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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論治黎

  公元1549年,明嘉靖二十八年秋,36歲的海瑞參加鄉試科考,終於中舉。海瑞在科考時所作《治黎策》成為傳誦一時的範文。

  《治黎策》是專門論述平息海南民族矛盾,促使海南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文章開門見山地指出「天下之事,圖之固貴於有其法,而尤在得其人。何謂法?

  經劃而條理之,卓有成緒可考者,法之謂也。何謂人?所以經劃而條理之,卓以成績自許者,人之謂也」。

  37歲的海瑞已是滿腹經綸,成竹在胸。他明確指出,要治理天下事,一方面在於有法,有規矩。另一方面在於人,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我們能見到的海瑞最早的政論文章之一,這時的海瑞已經能夠如此縝密地進行分析並一語中的,充分顯示了海瑞的才華。

  「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則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則法必不能濟。人法兼資,而天下之治成」。

  當時,海南的黎族與漢族的矛盾相當尖銳,黎人躲在深山老林裡,經常外出騷擾,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武裝。政府多次調兵彈壓,卻沒有取得應有的成果。海瑞在文中詳細分析了黎患產生的原因,提出了治理的對策。海瑞指出,那種企圖採取徹底消滅黎人的辦法是不可取的,因為根本不可能徹底消滅他們。黎人佔據有利地形,沒有任何一支外來部隊可以深入山林與黎人作戰,所以重兵鎮壓不起作用。彈壓和封鎖的辦法也不行,在這樣的山區,黎人可以在任意一個縫隙滲透出來。況且,封鎖則會斷了黎民的生路,導致他們鋌而走險,引起更大的社會不安。黎患又不可不治,因為現在他們已經給地方造成了相當的不安寧,長期下去,百姓不答應。海瑞提出全方位綜合治理的設想。

  一方面,要給黎人以休養生息的出路,可以專辟土地給黎民耕種。另一方面,要打擊貪官污吏和奸商,維持正常的物質生產和社會活動。關鍵,是要將黎民的人心收服。做到這一點,瓊州才可能得到長久的太平。

  海瑞提出了一個方案,即在海島的中部開闢十字形道路,在不同區域組織更有效的管理形式。海瑞指出,要治理黎患,必須能夠有效地對黎人進行教化。但現在黎人都住在深山老林裡面,根本沒有辦法組織教育。

  開道立縣,則交通方便,管理容易,教育才比較好辦。

  而一旦教育目標實現了,則黎患從根本上解決了。這是他初次提出開道立縣的方案,以後他一直堅持這一方案。

  海瑞把加強管理和思想教育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認為治事的重要一條是立規矩,畫方圓。有了規矩,事情的運作就可以比較順利。管理者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全面管理,要重視民眾的思想教育工作。辦事的規矩立好了,人心得到了,治理天下就不難。治事要立規矩,成了海瑞終生信守的信念。

  《治黎策》被人抄錄下來,傳了出去,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人們競相傳閱。海瑞的才華開始被社會所認識。可惜當時海瑞還無任何官職,所提出的主張沒有被朝廷所接受,致使海南的民族矛盾延續多年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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