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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


  靳輔的治河方案堅決貫徹「一勞永逸」、全面修治的方針,因此得到康熙帝的大力支持,十七年正月,經議政王大臣等議複,康熙帝批准實行。支給正項錢糧250余萬兩,限定三年告竣。從此,清初大規模治河全面展開,並逐步取得成效。

  三年完成六項大的治河工程:一是導黃入海工程。

  疏浚黃河下游河身,增築兩岸堤壩,使淤塞十年的海口開始通流,為其他各項治河工程的進行創造了有利條件。二是改移清口工程。封閉原新莊閘運口,另辟七裡閘為運口,使運口與黃淮交會之處隔遠,防止黃水倒灌,利於清水外流,減輕運河淤墊之虞。三是高家堰工程。四是清水潭工程。五是歸仁堤工程。六是皂河工程。

  靳輔治河雖然成績顯著,但也遇到了很大困難,主要是又遇到了兩次大水,河道一再決口。這些都是前進中的困難,本來不足為怪,但有人試圖借機全盤否定治河成就。

  二十一年(1682)五月初八,康熙根據靳輔要求,遣戶部尚書伊桑阿、左副都禦史宋文運等四人前往江南勘閱河工。尚未出發,候補布政使崔維雅奏呈所編輯的《河防芻議》、《兩河治略》二書,並條議二十四款,對幾年來的治河成就一概予以否定,主張拆毀所有工程。康熙帝命令勘閱河工的大臣帶領崔維雅,「會同總河靳輔確議具奏」。行前,康熙帝將伊桑阿等召至御座前,諭曰:「治河不在空言,而在實行,慎未可輕言河工之易也。爾等前去務與靳輔共同商酌,加意看驗,勿各執己見。凡有會議事宜,必逐一陳奏」。

  儘管皇帝告誡不要存偏見,但勘閱河工的戶部尚書伊桑阿等,還是以挑剔的目光看驗各處的治河工程,然後回到徐州,以崔維雅條陳的二十四款質問靳輔。

  靳輔毫不氣餒,「逐條登答」、批駁,有理有據,使伊桑阿等感到「若照崔維雅所議,別行修築,亦難保其必能成功」,因而無法定議。

  康熙帝初覽崔維雅條奏二十四款,感到「似有可取」,待看了靳輔的回奏,又覺得崔「所奏事宜,實屬難行」,因此處於矛盾狀態。這時不少人建議皇帝換掉靳輔。康熙則考慮:「若另用一人,則舊官離任,新官推諉,必致壞事」,因此,想繼續任用靳輔,令其完成治河任務。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九卿等遵旨會議尚書伊桑阿察勘河工的所奏,建議將靳輔等人俱行革職,戴罪賠修,限六個月修竣。最後康熙帝決定:「靳輔仍著革職,戴罪督修;修築各官,俱著革職,戴罪監修。」崔維雅的條奏二十四款遭到徹底否決。

  二十二年(1683)七月,各項工程相繼告竣。

  同年十二月,康熙帝命複靳輔為河道總督。

  靳輔治河取得成功,但淮、揚水災未見明顯好轉,原因何在?康熙帝為了察明原委,便開始了南巡之旅。

  康熙帝於二十三年(1684)九月二十八日至十月十七日,為了體察民情、周知吏治,東巡山東。

  登泰山之後,車駕駐于郯城紅花鋪,總河靳輔等來朝。

  康熙「以黃河屢歲沖決,久為民害,欲親至其地,相度形勢,察視河工」,十月十八日命駕南巡,駐蹕江南(今江蘇)宿遷。十九日,康熙帝行至桃源縣眾興集,臨閱黃河北岸的肖家渡、九裡岡等,充分肯定了黃河堤岸的巨大作用,囑靳輔時加維修。康熙帝乘輿自宿遷至清河,所過之處,見河工夫役運土,卷埽下樁,夯築甚力,特地停下車駕,親加慰問。

  康熙視河完畢,返回途中到山東曲阜朝拜孔廟。

  十一月二十九日返京,立即決定採取兩項措施:一是控制減水壩,凡能危害人民利益者,一概不再新設;一是開浚下河入海口。以明珠為首的大學士、九卿及靳輔等治河官員,從上到下有組織地抵制皇帝開浚下河方案。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開浚下河方案本身,而在於皇帝將這一工程沒有委派靳輔督理,而決定另行委派安徽按察使于成龍去督理,為此展開了長達數年之久的紛爭。這場爭論實質是明珠、靳輔等人把河工系統視為獨立王國,不容他人介入,獨佔肥缺,為此有組織地抵制、干擾皇帝的命令。其侵犯皇權,達到專擅程度,這是康熙帝所不能容忍的。後來,康熙帝罷免了明珠、靳輔等一批官員。

  康熙撤掉靳輔之後,朝野之間刮起一股徹底否定靳輔之風,以往凡是經他手完成的治河工程全是錯的,必須廢掉。這股風極易造成混亂,使河工遭到破壞,以致影響漕運。康熙帝瞭解到這種情況,於二十七年(1688)四月初二,特派學士凱音布等前往看閱靳輔於被撤職前剛剛完成的中河工程。為了考察這條中河工程的意義和價值,康熙帝採納九卿等官的建議,於二十八年(1689)正月初八進行第二次南巡,命靳輔、于成龍隨行,「躬曆河道,兼欲觀覽民情,周知吏治」,到浙江紹興興稽山親祭禹陵而返,三月十九日回京,歷時七十天。

  康熙通過二次南巡,增強了對靳輔的瞭解,返京後,於三月二十一日禦門聽政時宣佈:「朕南巡閱河,聞江、淮諸處百姓及行船夫役,俱稱頌原任總河靳輔,感念不忘。且見靳輔疏理河道及修築上河一帶堤岸,于河工似有成效,實心任事,克著勤勞。前革職屬過,可照原品致任官例,複其從前銜級。」這事反映了康熙帝求實精神和對靳輔治河才能的肯定。

  康熙帝於三十六年(1697)五月勝利結束征討噶爾丹的戰爭,返回北京。他又把治河提到重要議事日程。當時河工中最棘手的問題是上河、下河的關係。康熙帝研究靳輔的治河經驗,並總結自己多年的治河實踐,形成新的認識:「上河既理,則下流自治」,宜集中主要精力治理上河。上河的關鍵是解決黃水倒灌問題。「今淮水勢弱,不能制黃,全注運河,黃水又複灌入」,運河無法容納淮黃兩河之水,勢必大量排入下河地區。這是淮、揚水災的根源。解決的辦法只有提高洪澤湖水位,降低黃河水位,使集中於洪澤湖的淮水「三分入運,七分歸黃,運道始安」。康熙形成新的治河思想向于成龍以及大學士談過之後,又於三十八年(1699)二月至五月初第三次南巡過程中做了具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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