陸各軍,專防一處,專剿一路,力求自強,不與外國人攙雜。」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李鴻章的態度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他認為「會剿」應限於上海百里以內,但洋人如果硬要深入「腹地」亦無不可:

  「英人又見賊勢日窮,不待求助而欲助攻蘇州,若拒其所請,既非和好相待之誼,若任其所之,必有太阿倒持之憂。

  「如英提督必調兵助攻,仍先與要約,克復後立即退出,由臣妥籌佈置,不得別有要求。」

  當然,他允許洋兵助攻蘇州是無可奈何之舉,他抱怨說:「何必傾英法滬上之師以來爭此功,喧客奪主,實覺無謂。」其實,英法並無「會剿」蘇州的打算,它們此舉的目的只在於挾制淮軍而已。

  打算,它們此舉的目的只在於挾制淮軍而已。參加「會剿」的除從薛煥各營挑選者外,還有李鴻章所帶淮軍。

  1862年5月淮軍程學啟等部就同英法聯軍、常勝軍會攻奉賢、南橋鎮。此後不久,在英軍開往嘉定之前,李鴻章曾應邀赴英國領事館,會晤英國海陸軍司令,「商議如何佈置對太平軍的戰爭」,最後雙方簽署一項《會議錄》,規定李鴻章「應調遣三千軍隊進駐南橋」,並準備三千軍隊由英國軍官加以訓練。「任何一方調動軍隊,必須通知另一方。」「雙方必須互相供給關於太平軍行動的消息」等。同年10月,淮軍會同英法聯軍、常勝軍侵佔嘉定。李鴻章向「清廷報功說:「查嘉城為蘇滬門戶,我與賊所必爭。英國提督何伯與臣再四會商,謀定後動,中外將士同心輯睦,分路進攻,崇朝而下堅城,其神速尤不易得。」

  李鴻章在「親近」洋人、「借師助剿」的過程中,格外倚重常勝軍。常勝軍是買辦宮紳吳煦、楊坊勾結美國流氓華爾建立的。李鴻章初到上海,華爾拒不參見。李鴻章自我解嘲地說:華爾「總是眾中矯矯,雖至今不薙發,並未至敝處一渴,與外國人何暇爭此利過節那?」及至見過華爾之後,他雖譏之為「蠢然一物」,但卻決定「全神籠絡」之。

  李鴻章看到華爾常勝軍擁有4000餘眾,「打仗實系奮勇,洋人利器彼盡有之」,是一支不可忽視的武裝力量,因而「曲意聯絡,冀為我用,以助中國兵力所不逮」。

  李鴻章看到華爾「固是壯士戰將,然用之之人其心乃不可測。」吳煦、楊坊「挾華自重,欲其取功名以震耀中外,以形宮軍之短。」為了剝奪吳、楊兵權、置常勝軍於自己節制之下,李鴻章不能不「全神籠絡」之。

  李鴻章看到華爾常勝軍形式上雖屬「華夷兩商自行經理」性質,但其背後卻站著英、法等列強。他認為「該軍與洋人是一是二」,華爾與何伯等「誼同膠漆」,華爾勢力「能傾服上海洋人」。「華爾之向背,于英、法各國略有關係。」他「欲結一人之心以聯各國之好」,因而「以全神籠絡」之。

  事實證明,李鴻章「全神籠絡」華爾,並沒有落空。華爾不僅協助李鴻章鎮壓太平軍,「戰功卓著」,而且以其獨特身份起著密切英、法列強與李鴻章之間關係的作用,這是李鴻章能夠得到英、法各國在政治上、軍事上、財政上的大力支持的重要因素之當然,李鴻章在「全神籠絡」華爾的過程中,也逐漸看出常勝軍的某些弊端:一曰「日益驕蹇」。常勝軍「人數過重,擴悍難制,其帶兵弁目百數十人,皆系外國人」,中國官員難以鈴制。一曰「費銀甚钜」。吳煦、楊坊等企圖依靠常勝軍對抗太平軍,所以在「薪糧夫價及一切軍火支應」等方面,對常勝軍格外優待,比清軍多至數涪,「漫無限制,陸續增至四千五百餘人,並長夫炮船輪船經費月需餉銀七八萬兩」。

  有鑑於此,李鴻章深感常勝軍已「漸成尾大不掉之勢」,這對於他個人的地位和清朝的統治都有可能招來危險。因此,他「久欲稍加裁抑,而事關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輕於發難。」不過,發難的時機很快就到來了。1862年9月華爾斃命,白齊文繼任常勝軍統帥。翌年1月白齊文毆打楊坊、劫奪餉銀四萬餘元。李鴻章以「不遵調遣,劫餉毆宮」的罪名,將白齊文革職,同時又藉口「不能實力鈴制,辦理不善」,將吳煦、楊坊暫行革職。他以白齊文事件為契機,著手整頓常勝軍。他同英國駐華陸軍司令士迪佛立等酌商,由中國和英國各派妥員會同接管,並簽訂《統帶常勝軍協議》。

  中英《統帶常勝軍協議》是李鴻章與士迪佛立經過多次辯論聽取得的成果。士迪佛立原擬條約13款,李鴻章複加勘正,增為16款,於1863年:月14日蓋印移交分執,並諮明總理衙門備案。

  李鴻章與士迪佛立的爭論,主要集中在三個問題上。兵權歸屬問題。

  士迪佛立企圖獨攬,李鴻章執意分享。士迪佛立「初不願中國官員會帶」,提出「現在常勝軍暫交哈倫管帶,隨後奏明交戈登管帶,即為中國武官。」清方提出「所薦兵宮須與華副將相同,概受中國節制,並受中國官職,如有過失照中國例辦理」。經過「切實爭鬧」,雙方達成妥協:士迪佛立同意管帶官「均應歸撫台節制調遣」,中國派李恒嵩會同管帶;清方放棄英國管帶官「如有過失照中國例辦理」的要求。

  士迪佛立要求「所有營中章程規矩均須聽管帶官主意」,清方反對,最後協議:「所有營中章程規矩均須聽會同管帶官主意。」

  士迪佛立主張「凡常勝軍出隊須先與英、法兩國商定」。李鴻章表示此條「亦斷難行,彼此知會則可」。最後協議:「凡常勝軍出隊,如遠在百里以外攻打城池,須預先與英、法兩國商量。至臨警調度及附近有賊派出隊伍,不必拘定。」

  兵額問題。

  英國希望常勝軍是一支龐大的武裝力量,以為其用,自不殆…言。士迪佛立聲言「常勝軍五千人不可再少,內有兩千人必須駐防松江,不能調往他處。」他說這個軍隊「是協助防衛[上海]三十英里半徑的地方實際所必需的。」李鴻章雖然企圖借助常勝軍「剿滅」太平軍,但既擔心常勝軍勢力膨脹危切身利益,又害伯常勝軍人數過多,費銀大钜,影響淮軍的擴充。他力主常勝軍「裁汰老弱」,拒絕對士迪佛立作出讓步。他說:「發匪自上海百里以外日見退去,已無需更多兵力保衛上海矣。」經過反復協商,最後雙方協議:「常勝軍以三千為室,如將來關稅短絀,餉銀無出,尚可裁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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