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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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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告顏子曰:「放鄭聲,鄭聲淫。」此即樂與詩相離,樂不附於詩而自為發展。所謂鄭聲淫,非指詩,乃指樂。淫者淫佚。樂記雲:「鄭音好濫淫志。」白虎通:「鄭國土地民人,山居穀浴,男女錯雜,為鄭聲以相悅懌。」此皆顯出音樂之離於詩而自為發展。 至於詩與禮之相離,亦可類推。孔子正樂,雅頌各得其所,乃欲使樂之于禮於詩,重回其相通合一之本始。 而惜乎時代已非,此事亦終一去而不復矣。又檀弓記孔子既祥五日即彈琴,在齊學韶,在衛擊磬,晚年自衛反魯即正樂,是孔子終其生在音樂生活中,然特是游於藝,即以養德明道,非是要執一藝以成名也。 疑辨二十三《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采契後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三百五篇。」此謂孔子刪詩,其說不可信。論語:「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二) 又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十三)是孔子時詩三百,非經孔子刪定為三百也。吳季劄聘魯觀周樂,所歌十五國風皆與今詩同,非孔子刪存此十五國風詩也。詩小雅,大半在宣幽之世,夷王以前寥寥無幾,孔子何以刪其盛而存其衰?以論孟左傳載記諸書引詩,逸者不及十之一,是孔子無刪詩這事明矣。 孔子于正樂外,又作春秋,為晚年一大事。 孟子: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又曰: 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又曰: 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窮取之矣。」 《史記·孔子世家》: 魯哀以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孫氏車子鉏商獲獸,以為不祥。仲尼視之,曰「麟也。」取之。顏洲死,孔子曰:「天喪予。」及西狩見麟,曰:「吾道窮矣。」乃因史記作春秋,上至隱公,下迄哀公十四年,十二公。約其文辭而指博。故吳楚之君自稱王,而春秋貶之曰「子」。踐土之會,實召周天子,而春秋諱之曰:「天王狩于河陽。」推此類以繩當世,貶損之義,後有王者舉而開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 孔子春秋絕筆於獲麟,非感於獲麟而使作春秋,是年四月,陳恒執齊君,置於舒州,六月而弑之。孔子年七十一,沐浴請討,魯君臣莫之應。可證當時已無複知篡弑之為非矣。是春適有西狩獲麟之事,孔子感於此而輟簡廢業,春秋遂以是終。不惟孔子春秋不終於哀公之二十七年,即哀公十四年之夏秋冬三時,亦出後人所績,非孔子之筆。至於孔子作春秋究始何年,則無可考。 詩有雅頌,實乃西周初起乃及文武成康盛時之歷史,其說已詳前。宣王以後,雅頌既哀,而其時則有史官,並由中央分派散居列國,故曰「詩亡而後春秋作」。晉語,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申叔時論傳太子雲:「教之以春秋。」墨子明鬼篇,有周、燕、宋、齊之春秋。可見春秋乃當時列國史官記載之公名,晉乘楚檮杌,為其別名。左傳魯昭公二年,晉趙宣子在魯,見易象與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是史官與春秋在當時皆屬禮。孔子作春秋,即其生平重禮的一種表現。孔子春秋因于魯史舊文,故曰其文則史。 然其內容不專著眼在魯,而以有關當時列國共通大局為主,故曰其事則齊桓晉文。換言之,孔子春秋已非一部國別史,而實為當時天下一部通史。 其史筆亦與當時史官舊文有不同。如貶吳楚為子,諱諸侯召天子曰「天王狩于河陽」。于記事中寓大義,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此義,當推溯及于西周盛時王室所定之禮,故曰「春秋天子之事也」。孔子以私人著史,而自居于周王室天子之立場,故又曰「知我者其惟春秋,罪我者亦惟春秋也。」其實孔子亦非為尊周王室,乃為遵承西周初年周公制禮作樂之深心遠意,而提示出其既仁且智之治平大道,特於春秋二百四十年之歷史事實中寄託流露之而已。 孔子之著史作春秋,其事一本於禮。而孔子之治禮,其事亦一本于史。 于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二) 古人以父子相禪三十年為一世。十世當得三百年,百世當得三千年。孔子心中,未嘗認有百世一統相傳之天子與王室,特認有百世一統相傳之禮。禮有常,亦有變。必前有所因,是其常。所因必有損益,是其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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