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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第九章 重視發展農業生產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的農業國。經濟發展,財政好轉,乃至治國安邦,均離不開農業。自古以來,聖明君主無不重視農業的發展。康熙熟諳歷史與國情,在《農桑論》、《重農桑》等文中,精闢概括了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衣來自農桑的道理。

  他說:「農者所以食也,桑者所以衣也,農事傷則饑之原,女紅(同工)廢則寒之原。」因此,國家不能不關心民生,不能不重視農業,「前史民亂,率起於饑」,歷史的經驗不容忽視,何況「國家賦稅皆出於農」。所以康熙特別重視農業。

  康熙從少年時代就喜歡看人種莊稼,而且自己也把各種種籽種到地裡,以觀察收穫的多少。他的這種興趣一直堅持到老。康熙六十多歲時寫過一篇《刈麥記》,其中說:「在收穫的時節,看到蒼顏老農歡慶秋收,黃口孺子不再愁餓肚子,這才是我真正的快樂!」

  為了使人們穿衣不忘織女之寒,吃飯不忘農夫之苦,他命人畫了一冊《耕織圖》,每幅圖旁邊都由他題詩一首,然後刻板印刷,廣為流傳。

  康熙注意發展農業生產,是從治國安邦、富國強兵的需要出發的。明末清初,中國大地經歷了數十年的戰爭,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破壞。據不完全統計,康熙登極之年,即順治十八年(1661),全國耕地總面積在570至580萬頃左右,比明朝萬曆年間少150至200萬頃。康熙從他父親手中接收的是一座空虛的國庫,不僅無積蓄,而且每年入不敷出,缺餉400萬兩。他雖有「惟願天下易安,生民樂業,共享太平之福」的美好願望,但也暫時無法實現,為了鞏固一統江山,鎮壓分裂割據勢力,不得不繼續增加人民的賦役負擔。

  後來,康熙皇帝採取了許多政策發展農業生產。

  為了保證軍糧供應,他親自部署邊疆屯田。他於二十五年(1686)三月,命副都統馬喇赴黑龍江督理農務,對他說:「農事關係兵餉,須積貯充足。其在驛遞人夫亦令合力播種屯田。爾等前往,務期農政修舉,收穫饒裕,年勝一年。」三十一年(1692)二月,他命都統瓦代等往達爾鄂莫等地耕種。針對邊外氣溫低的特點,他指示要及時廣播麥種,深耕田壟,勤謹耘耨,耘時莫將土壓住草根,以免其重新發芽;耕種太稠密,禾苗雖可觀,但收穫少,稀疏耕種,反而得好收成。三十二年(1693)二月,他命內大臣公坡爾盆等去歸化(今呼和浩特)等地督耕,因為該地風寒,特別叮囑:田壟要高;一般作物不收,種早熟的麥與油麥、大麥、糜黍有益;可問當地人宜種何穀。還說:「朕曾問老農,皆雲:將雪拌種可以耐旱。爾等試為之。」當他得知該地缺乏耕牛、農具,立即指示:所用耕牛在禦廠內取用,耒耜等項鐵器著支用庫銀製造,從驛站運送。

  康熙帝想方設法鼓勵百姓墾荒。康熙即位後,許多官員先後上疏,強調國家生財之道以墾荒為要;並總結經驗,提出改進辦法。河南道禦史劉源濬認為,產權不穩和起科太急是影響墾荒事業發展的兩大障礙。過去無人承種的荒地被開墾耕熟之後,往往有人來認領,引起訴訟,結果開墾的人勞而無功。過去對新開墾的地,開種就要起科,承擔雜項稅收,所以百姓對開荒沒有積極性。康熙帝批准採納了劉源濬的建議,明確了開荒的產權,延長起科年限。

  康熙帝還決定永遠革除「廢藩名色」,改變廢藩田產的所有權,歸耕種者所有。這種改入民戶的廢藩田產叫「更名田」。承認這部分土地歸墾種者所有,有利於鼓勵人們墾荒,對發展農業生產無疑是一大促進。

  有些地主將土地撂荒,一旦農民將它們開墾起來,地主便以產權所有前來索要,或乾脆不許農民開墾。

  針對這種情況,康熙帝明文規定:「凡地土有數年無人耕種完糧者,即系拋荒,以後如已經墾熟,不許原主複問」。使這部分開荒者也獲得土地所有權。農民獲得土地,其生產積極性大大提高。

  關於起科年限,康熙十年(1671)決定放寬至四年起科。第二年又決定,寬延到六年起科。到康熙十二年(1673)十一月,康熙考慮到:小民拮据開荒,物力艱難」,恐催科期迫,反致失業,又決定:「嗣後各省開墾荒地,俱再加寬限,通計十年方行起科」。因為「三藩」叛亂,籌餉緊迫,十年起科的規定未能認真執行。平叛期間,基本是三年起科。

  康熙十八年(1679),平定湖南,康熙重新規定:「開墾荒田,仍准六年起科。」隨著國家經濟狀況的日見好轉,已開墾而未升科的土地越來越多。康熙對此了如指掌,但他態度很明確:「朕意國用已足,不事加征,」讓民間分享一些墾荒的實惠。

  康熙朝對土地從未進行大規模丈量,所謂清查也不嚴格,全靠自報。如果業主隱瞞土地,後來自首,只從自首之年起科。康熙總的精神是放寬對新墾土地的起科年限,從而調動農民墾荒的積極性。

  康熙年間,墾荒積極、踏實,加以政治形勢漸趨穩定,因此收效較大。據《清會典》記載,全國民田總數順治十八年(1661)為549萬頃,康熙二十四年(1685)增至608萬頃,雍正二年(1724)達到683萬頃,這裡還不包括將近40萬頃的軍漕屯田、17萬頃的內務府官莊和八旗莊田,以及各省的「在官地畝」、「學田」等。從康熙朝中期起,不少人在山區荒島從事開墾,更有大批農民從山東、河北、山西、陝西等省到內蒙古和東北地區開墾荒地。因此,康熙後期,全國田地總數實際已達到甚至超過明代萬曆初年的水平。耕地面積迅速增加,流移農民與土地重新結合,使破殘的小農經濟結構得到恢復。

  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康熙帝於西苑(今中南海)新建豐澤園,辟稻畦數畝,植桑樹十餘株,一有空閒,「於此勸課農桑,或親禦耒耜」,進行實驗。

  一年六月下旬,水稻剛出穗,康熙「忽見一棵高出眾稻之上,實已堅好」,便將其收藏,留作種子。第二年試種,看它是否還早熟。果然又是六月成熟,較一般水稻早兩三個月。「從此生生不已,歲取千百」,終於用「一穗傳」育種方法,培育出早熟新稻種。「以其自生苑田,故名禦稻米」。禦稻米「色微紅而粒長,氣香而味腴」。由於生長期短,適於北方,南方可一年兩熟。種植成功後,不僅宮廷內食用皆此米,而且推而廣之。康熙於五十三年(1714)決定向大江南北推廣,欲發展雙季稻。他首先把一石禦稻種發給蘇州織造李煦、江甯織造曹頫,令他們試種雙季連作,渴望「一歲兩種,則畝有倍石之收」。但李煦和曹頫初次試種禦稻雙季連作,因下種太晚,沒有取得成功。第二季結實甚少,或根本未能成熟。康熙不灰心。翌年,他派專人去蘇州指導,提早於三月插秧,結果獲得成功。第一季畝產與其他稻種相當,第二季畝收二石一二鬥至二石七八鬥,畝產量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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