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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2、興辦近代民用工業以求「自富」

  李鴻章推行以學習西方技術為目標的富國強兵之策,60年代著重在創辦近代軍事工業,從70年代起,他又提出「寓強于富」的口號,辦起了軍事工業以外的其他企業來,主要是興辦以「求富」為目的的民用工業。

  李鴻章從所謂「求強」出發,把西方軍事工業移植過來,力圖加強清王朝的武裝力量,抵禦西方列強的入侵。然而,軍工企業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是整個政治經濟體系中的一個環節,把這個環節孤零零地摘取下來,移植到中國,由於缺乏社會經濟發展的穩固基礎,結果發生了許多畸形現象和一連串的困難。經費來源枯竭,原料燃料供不應求,轉運維艱,技術落後,人才缺乏,管理製造混亂等等,堵塞了軍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通道。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為軍事工業建立完整的近代工交體系。因為「武器的生產」是以「整個生產」為基礎的。於是圍繞軍事工業而興辦民用企業以及其他工業的問題被提到日程上來。此時的李鴻章經過大量實踐,逐漸認識到「必先富而後能強」。

  為了「求強」而「求富」,他決定通過興辦民用企業,以解決軍事工業的原料、燃料供應、「調兵運餉」的交通運輸困難和「練兵練器」的經費問題。而當時的中國也具備了發展民用企業的客觀條件。自然經濟加速解體、城鄉個體勞動者和生產資料日益分離,大批農民和手工業者破產失業,勞動力市場和商品市場逐漸擴大。從外國資本的侵略掠奪中,產生了中國的買辦和買辦資本。從中國的封建壓榨中,增加了地主、官僚和商人的財富積累。外商在華投資設立資本主義企業及其一諾千金,轉手致富的現實,刺激著地主、官僚、買辦、商人投資新式企業、追逐高額利潤的興趣。

  在以上主客觀條件的推動下,李鴻章開始把興辦民用工業求「自富」最終求「自強」的思想付之於行動。恰好在這時,清朝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一場關於是否繼續造船的爭論。這就成為了李鴻章等洋務派從「求強」到「求富」、從經營軍工企業到興辦民用企業的轉折點。1872年,內閣學士宋晉上奏,藉口制造船艦浪費錢財太多而成船太少,請求飭令福建、上海兩船政局暫行停止製造。清政府令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等人通盤籌劃具奏。在複奏中,左宗棠、沈葆楨都反對宋晉的主張,改為「兵船為禦侮之賢」,不能因惜費而停造,但他們沒有提出解決經費問題的辦法。

  李鴻章在闡述繼續制造船艦的必要性之後,針對經費解決提出了兩條具體辦法:一是裁撤沿海各省的舊式艇船而代之以兵輪,把修造艇船的費用撥歸製造兵輪;二是閩、滬兩局兼造商船,華商應當同壟斷中國航運業的洋商進行競爭,以成立公司,自建行棧,自籌保險來保障這一競爭的順利進行。進而,他提出了用西法開採煤鐵以「與船器相為表裡」的主張。而船炮機器之用,沒有鐵是不能成功的,沒有煤也無濟於事。他警告朝廷:如不「因時為變通」,而「徒來于墨守舊章,拘牽浮議」,那麼什麼事也辦不成,「坐讓洋人專利於中土」,後患是不可設想的。於是他希望清政府能儘快允准「創設招商局」。經過李鴻章、左宗棠和沈葆楨等的力爭,清廷不僅否定了宋晉的停造輪船的主張,而且為洋務派興辦輪船招商局和用西方採煤煉鐵開了綠燈。至此,李鴻章正式開始興辦民用企業求「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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