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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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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治理河務 黃河在歷史上經常氾濫、改道,據統計,其氾濫的次數達1500多次。黃河氾濫給沿河地區人民帶來巨大災害,嚴重影響國計民生,也威脅著封建王朝的長治久安。因此,古代帝王從夏代的禹王起,大多數重視治河。康熙帝則是其中傑出的一位。 黃河易於氾濫為患,有一定的客觀原因。「一碗水、半碗泥」的黃河水,大量泥沙淤積在河床中,每年河床平均升高約10釐米。這樣年復一年,泥沙不斷淤積,以致下游河道成為高出兩岸平地的「地上河」。 一般高出地面數米乃至十幾米,全靠人工築堤束水。 一旦年久失修,遇到雨季、汛期,極容易沖決改道。 元朝定都北京,明清繼之,縱貫南北的大運河穿過黃河,延伸到北京附近的通州(今通縣),黃河和運河交匯,更增加了氾濫的可能性。此後,治黃已不單純是疏導通流、防止氾濫,還要使黃河保持相當的水位,以便蓄黃濟運。 清初戰亂不息,河道年久失修,致使河患十分頻繁。受害最重的是淮安、揚州二府所屬的高郵、江都、山陰(今淮安)、鹽城、寶應、泰州、興化等七州縣之地。七州縣因地勢低窪,被稱為裡下河地區,凡發生黃水倒灌、運河堤壩沖決等事,必然被淹。有時河道官員見水勢過猛,為護堤保證漕運,不待堤壩沖決,就主動開閘放水,裡下河七州縣首當其衝,難逃水患之苦。 康熙六年七月,康熙帝剛剛親政,就遇到一大水,河道、運道進一步敝壞。當時,每年通過運河運七省漕糧400萬石到北京,供應官兵俸餉。運道受阻,事關重大。因此,康熙帝親政初,便「以三藩及河務、漕運為三大事,書宮中柱上」,定為國家的重大任務。每當發生水災,他便派人巡視河工,繪圖以進,及時掌握情況,詳細研究古人治河的經驗,採取對策。但那時國家財力仍不充裕,尚不能進行全面治理,僅僅為保證運道,搞一點應急的小型項目,開支稍大的工程便不能進行。 幾年之後,國家財政狀況逐漸好轉,康熙著手準備主動治理黃河。十一年(1672)六月,他命工部會同河道總督、漕運總督,共同商酌治理黃、淮、運河匯合部——清口,以防水患。十二年十月,批准工部議複河道總督王光裕的奏疏,於清口築壩,「以遏濁流」。可是,年底爆發了吳三桂等人的叛亂,必須集中一切人力、物力支持平叛戰爭,治河一事又無暇顧及。 至康熙十五年(1676),各處又發大水,黃、淮再次並漲,災情遠遠超過了康熙六七年那次。江南財賦重地被淹,運道受阻,對支持平叛戰爭極為不利。 因此,儘管國家財政仍然比較困難,康熙帝還是下定決心對黃河、淮河進行全面的治理。 康熙帝治河比以往的治河想得遠,要求高,力度大。他於十五年十月派遣工部尚書冀如錫、戶部侍郎伊桑阿前往淮、揚省視察河工。行前特別叮囑:「河工經費浩繁,迄無成效,沿河百姓皆受其困。今特命爾等前往,須實心相視,將河上利害情形體勘詳明。 各處堤岸應如何修築,務為一勞永逸之計,勿得苟且塞責。如勘視不審,後複有事,爾等亦難辭咎。」這道禦旨提出「務為一勞永逸的方針」,反映了康熙帝全面整治河道的堅定決心。 隨後,康熙帝立即著手各項準備工作。十五年十二月,他命江南淮、揚所屬沿河地方栽植柳樹,以備河工需用。次年二月,經吏部議准,慎選河員,並實行久任制度。同月,康熙帝以原河道總督王光裕「全無治河之才」,將其解職;經吏部尚書明珠推薦,升任安徽巡撫靳輔為河道總督,並遣吏部侍郎折爾肯、副都禦史金儁,前往會同新任總督察審河務。 靳輔,字紫垣,漢軍鑲黃旗人。順治九年(1652)以官學生考授國史館編修。十五年(1658)改內閣中書,遷兵部員外郎。康熙初年,自員外郎回遷至內閣學士。十年(1671)授安徽巡撫,政績優著。十五年以其實心任事,加兵部尚書銜。不久將其升擢河道總督。康熙帝對靳輔寄予厚望,靳輔感激皇上的知遇隆恩,孜孜圖報,十六年三月受命,四月初六就趕赴宿遷總河行署就任。他上任之初,除隨時向幕賓陳潢請教之外,並「遍歷河幹,廣諮博詢」,進行為期兩個多月的實地考察。無論紳士、兵民以及工匠夫役人等,凡有一言可取一事可行者,「莫不虛心採擇」。他研究了我國歷代治水的利弊得失,主張繼承明代河臣潘季馴「築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並結合實際靈活運用。他體會康熙帝「務為一勞永逸之計」的諭旨,提出了統籌全域、「將河道運道一體,徹首尾而合治之」的指導方針,並將治河應做的事分擬《經理河工八疏》,呈交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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