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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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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元1世紀20年代末期 猶太人的社會結構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路加福音》—52) 猶太人在長期的民族解放鬥爭中,各種政治勢力不斷分化、組合,到公元1世紀20年代末期,形成了以下幾個主要集團: 撒都該派(Sadducees):是羅馬統治下的既得利益者的代表,其成員全是祭司和貴族。他們把持著大祭司的職位,控制著猶太人議會的決定權,享用全體猶太人民奉獻給聖殿的什一稅和各種獻儀。其代表人物是當時的大祭司該亞法(蓋法)和他的岳父前任大祭司亞那(亞納斯)。撒都該派在政治上與羅馬統治者妥協,不積極參加民族解放鬥爭。但他們與羅馬統治者也有矛盾,例如,大祭司主持宗教禮儀時穿的法衣平時鎖在法衣櫃裡,但法衣櫃的鑰匙卻掌握在羅馬官員手中,大祭司要穿法衣必須到羅馬官員那裡去領取鑰匙,這種情況往往使他們感到十分尷尬。撒都該派為了維持其壟斷聖殿崇拜的特權,也強調《摩西律法》的權威,但不相信復活、靈界和天使。法利賽派蔑視撒都該派這種自封的宗教特權,認為聖殿崇拜是法利賽派的職責。艾賽尼派則拒絕參加撒都該派所壟斷的聖殿崇拜禮儀,並指責那是「敗壞了的」禮儀。 希律黨人(Herodians):其成員為堅決擁護希律王朝的猶太人,積極配合羅馬人對猶太的統治。人數不多。 法利賽派(Pharisees):「法利賽人」一詞來源於希伯來文Peruschim,意為「隔離者」,因為他們強調與異己者完全隔離。法利賽派的成員大部分是平民,也有少數猶太經師、富商及中產知識分子。他們在文化與宗教方面嚴格維護猶太教的傳統與生活習慣,極力反對希臘化,兢兢業業地以身作則保持著本民族的特色,是嚴格的猶太正統派,但卻過於追求表面形式。他們強調遵守《摩西律法》,為了有效地抵制希臘文化的侵襲,使《律法》適應環境的變遷,將《律法》重新解釋,稱這些解釋為「口傳律法」,全是些瑣碎的生活守則。這些守則後來被編輯成了《米示拿》(Mishna),成為猶太教經典之一。法利賽派在政治生活方面原是猶太民族復興運動的中堅力量,但由於在武裝鬥爭中屢遭挫敗,遂轉而採取消極抵抗的方式,對羅馬統治者抱不合作態度,儘量採取合法鬥爭。在經濟生活方面,法利賽派強調自食其力,所以他們大都掌握一門技藝,如織帳篷、木工、陶工等,生活屬中產階級,雖不算富有,但很受人尊敬。 公元1世紀20年代末期,耶路撒冷共有約6000名法利賽人,約占全城人口的1/10,但在為數70人的猶太人議會中卻擁有多數席位。法利賽人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社團組織,經常在安息日前的晚上定期聚會。社團的首領多數是猶太教經師。加入法利賽派社團的手續相當嚴格,要經過一個月至一年的考驗期,證明能夠嚴格遵守《律法》,通過考驗後,還要在經師面前宣誓。社團規則主要有兩條:一是什一獻儀,即經常捐獻自己收入的1/10,為了嚴格執行什一獻儀,他們甚至在市場購物時主動按所購物品價值的1/10直接捐獻給祭司,以防止商人逃避什一稅;二是取潔規則,如進餐前必須洗手,接觸過不潔之物後(如豬、兔、駱駝或血液、屍體、糞便等)必須舉行特定的取潔禮,否則便屬不潔者,不能參加共同活動。虔誠的法利賽人還要頭戴經匣,表示嚴守《律法》。經匣內有一小塊羊皮紙,紙上抄寫著《申命記》第6章第4~5節經文:「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總之,法利賽派是嚴格的猶太正統派,但因過於追求表面形式而流於教條主義與繁瑣主義,變得驕傲自義,失掉了敬虔精神,有人甚至成為嘩眾取寵的偽善者,被耶穌指責為「假冒為善的人」。 奮銳黨(Zealotes,亦譯「熱誠者」或「吉拉德人」):是激進的猶太民族主義者,其成員主要是遊民、乞丐、貧苦的手工業者及小商販。他們在宗教和政治方面都是極端派,除耶和華上帝以外不承認任何權威,不服從羅馬政府的任何法令,不向羅馬政府納稅,認為這不僅是愛國行動,而且是神聖的護教行動。他們激烈地反對撒都該派的妥協投降,也不滿意法利賽派的消極抵抗,而是狂熱地相信用暴力來推翻羅馬人的統治才是猶太民族復興的惟一道路。公元8年,猶太人在加利利舉行的武裝暴動就是奮銳党領導的。起義失敗後,一部分極端派以曠野或山洞為基地,不時進入城市暗殺羅馬官吏,因而被稱為「匕首黨」(Sicarii,亦譯「短刀黨」或「西卡裡」)。到公元1世紀20年代末,奮銳黨又積極地醞釀一次全國性的大起義。 艾賽尼派(Essenes):起源於公元前2世紀前半葉反希臘化的哈西典人。他們由於逃避敘利亞人的迫害而遁入曠野或山洞,組織獨立的社團,與外界不相往來。到公元1世紀20年代末期,該派人數共約4000人。他們在政治上反對異族壓迫和撒都該派的妥協投降,但又認為時機不到,不宜用暴力爭取民族解放。在宗教上,他們強烈地反對撒都該派祭司貴族把持耶路撒冷聖殿,拒絕到聖殿去獻祭。他們認為只有他們才是真正完全潔淨的以色列人,拒絕與他們認為不潔的、腐化的或迂闊地死守陳腐教條的人來往。他們在社團內部實行財物公有,主張人人平等,反對畜奴,強調自食其力,社團成員都必須參加生產勞動,過嚴格的禁欲生活。 艾賽尼派內部又有艾賽尼社團和庫姆蘭社團(亦譯「昆蘭社團」)之分。兩者的指導思想、社團規章等大同小異,如「要脫離邪惡之人的居所,到曠野之地去。照著經上說的,在曠野為上主預備道路,在沙漠修直上主的路」 (第一庫姆蘭洞,社團規章,第8章第12~14節),「瘋子、狂人、愚者、盲人、傷殘者、跛者、聾者、小孩不准進入這團體,因為神聖的天神寓居在此團體內」(第一庫姆蘭洞,《撒慕爾》第2章第3~9節)等;非正式成員不得參加社團的「共食」;要成為社團的正式成員須經過一年的試驗期,通過考驗後,可參加社團的取潔禮,再過兩年,正式宣誓把全部財產獻給社團、遵守社規、服從領導、嚴守秘密,才能成為社團的正式成員,參加社團的「共食」。「如果任何會員不據實申報其財產,則禁止其參加取潔禮一年,並只能接受分配給1/4食物。」(第一庫姆蘭洞,社團規章,第6章第25節)社團成員把大部分時間與精力用於靈修(包括祈禱、默想、讀經、抄經等),其餘時間都從事生產勞動;安息日嚴禁做工;要按時守齋等。所不同的是,兩派雖然都不向耶路撒冷聖殿獻祭,但艾賽尼社團允許其成員到聖殿去進香,而庫姆蘭社團則完全否認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司制度;艾賽尼社團禁止其成員結婚,社團中無女性成員,用收養男孩的方法來保持社團的延續,而庫姆蘭社團則為了保持社團的延續允許其成員結婚,男女混居,因此,有人稱庫姆蘭社團為允許結婚的艾賽尼派。艾賽尼派成員還在耶路撒冷城內成立了小社團,不過,他們嚴格地不與外人來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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