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歷史小說 > 王爾烈全傳 | 上頁 下頁 |
一〇三 |
|
儘管如此,亦透露出嘉慶帝的英才。想像可知,若無禦師王爾烈殷殷施教,勤勤輔育,諄諄布典,嘉慶帝安有如此所成! 王爾烈育帝如此,持家亦如此。 他逝後,三位夫人攜子女兒孫及諸眷屬仍居於遼陽城內的御賜翰林府第。趙茹倩、趙茹儐二姐妹年已四十有餘,陳月琴年近八旬。然而,陳月琴卻精神矍爍,神彩流漓,並無老態龍鍾樣。為此,家業事自然落到她的身上。趙氏姐妹二人又識書達理,對陳氏極為敬仰,以老姐相稱,日子確也過得和睦。 常言,「樹大沒有不分枝」的。不久,王氏家庭中出現了一個孽子,名叫王志鼇,劉氏淑香生,王爾烈四子也。 他貪圖玩耍,無所是事,日漸地與一些不屑之徒混淆在了一起,時常參與賭博。這個時期,王氏家中並不富裕了,生活所用,只是靠朝廷所撫恤的微薄俸銀度日。為此,陳氏將家裡傭人也都打發了,為的是減輕開銷。正因如此,才小得溫飽。而今出了這樣不屑逆子,哪裡有餘錢可供得他去揮霍! 王志鼇在外面賭博賭輸了,無有辦法,便回來盜家物典當或出賣。王家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可盜。只是有嘉慶元年正月「千叟宴」上乾隆與嘉慶賜給王爾烈的「鳩杖」、「如意」、「集古三星圖」和禦制詩章一首,以及翰林院124名翰林所贈並加蓋「皇帝之璽」大印的「百壽圖」。此外,便是乾隆與嘉慶賜給他的御筆、禦硯、禦瓶、禦書、禦畫、福字及燈盞等。這些賜物贈品,為珍貴之物,被陳氏夫人珍藏起來,哪准倒賣!不但不能倒賣,即便稍有差錯,便會犯有欺君之罪,那還了得!一日,他又賭輸了。賭徒們見他無錢可還,又知道他家有御賜珍品,明白那物值錢,便逼著他拿出家中所藏御賜珍品還債。可是,由於陳氏看管得嚴刻,他盜不出去,便嚇得不敢出屋了,而那些索錢的賭徒卻手持棍棒,堵在翰林府第大門外,等待著,不肯離去。 王志鼇嚇得沒有辦法,便哭著來找趙氏姐妹二人,道:「二位小媽,可為我想想辦法吧。」 趙茹倩、趙茹儐二人核計了一下後,由趙茹倩出面,說道:「孩子,你怎麼不找你二媽呢。」 「不敢。」 「為什麼?」 「自大媽劉氏過世後,家業就由二媽陳氏執掌。她管理家業,秉承父願,向來嚴刻,豈敢隨便去問!」 趙茹儐聽了,在一旁說道:「這就明白了。當初你父臨終前曾留下遺言,將你與志翰過繼給二媽陳氏名下為子,以圖後嗣。可是,自那時以後,你並沒有喊過她一聲媽,她心中不感到冷酷嗎!現在,你兄志翰為官在外,只你在家中,當前去認媽,然後再圖他策。」 王志鼇一聽有理,便來到陳氏房中,跪倒在地,呼道:「二媽,孩兒不對了,前來賠禮。」 陳氏看了,說道:「賠禮是小事,恐怕還有他圖吧。」 王志鼇聽了,這才不得不實說。 陳氏聽了,眼裡落下淚來。 她心想:自王爾烈死後,便把這個孩子與志翰託付給我,以期教育成人。志翰已為官放任外地。只是這個孩子,未得教育成功。這裡有兩個因由,一是自己未能盡到心意,管束不嚴;一是自覺不是親骨肉,怕管教過嚴,生出閑言,因而才導致如此。 想到這裡,她隨即說道:「孩子,此乃媽之過也。」 「二媽,您何過之有?」 「你爸臨終,將你託付給我,是我未盡到教育的責任啊。」 「哪裡是二媽未盡到責任,而是孩兒太不爭氣了,實在有辱門庭。」 陳氏聽了,見孩子明白過味來,心裡暗自有些高興。認為:只要從此認真教管起來,為時還不算晚,目前正是機宜。但有一點,必須從嚴,毋得放寬。於是,她擦了眼淚,說道:「面對今日此景,為媽是有辦法。不過,你得答應我一件事情。」 「二媽,請講,孩子沒有不聽的。」 「沒有別的,你得連叫我三聲媽。」 「二媽,方才我不都叫過了嗎?」 「叫過是叫過了。當初你爸臨終時還讓你叫來著呢,結果你叫了嗎?」 志鼇一聽,深覺失禮,說道:「二媽,今後孩兒不了。」 「只這樣說了不行,還得有個表示。」 「咋樣表示?」 「你得從我胯下鑽三次,並連叫三聲媽。不然,你別認我這個媽,我也沒有你這個兒子。」 孩子聽了,只得依從。 於是,陳夫人將自己平時穿過、現放置在一邊的褲子懸於門首,叉開褲腿,讓志鼇去鑽。 志鼇明白,這是一種象徵。 於是,他趴下,從褲襠底下,連鑽三次,並向陳氏拜了三拜,連喊了三聲媽。 最後,跪在陳氏面前,聽從吩咐。 陳氏看了看,說道:「這還不中,還有要求。」 「二媽,請講,孩兒在聽著。」 「從今往後,不准你再和賭徒賭棍混在一起,要在翰林府前院遼陽義學館好好讀書,以求上進,將來好求個功名。」 志鼇道:「二媽,孩兒樣樣依從。」 「好,起來吧。」 「那麼,今天的事怎麼辦?」 「孩子毋急,為媽自有辦法。」 說著,陳夫人精神抖擻,立即叫人安排好儀仗、隨從,備好翰林府的轎子、回避牌、肅靜牌、執事旗諸物,並讓人鳴鑼擊鼓開道,打好了排場,便要擁出翰林府門。 這時,有人稟報遼陽知州張國泰。 張國泰,湖南安鄉人,乾隆四十五年庚子科(1780年)進士,嘉慶十三年(1808年)出任遼陽知州。他雖然也是正途科第出身,中了進士後,還授翰林編修,但是其政績卻遠遠不及前些任州官。他養成勢力眼,攀官結貴。他見王爾烈翰林府不如先前,日漸衰落,便不看在眼裡。眼見王府受欺,非但不管,有時還暗地慫恿,助長歹徒惡勢。他想借此,以張揚自己的威風,恫嚇百姓。 此時,張國泰聞聽有人稟報,心想,老翰林王爾烈已故去多年,現在是孤兒寡母,有那個廟沒那個神了,何用!此舉,只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便沒有介意。 陳夫人梳妝打扮好,端坐轎上,命人點炮起轎。 那時候,遼陽城裡,只有御賜翰林府老爺進京,才能鳴炮起轎。按《大清律》明文規定,炮聲一響,當地州官、縣官必須過府送行,遲到便被視為欺君,按律問罪。 這起轎大炮一響三聲,驚動了州官。 州官張國泰想:倘要王府人真的進京告准禦狀,皇上怪罪下來,豈不罪在不赦! 想到這兒,他急忙穿戴整齊,來到翰林府。 這時陳夫人早已起轎,出了府門。 張國泰緊趕。直跑到遼陽城西門高麗門外傳臚橋頭才趕上陳夫人轎子。 傳臚橋,系因王爾烈于辛卯科殿試取中二甲一名進士,家鄉人以為給遼陽爭了光,為紀念此事,便修建了此橋,並以此命名。 這會兒,陳夫人見張國泰趕到,便撩起轎簾,說道:「州官大人,有勞你了。」 「何往?」 「小民去京面見皇上,州官大人有何見教?」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