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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2、後期「以夷制夷」外交

  (一)簽訂《馬關條約》

  1894年,日本政府以突然襲擊的方式,挑起了蓄謀已久的對華戰爭——甲午中日戰爭。其目的在於吞併朝鮮、滿蒙,侵略中國,稱霸亞洲以至整個世界。對於日本帝國主義的戰爭行動,李鴻章從一開始就持「保全和局」的態度,同時,又寄希望于英、美等西方列強的出面「調停」。正基於此,他一開始就沒有做好打仗的一切準備,對前方的軍事情報,他漠然置之,對一些正確建議,也一概拒絕;甚至以嚴厲態度,駁回了海軍提督丁汝昌的幾次請戰。結果,陸戰一敗塗地,海戰他苦心經營30多年的北洋艦隊全軍覆沒,最後只得簽訂屈辱的《馬關條約》。

  在甲午中日戰爭的最後階段,清政府曾派總理衙門大臣、戶部侍郎張蔭桓和署理湖南巡撫邵友濂赴日求和。但日本藉口此二人「全權不夠」,拒絕談判,指名道姓要李鴻章到日本簽約。同時,繼續擴大事態,以達到最後迫使清政府就範的目的。由於甲午中日戰爭的失利,李鴻章受到朝野一致的譴責,朝廷給他革職留任的處分,並拔去頂戴花翎,黃馬褂。由於日方的堅決要求,清政府撤銷對李鴻章的一切處分,授其為全權大臣,赴日談判。1895年3月14日,李鴻章、李經方、張孝謙、羅豐祿、馬建忠、伍廷芳、徐壽朋、於式枚及美籍顧問科士達等正式隨員33人,登上德商禮裕、公義兩輪,於19日到達日本馬關。

  1895年3月20日,在日本馬關的春帆樓,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相陸奧宗光開始會談。一開始,伊藤博文就表明了日方的蠻橫態度:對日本提出的各種苛刻條件,只准李鴻章回答「允許」或「不行」。

  李鴻章主張中日兩國「應力維亞洲大局,永結和好」,不要輕動釁端,為西方列強提供可乘之機。此時的李鴻章的思想是正確的,維護世界利益的。3月21日,中日雙方進行了第二次會談,日本提出了停戰條件,即中國交出大沽、天津、山海關以及鐵路、軍需,限3天內答覆。對於日方提出的條件,李鴻章沒有立即回答,而是與日方進行了一系列的協商,最後他緻密電清政府,請求指示。3月24日下午,李鴻章與伊藤博文等日方代表進行了第三次會談,伊藤態度強橫,無理要求李鴻章無條件同意兩人之間所訂的和約不須批准,就可以立即生效。李鴻章回答說:「這件事關係重大,我出京時奉有諭訓,所以多次對貴大臣說必須考慮到我們力所能及,如果能行的就應允,難以實行的就必須慢慢商量。」可見,對於日方的步步緊迫,李鴻章都唯唯諾諾,沒有作明確答覆,這在當時情勢下是難能可貴的。但這種做法並沒有避免《馬關條約》的簽訂。

  經過幾次會談後李鴻章以為日本有進攻京都之意,於是他認為要保住京師,維持大清統治,就只得忍辱負重,出賣民族利益。他也曾經試圖爭取英、俄、法等國出面干涉,壓服日本,但失敗了。因此,在外援無著,又無勁旅保京都的情況下,他改為除了在賣國條約上簽字,別無他途了。於是李鴻章於1895年4月17日與伊藤簽訂了屈辱的《馬關條約》,雙方還議定5月8日在煙臺交換批准書。這個條約共計11款。其主要內容是:1、中國承認朝鮮獨立自主;2、中國將遼東半島、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3、中國賠償日本軍費庫白銀2億兩,分8次交清;4、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船隻可以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岸;5、日本臣民可以在中國各通商口岸設廠製造工業品,並可以免征一切雜稅。

  《馬關條約》是一個喪權辱國的條約。它的簽訂大大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機。條約規定了巨額戰爭賠款,加上後來所謂「贖還」遼東半島的款項,總共2、3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全年財政收入的3倍。清政府在財源枯竭的情況下,除了進一步搜刮人民外,只得向列強大肆舉借附有苛刻政治條件的貸款,為列強進一步加強對中國的控制和掠奪提供了條件。條約允許日本在華直接投資設廠,西方列強援引「利益均占」特權,同樣享有這項權利。

  甲午中日戰爭後,列強爭先恐後地到中國開設工礦企業或修築鐵路,直接掠奪中國的原料和廉價勞動力,致使中國剛剛起步的民族工商業遭受巨大的打擊。新的通商口岸的開放和內河行船特權的掠取,使得列強各國可以深入長江流域廣闊地區,直接掠奪中國內地豐富的資源和傾銷商品,從而加深了中國經濟的半殖民地化程度。條約規定割讓臺灣及遼東半島等地,不但使中國失去了大片戰略要地,而且使中國數百萬臺灣同胞,長期處於日本殖民統治的深重災難之中。由以上所述可見,《馬關條約》對中國社會產生了空前的嚴重影響,是一個繼《南京條約》後出賣更多國家民族利益的屈辱條約。

  《馬關條約》簽訂的消息傳到國內,在全國上下引起了強烈反響。各階層人民悲憤交集,聲討日本侵略罪行,抨擊清政府和李鴻章的賣國行徑。康有為等1300多名舉人在北京發動公車上書,要求在拒和、遷都、練兵、與日本決一死戰的基礎上,進行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使中國走上獨立富強的道路。在清朝統治層中,內而宗室王公、都院、諫垣,外而直省督撫、前敵將領,「莫不交章諫阻」,他們要求「毀約再戰」,他們追究致敗之由,誤國之責,把一腔憤怒幾乎都灑在李鴻章身上,形成了「國人皆曰可殺,萬口一詞」的局勢。

  鑒於馬關條約的流弊無窮和全國的抗議浪潮,清政府對是否「毀約再戰」舉棋不定。而此時李鴻章仍主張按期批准互換馬關條約,反對「毀約再戰」。清政府指示李鴻章就割台、賠款問題電商伊藤「通融更改」,李鴻章斷然拒絕,說自己作為馬關條約的簽訂者,不能「改議電商」,「以一口說兩樣話,徒為外人恥笑」。這裡既有恫嚇,又有推諉,而意在迫使清政府按時批准換約。光緒皇帝在別無他法的條件下,只能吞下這個苦果。5月8日,清政府代表伍廷芳與日本代表伊東美久治在煙臺互換批准書。

  1895年11月8日,由於俄、法、德三國的干涉,日本政府被迫退還遼東半島,但卻向中國政府索要3000萬兩白銀做為「還遼費」。這天李鴻章與日本駐華公使林董在北京簽訂中日《遼南條約》,具體規定了「還遼」的各項事宜。中國以3000萬兩白銀,贖回了遼東半島。

  經過甲午中日戰爭,李鴻章賴以支撐其權威的北洋海軍潰滅殆盡,加上他主張議和辱國,群議指摘,帝党官僚乘機要求將他密召入都,勿複假以事權,後党要員榮祿也指責他「誤國」,「甘為小人」。而此時慈禧太后由甲午戰爭前敬信李鴻章轉為甲午後信任奕劻和榮祿。正因為這樣,李鴻章入覲之後,便被留在北京,奉旨入閣辦事,從而失去了直隸總督、北洋大臣的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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