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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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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的形式,即是指每個事物的本質,它的第一本體」。這種形式和具體事物有什麼差別呢?亞裡士多德認為,具體事物,例如蘇格拉底這個人,是由形式和質料組成的。而形式「人」是沒有質料的。它和質料一起構成具體事物。可見,具體事物後於形式。 形式是第一本體,具體事物則是第二本體。此外,他得出了同《範疇篇》中截然相反的結論。對於這個前後矛盾的結論的回答,我們只能這樣解釋:一般是與具體事物相分離的,而形式則是和具體事物相結合的,所以它們二者不同。但是,如果一般不與具體事物相分離,出現在個體中時,那麼它們也可以是本體。 既然形式也是本體,那麼它怎樣與質料相結合構成具體事物呢?亞裡士多德在批判柏拉圖「分有」論的基礎上,提出了潛能與現實這一對範疇。形式與質料、潛能與現實這兩對範疇實際上是同一的。從事物的構成和靜態上說,是形式的質料;從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動態上說,是潛能和現實。質料是沒有實現的潛能,形式是已經實現了的現實,是質料的目的。質料要實現自己,便向現實運動,一旦獲得了形式,就實現了目的。他還認為:第一,現實在定義上在先。我們要知道潛能的事物,必須先知道他的現實。第二,現實在時間上在先。從一個方面說,總是先有潛能,後有現實。可另一方面,潛能的東西總得從一個現實的東西中來,並且,只有現實才能使潛能成為現實。 第三,現實在本體上在先。凡是生成變化在後的事物,在本體上卻是在先的。成人在小孩之後,但成人比小孩具有更多的人的形式。另外,永恆不滅的事物永遠是現實的存在,而不是潛能的存在。它們在本體上先於可毀滅的事物。 以上就是亞裡士多德形而上學的主要內容。由於這門學科是研究其他實在物所依賴的第一本體,即隱含地研究了所有作為存在的存在物,因而它是「首要的所以是普遍的」,它是等同於神學的第一哲學。 (二)邏輯學 「邏輯學」乃是一部給予它的創立人的深刻思想和抽象能力以最高榮譽的作品。 邏輯學是亞裡士多德獨創的一門科學,它在亞裡士多德科學系統中中地位問題,頗有爭議。有的人認為邏輯學是哲學的一個「部分」,是跟數學和自然哲學相並列的學科;有的人包括亞裡士多德的嫡傳弟子,極力主張邏輯學是哲學的「工具」,它為哲學家和科學家所運用,但不是他們的研究的對象。這也是後來亞裡士多德主義者把他的邏輯學著作集中起來命名為《工具論》的原因所在。 亞裡士多德本人也沒有明確指出過邏輯學在他的科學系統中的地位問題。他指出研究「作為存在的存在」的哲學家也要研究「在數學中稱做公理的東西」 或「演繹的第一原則」。「因為它們屬一切存在著的事物,而不專門屬某些與其他事物相分離的特殊種類的事物」。他主張邏輯學家「具有和哲學家相同的面目」,或者說,他所研究的範圍和第一哲學的研究者相同。故而,邏輯學是一門完全普遍的科學,應當歸入神學或形而上學。但另一方面,亞裡士多德又暗示說,邏輯學並不是如此歸類的,他補充說,邏輯學仍然是一個獨立的專業。 實際上,邏輯學既是哲學的一個部分(現在的教科書就是這樣歸類的),又是它的工具。為了寫作方便,我們把它歸入神學一類,和形而上學並列講述。 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都歸入在《工具論》中。 因此有必要對《工具論》的結構和主要內容作一簡要概括。 《工具論》是亞裡士多德的邏輯學著作,由6篇論文組成:《範疇篇》、《解釋篇》、《前分析篇》、《後分析篇》、《正位篇》和《辯謬篇》。最初,這6篇只是亞裡士多德分散的邏輯論文,在公元前1世紀由安得羅尼柯編輯在一起,公元6世紀時被拜占庭邏輯學家稱作「工具論」,意為「獲得科學知識的工具的學問」。 《範疇篇》討論詞的問題,詞表達存在的事物,存在的事物可以分成10種,相應地詞也有10個範疇。此外,他還討論了「對立」、「先於」、「同時」、「運動」、「有」等詞的含義。 《解釋篇》討論命題問題,命題間的對應關係及其其值變化等等。 《前分析篇》與《後分析篇》都討論證明問題。 《前篇》偏重於證明的形式,考察了三段論的結論變化,諸如交互論證、轉換、反證等等。《後篇》偏重於討論證明的前提。證明的前提必須是普遍的、必然的、最終是原始的、不可證明的,由此討論了定義的一般問題。在此基礎上他闡明了對科學知識的看法:理性演繹是獲得科學知識的唯一途徑,然而理性歸納卻是理性演繹的前奏。 《正位篇》討論論辯的藝術和推論的各種方法,其中有些部分與《前分析篇》重複。 《辯謬篇》(又譯《駁詭辯》)可以說是《正位篇》的附錄或最後的章節,論述了在證明和論辨中謬誤產生的根源,以及破除邏輯錯誤的方法。 《工具論》是西方邏輯史上第一部邏輯學著作,其中探討的詞、命題、推論、辯駁等多種邏輯問題構成了西方邏輯史上第一個邏輯學體系。為整個邏輯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該著作還涉及相當多的哲學問題,特別是《範疇篇》、《後分析篇》在亞裡士多德的知識論方面有重要地位。 在《範疇篇》中,亞裡士多德提出了範疇的學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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