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白居易 | 上頁 下頁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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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剛直不阿的左拾遺 由於白居易的詩有一種撥人心弦的力量,所以人們都很愛讀。時間一長,便由民間流傳到宮裡。唐憲宗讀到他的《長恨歌》和《觀刈麥》等詩後,竟也被他那悲天憫人的情懷感動了。於是下了一道詔書,於元和二年(公元897年)冬,將他召回長安,破格授予負責撰擬機要文告的翰林學士。第二年四月,又遷任左拾遺。 按照唐朝的官制,門下省設左拾遺六人,中書省設右拾遺六人。這些拾遺執掌供奉和諫議等職事,朝廷有大事商議,拾遺可參與廷議,直抒己見,也可直接向皇帝陳述政治得失、天下利弊,乃至應當興廢的意見。這個官職雖然職位不高,只有八品,年祿也只有39萬錢,但對於白居易這位有「兼濟天下」之志的人來說,是他參與朝政、施展抱負的機會。白居易對受任左拾遺很高興,在《初授拾遺》一詩中,他把自己初受恩寵、喜不自禁的心情和無所顧忌、犯顏直諫的決心,表達得淋漓盡致。 白居易是這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任命為左拾遺的。 五月八日,他就上了一道奏疏,向憲宗一吐衷腸: 「授官以來,僅經十日,食不知味,寢不遑安,惟思粉身以報殊憲,但未獲粉身之所耳」。表達了自己為報答憲宗的知遇之恩,寧願粉身碎骨的決心。同時,他也懇切地向憲宗表白了自己身為諫官,負有重要的言責,義不容辭地要對「發令舉事,有不便於時,不合於道者,小則上封,大則廷諍,有闕必規,有違必諫,朝廷得先天不察,天下利病無不言」,「倘陛下言動之際,詔令之間,小有遺闕,稍有損益,臣必密陳所見,潛獻所聞。」在白居易任左拾遺的三年間,果然沒有違背自己的誓言,始終挺身而出,同權貴宦官等做了不妥協的鬥爭。 白居易初任左拾遺的這年夏天(元和三年四月),憲宗舉行「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的科舉考試,選拔直言敢諫的官吏。參加這次考試的翰林學士牛僧孺、皇甫等三人,此在「試策」中,都毫無顧忌地指責朝弊,並且胸襟坦白,慷慨陳詞,很受考官吏部侍郎楊于陵、吏部員外郎韋貫之的賞識,因此都被列入上等。複考官翰林學士裴垍、王涯等審查考卷後,也都一致同意考官的意見。這就激怒了宦官和宰相李吉甫。他們抓住皇甫是王涯外甥這一點親戚關係大做文章,向憲宗控訴,說考官徇私作弊。據《資治通鑒》卷二三七略雲:「李吉甫惡其直言,泣訴於上。」唐憲宗不問是非,貶楊於陵為廣府節度使,罷裴垍翰林學士,除戶部侍郎。王涯於四月十三日出翰林院,裴垍於四日二十五日出翰林院。 目睹李吉甫等人的無恥行徑,白居易義憤填膺,遂上《論制科人狀》,慷慨陳辭,力保裴垍等人: 「臣伏以裴垍、王涯、盧坦、韋貫之等皆公忠正直,內外鹹知,所宜授以要權,致之近地。故此來情私相謂曰:此數人者,皆人之望也。若數人進,則必君子道長;若數人退,則必小人之道行。故卜時事之否臧,在數人之進退也!乞俯回聖覽,特示寬恩,僧儒等准往例與宮,裴垍等依舊職獎用,使內外人意歡然再安。若以臣此言理非允當,以臣覆責,事涉乖宜,則臣等見在四人,亦宜各加黜責,豈可六人同事,唯罪兩人?雖聖造優容,且過朝夕。在臣惕懼,豈可苟安。敢不自陳,以待罪戾」 白居易的這篇《論制科人狀》,可以說是理直氣壯,但是卻未能改變唐憲宗的決定。其實制科案,不過是一條導火線,實際上是各派政治力量的較鬥。唐憲宗即位以後,很想刷新一下政治,所以提拔一些進士出身的新進分子。進士集團的人們要改革時政,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便成為抨擊的對象,不只是牛僧濡、皇浦湜、李宗閔如是,其他的進士也發表過激切的言論。可是憲宗所以能做上皇帝,也多虧一些宦官的擁戴,所以他對宦官總是有些袒護。至於靠門第出身的舊官僚集團,為了保有既得權勢,主張因循守舊,於是就反對過激的言論和過激的行動。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他們由於利益的一致,常常是相互勾結,共同對付進士集團。但是,這並不排除各自集團的內部分裂與矛盾。這種朋黨之爭,延續了四十餘年,主要表現在爭奪「掌權」上;這種「權力之爭」,主要表現在用人的問題上。經常是黨同伐異,互相貶斥、殘害,甚至有的喪失了性命。總之,這種朋黨之爭,其實質是革新與反革新的矛盾衝突。但從表像上看,大都是為具體問題而爭。白居易剛剛入朝參政,他還不深知內情,可是他實際上已經站在進士集團的一方了。 儘管他後來從不介入任何一方,但他還是有鮮明的傾向性的。這倒不是白居易徇私,而是因為他生性剛直,嫉惡如仇,對不合理、腐朽的現象,他自然就會站起來反對,故而,他的傾向性並不是從集團的利益出發的。 同年九月,淮南節度使王鍔來朝,目的是要求個宰相頭銜,白居易向來鄙視王鍔的為人,已經看出他此來的目的。王鍔任嶺南節度使時,即大肆搜刮民財,他利用邊郡的特點,能「計居人之業而榷其利」,得到的錢與兩稅錢一般多。他便把兩稅錢「上供時進及供奉外」,其餘的皆歸自己。對於外國來的商船,他就沒收其利,因而「家財富於公藏」。他這次來京運用錢財,廣為接納。對宦官鉅款賄賂,對憲宗更是厚貢進奉。唐憲宗收了王鍔的大宗財物,便想讓他遂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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