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小說 > 劉邦大傳 | 上頁 下頁


  秦始皇早年奪權成功,是靠本土派領袖的擁護,才有力量驅逐呂不韋等外籍政團。即使他後來接受李斯進諫,再度重用客卿,但在皇廷中,仍是以本土派的領袖佔有絕對優勢。因此面對新的政治態勢,在本土派領袖們積極建議之下,雖然並不合乎秦王室現行政制精神,但秦始皇仍不得不慎重考量這件事的利害。《史記》上記載:「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

  但身為外籍政團領袖的廷尉李斯,立刻為自己的政治理想挺身辯護:「周王朝在實施封建制度時,也分封了不少他們的子孫,在眾諸侯中,同姓宗族也占了絕大多數。但隨著時間流逝,這些同姓諸侯的親密關係疏遠了,甚而為了利害相互攻擊,如同仇敵一般,周天子根本就無力阻止。

  「如今好不容易賴陛下神威,天下再歸一統,就更應該堅持我們秦國的新體制,將全天下分為郡縣,由皇室直接統治。諸子和功臣以賦稅作為獎賞便可以了,切不可再封給土地,使能夠真正依法令統治,使天下無異議,這才是政權安寧之術啊!封建諸侯勢必會造成日後更多災難的。」

  對現況充滿自信、又長於推論思考的秦始皇,在評估雙方意見後表示:「天下已經歷過太久的兵荒馬亂了,人民更是深為戰爭所害。昔日所以會長期戰亂不斷,大多是諸候們為了擴張或保護他們自己的權勢而造成的。

  「現在好不容易仰賴我秦國宗廟之福,天下得以安定,如果又恢復封疆建侯,那是會重新惹起戰爭禍端的,即使要再恢復安定也是非常困難,因此我贊成廷尉的意見。」

  §廢除封建,建立中央集權

  在秦始皇的決策下,「多數服從少數」,下令新納入的版圖也全採取郡縣制度,將天下劃分為三十六個郡。郡設有行政長官的郡守、軍事首長的郡尉及司掌監察權的郡監。郡下設縣,縣設縣令,並由縣丞作輔佐。所有百姓和各國族民(包括失權的諸侯貴族)均稱為黔首(秦國尚黑,故以黑色頭髮作為百姓之稱謂),地方官吏均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並統理,形成相當完整的中央集權制度。

  本土派的軍事將領們,由於長期進駐在各諸侯國中,使他們實際地感受到各國社會結構的差異性,尤其組織鬆散又複雜的齊、楚兩國,更是他們所無法瞭解的。

  實際進駐異鄉,也使這些領袖們真正體會到,中央與地方間的距離將造成統治命令貫徹上的困難。尤其是遙遠的齊、燕及荊楚,在交通非常不方便的當時,想強行貫徹法治主義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還是保持半獨立的封建制度,較能有效地統治並管理這龐大又複雜的地區。

  這些本土派領袖的父執輩,又正好是商鞅變法下的犧牲,為了有效集結國力,他們傳統的地位和權力都被剝奪了,包括自己家族原擁有的軍團,也被併入國家的武裝部隊中。因此雖然在習慣上,他們常能服膺于秦王室強有力的領導,但他們對商鞅變法後的秦國制度,可是一點兒也不熱衷的。

  其實,這些本土派領袖的親身體驗,有不少很值得新政府在下決策時用以作調整思路的重要參考。只是這些長年馳騁沙場的老將,本身論理思辨的能力太差,又不善於說明自己的看法,因此他們提出的論點,仍脫離不了傳統的常識,這種政治立場也和他們自我的直接利害關係太近,對於一向長於合理性思考的秦始皇,自然是沒有絲毫的說服力了。

  以李斯為首的外籍政團,基於他們對傳統封建制度的失望,以及對秦國新法制的過份熱情,使他們對眼前政治環境的急速變化也有了盲點。雖然他們個人的權勢幾乎仰賴于秦始皇的信任,但在秦國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下,他們是可以真正擁有實權的經營層,因此保有現行體制才是他們真正的利益。李斯等人反對封建制度的論點,其實也不見得完全是客觀的。

  童年期由邯鄲回咸陽後,秦始皇便一直未曾出國,因此對齊、楚等國的距離遙遠和複雜性,是無法親身去感受的。雖然他一向擅長於合理性的思考和推論,但實務經驗的缺乏也常會造成前提假設上的偏差,自然在推論上也很難有正確的判斷了。

  何況秦始皇自己也正沉醉在大成功的高度自信中,既然中央集權制度可以有效地讓秦國達成一統天下的目標,必然也能有效地統治這個國家。對秦始皇而言,這種推論是再合理不過的了。

  這次的廷議,表面上是各派對其理想制度所作的爭辯,其實更隱藏著派別權勢的爭奪。不論是本土派領袖或外籍派政團,都已不像早年的改革派大將——百里奚和商鞅,能針對客觀情勢的需要,為國家的長治久安作認真的思考;更沒有仔細去觀察,統一天下後,秦國客觀政治環境上的改變,已有必要作制度上的大幅調整了。如同英國史學大師湯恩比所講的,這些具有創造力思考的少數,由於迷惑于成功的華麗燦爛中,他們的創造力消失了,因此很快地由創造的少數成為了當權的少數,秦帝國的衰敗也由此開始了。

  §天下國家化,贏了面子輸了裡子

  強大的作戰力,加上卓越的政治革新,使秦國能夠以單一國家的力量併吞天下,完成了軍事上和政治上的統一。在中央集權和地方分權的廷議爭辯後,秦始皇裁定以國家主義原則,力行「天下國家化」的政策目標。接下來的工作,自然是度量衡、貨幣、車軌、文字等經濟體制和文化體制的統一了。

  華夏文明原本就是多種族、多文化的。每個地區的語言、文字、食、衣、住、行等生活習慣都有很大的不同,度量衡和貨幣也非常雜亂。特別是南方的楚國,由於采分權體制,地方勢力較大,即使在其本國內,語言、文字、貨幣、度量衡的制度都有很大的差異。

  在這方面作得比較有系統的是東方的齊國和秦國本身。齊國是商業國家,鑒於通商的方便和需要,加上管仲早年所作的革新運動,使齊國這方面顯得較有體制些。秦國在商鞅變法後,力求中央集權,因而在這方面也建立了較完整的標準。但即使是這兩個國家,在度量衡方面也有很大的差異。

  以容器的計算單位來講,秦國採用合、升、鬥、斛,十合一升、十升一鬥、十鬥一斛。齊國用的則是升、豆、區、釜、鐘等單位,五升一豆、五豆一區、五區一釜、十釜一鐘。

  天下統一後,為了租稅徵收的方便、官僚薪俸計算的準確(當時有部分薪津是以實物供應的),以及全國性商業活動推展的需要,統一度量衡的標準的確是件相當重要的工作。

  不過這方面的改革卻不那麼順利,從秦始皇26年公佈統一全國度量衡以來,一直到二世皇帝期間,史料上不斷出現當時政府法令的詔書在修正著有關這方面的新規定,似乎新的標準在執行上困難頗多,所以一直未能確定下來。即使日後從秦國本土出土的遺物資料來看,民間似乎同時存在著商鞅升和始皇升,可見新的制度似乎一直未受到大家的徹底接受。軍事及政治上的統一比較容易達成,但生活文化上的統一,則不是短期內光靠法令的宣佈就可以作得到的。(臺灣早年也嘗試以公斤制代替台斤制,但仍沒有成功。)

  貨幣分歧上的困擾更大。齊、燕等東方國家一向使用刀形的「刀錢」,中原地區的國家則採用鍬形的「布錢」,南方的楚國則流行卵型的「蟻鼻錢」,秦國的貨幣則是圓形的「圓錢」。秦始皇統一天下後,下令重新鑄造半兩錢的「圓幣」,作為全國統一的通貨,圓形幣中間有個方孔,旁邊則分別刻有「半」與「兩」二字。

  為了經濟活動的順暢,貨幣的統一絕對有其必要。不過,秦始皇統一貨幣的政策,和度量衡相同,實際的效果似乎不大。標準通貨的始皇半兩錢,除了秦王室的大本營——陝西省和四川省曾有出土外,其他的地方均未出現過,顯示其真正流通的範圍相當狹小。

  車軌的統一是為了運輸上的方便,皇室的政令為求能在最短期間到達全國各地,交通網的建立自然是當務之急了。始皇27年,也就是統一後的第二年,秦始皇宣佈動工修築由咸陽通往全國各地的大馳道。為了加強馳道上的運輸效率,以及保障來往車輛的安全,車軌的統一大小的確也有其必要。

  但問題是舊的車子怎麼辦?要同時將全國的車輛統一規劃,勢必要有相當長的緩衝時期,秦國統一前後不過十五年左右,更換車軌的成效如何,實在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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