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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3、鎮壓「義和團」、支持「東南互保」

  在帝國主義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狂潮的危急關頭,繼資產階級維新派發動戊戌變法運動失敗之後,以廣大農民、手工業者為主的各階層群眾,用激烈的方式投入反對帝國主義的鬥爭,這就是開始於1898年,形成高潮於1900年的中國近代史上一場規模浩大的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這個運動很快波及山東、直隸等北方數省,形成一場反侵略、反瓜分的鬥爭高潮。

  義和團運動迅速發展壯大,引起外國侵略者極大恐慌,他們要求清政府派兵鎮壓。此時,在清政府內部,展開了對義和團「剿」與「撫」,對八國聯軍「和」與「戰」的爭論。從1900年6月16日起,連續四天,慈禧太后召集大臣,舉行御前會議,商議對策,形成兩派意見。一派意見主張對義和團進行「鎮壓」

  以免開罪洋人;另一派意見則主張「招撫」,借義和團的「法術」趕跑洋人。一貫主張鎮壓人民起義,並靠鎮壓人民起義起家的李鴻章,這次也不例外,他是第一種意見的持有者,主張對義和團運動進行鎮壓,極力反對對洋人宣戰。慈禧太后權衡利弊,決定採取第二種意見,宣佈對義和團採取「招撫」政策,並在21日發了一個同洋人宣戰的詔書。此時在廣東的李鴻章對慈禧太后這一舉動頗不以為然,當他接到宣戰詔書以後,當即以為:「此亂命也,粵不奉詔。」隨後打電報給上海的盛宣懷,並讓他將此意密緻劉坤一、張之洞。

  他在致劉、張兩總督的電文中認為:如果東南各省按照「宣戰」詔書所說,發動義和團抵抗外國侵略,那就會和義和團一起同歸於盡,所以必須採取權宜之計,來維持各省現有的秩序,使各國放心。在盛宣懷的策劃下,由上海道台餘聯元,加上劉坤一、張之洞委派的官員,組成代表團在上海同以美國總領事古納為首的各國領事進行會商。雙方在6月26日簽訂了所謂《東南保護條款》九條,其中規定「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各國商民教士產業均歸南洋大臣劉,兩湖督憲張允以切實保護」。

  對於劉坤一、張之洞和外國人訂立的這個章程,李鴻章完全贊同,因為在條約簽訂之前,李鴻章就是籌議「互保」的主謀。《東南保護條款》簽訂後,帝國主義即可以放心地在北方用兵,而不必擔心南方發生對他們不利的局勢。顯然,這些地方督撫的做法,在形式上同朝廷的「宣戰」詔書是相抵觸的,但朝廷非但不責備他們,反而對他們這種做法表示同意。7月21日,劉坤一等向朝廷報告了「訂定章程」之事,朝廷在答覆他們的上諭中即毫不猶豫地表示了同意。到八國聯軍侵佔北京後,逃亡的朝廷在一道上諭中更明白地表示了對他們訂約的肯定:「前據劉坤一、張之洞等奏,沿海沿江各口商務照常,如約保護,今仍應照議施行,以昭大信。」可見,慈禧的對外「宣戰」與李鴻章支持的「東南互保」的根本目的是一樣的,僅做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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