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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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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亞裡士多德把三段論區分為作為證明工具的證明三段論、作為進行或然性診斷手段的辯證三段論和在爭論中使用的辯論三段論,可見,他把三段論看成是證明和反駁的工具。 三段論可分為三個格(第四格是後人加上去的)。 第一格的邏輯表達式為「如果A被用來述說所有的B,C被用來述說所有的B,則A必定可以用來述說所有的B。」第二格的表達式為:「如果B屬任何B而不屬任何一個A,則A不屬任何一個B。」第三格的表達式是:「如果A和B屬所有B,則A必然屬某些B」。其中第一格是完善的,其餘二格是不完善的。第二三格可以借助某一前提的換位還原為第一格。此外,亞裡士多德還詳細論述了各種模態前提的三段論、三段論的構造、三段論中的循環論證、歸謬法及預期理由等問題。 亞裡士多德邏輯學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關於思維規律的學說。 人類的思維必須遵守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規律。 亞裡士多德著重考察了兩條規律,即矛盾律和排中律。 關於矛盾律,亞裡士多德的表述是:「同一屬性在同一情況下不能同時屬又不屬同一東西。」即兩個對立的規定不能應用於同一個事物。關於排中律,亞裡士多德的表述是:「同樣地,在相互矛盾的判斷之間不能有居間的東西,但必須是對同一個東西的同一方面予以肯定或否定。」即是說,在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中必定有一個是真的。 以上是亞裡士多德邏輯學的重要內容,不難看出,其中不乏困惑和謬誤之處,最明顯的是他關於或然判斷的演繹的論述。但是,同他在這個領域取得的成就及其對後世邏輯學的影響來看,這些缺陷往往被人們忽略不計。就連亞裡士多德本人對他的邏輯學理論也是大加讚賞:「每種證明、每種演繹推論(三段論)必須憑藉我們討論過的三個格而進行」。換句話說,可以證明,每種可能的演繹推論都是由一個或多個已為亞裡士多德所分析過的那種類型的推論的鏈條所組成。 在亞裡士多德的另一篇著作《辯謬篇》的結尾部分這樣寫道:「但在邏輯學中卻絕對沒有什麼材料。只有靠我們自己花費大量的時間進行艱苦的探索。如果你們考慮到這一點並回想起我們開始時的狀況時,你們就會看到,與其他在傳統中已經發展了的學科相比較,我們的學科現在已經有了相當的進展。留給你們這些聽我們講演的人的任務是原諒我們的疏漏並熱情地感謝我們的發現」。 的確,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是一門天才的作品,形式邏輯在他之後沒有什麼根本性的發展,即使是今天,它也是邏輯學教科書的實質性內容。他的邏輯學在兩千年之中,一直是構成歐洲哲學統一性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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