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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白居易強烈反對,他上疏說:「宰相者,人臣極位,天下具瞻,非有清望大功,不可輕授。王鍔既非清望,又無大功,若加此官,深為不可。」同時他還尖銳地指出:王鍔做節度使,不顧地方凋殘,只顧大肆收刮,以致淮南地區民不聊生。他把搜刮來的大量財物,親自帶來京城,美其名曰貢賦的盈餘,進奉皇帝。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現在倘若讓他如願以償地做起宰相來,恐怕天下的人知道了會說陛下收了王鍔的進奉才讓他做宰相的。我還恐怕各道節度使,從今以後都要效法王鍔搜刮人民來謀求宰相。

  憲宗看完白居易寫的這篇《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後,覺得有理,同時又由於白居易的再三力諫,為保護面子,只得給王鍔加了個檢校司徒、河中尹、河中晉、絳、慈、隰節度使,把他打發到江西去了。

  就在王鍔來朝的時候,原山南東道節度使、守司空、同平章於頔,同山南東南節度使裴均,倆人均請入朝。他們入朝的目的,顯然不是只想掛個宰相的頭銜,而是想掌握實權。白居易看出他們的用心,於是據理陳述利害,提醒唐憲宗拒絕他們。可是唐憲宗接受了他們的「累有進奉」,終於詔准他們入朝了。不僅如此,唐憲宗還把長女永昌公主嫁給了於頔的四子,成了親家。可見唐宗憲的昏庸。

  元和四年(公元899年)春天,南方及京畿地區久旱成災,赤地千里,路有餓莩。唐憲宗以久旱不雨,下了一道「罪己詔」。白居易得知後很感動,在一首《賀雨詩》裡,他說:「君以明為聖,臣以直為宗,敢賀有期始,亦願有其終。」意思是勉勵皇帝能從此開始,體恤人民,多做些于人民有益的事。他又上書奏道:「皇帝空言『罪己』是不夠的,要讓人民真正得到實惠,最好是減輕或免除繳納租稅。因為人民遇上荒年,穀物歉收,已經難以為生,還要交租納稅,在差吏的催迫徵收之下,勢必活不下去。希望皇帝能廣播皇恩,對江淮受災地區,按災情輕重,或減租,或免租,以救災民於水火之中。」

  白居易奏請免除江淮地區的租稅,對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的江淮人民來說,顯然是有利的。從統治階級的長遠利益來看,也是有好處的。因為人民久經兵革之害,疲憊已極,現在人禍未了又加天災,真是苦不堪言。若再催逼賦稅,人民走投無路時,不得不鋌而走險,反抗暴政。唐憲宗看到了這一點,一來怕逼迫過甚,災民造反,危害自己的統治;二來也想籠絡民心。於是很快就詔准了白居易的奏請。

  九月正是開始和糴的季節,白居易對和糴害民,深有體會,便立即上疏主張把配戶改為開場自糴,或者和糴改為折糴。和糴本來是官府出錢,百姓出谷,兩相商量,然後交易。政策本身並不壞,可以調節穀價,免得谷賤傷農。可是後來卻變成府縣散配戶人,等於攤派,不僅不是商量定價,而是少給錢。這還不算,還得百姓送到指定地點,苟有稽遲,則被追捉迫蹙,甚至鞭撻,比追討賦稅還嚴重。號為和糴,其實害人。白居易由於熟知其情,主張有司出錢,開場自糴,谷價稍高一點,賣谷的人自然多起來,前弊自除。

  如果不願開場自糴,可採取折糴,就是折青苗稅錢,使納斛鬥,然後給現錢。故而白居易在《論和糴狀》說:

  「由是而論,則配戶不如開場,和糴不如折糴,亦甚明矣!臣久處村間,曾為和糴之戶,親被迫蹙,實不堪命。」

  然而這種對人民有利的意見,唐憲宗卻聽不進去,不予採納。

  白居易對朝政出於一片忠誠,的確做到了「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可是他的勸諫卻很少得到憲宗的採納,使他感到非常苦悶:

  中園何所有?滿地青青葵。
  陽光委雲上,傾心欲何依?

  他覺得自己是匹千里馬,但無人賞識:

  豈無市駿者,盡是凡人目。
  相馬失於瘦,遂遺千里足。

  他把自己的言論,比做古琴發出的古聲,由於「不稱今人情」,再加上有人干擾,便得不到憲宗的聽從:

  不辭為君彈,縱彈人不聽。
  何物使之然?羌笛與秦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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