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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第二,自然物有沒有意識?

  既然鴨子是為了游水才有蹼足的,鳥是為了飛才有翅膀的,那麼這是不是說,鴨子和鳥都是有意識、有計劃地長蹼足和翅膀的呢?顯然不是。亞裡士多德的神學自然觀還沒有荒唐地把意識歸於動植物。當然,他也沒有把它歸於自然本身。他這樣表述的目的在於想把有意識的行為和與行為相關的功能聯繫起來:如果機體不從事那種活動,那麼就不能生存或者生存會極其困難。如果我們只知道鴨子有蹼足,它們會游水,那麼我們還沒有獲得對鴨子的全部認識,我們還需瞭解蹼足是幫助鴨子游水的,游水是鴨子生活的一個本質部分。

  自然不做無益之事,這就是亞裡士多德的神學自然觀。

  亞裡士多德對理論科學的兩大貢獻——形而上學和邏輯學在某種意義上被他當作與神等同的學科處理。

  因此,在講完神學後,有必要對這兩門學科進行分別闡述。

  (一)形而上學

  因形而上學,亞裡士多德榮膺「哲學家之王」的稱號。

  亞裡士多德把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獻給了物理學。

  但是,他並不認為物理學是最高的學問。原因在於:1.以自然方式引起運動的根源一共有兩類。一類是自身包含運動根源;還有一類本身不是自然的,在自身內沒有運動變化的根源。物理學只研究了前者,但卻沒有研究後者,而後一類實際上是更為重要的。

  「凡在自身不運動變化的情況下推動別的事物皆此類,諸如那些完全不能運動的原初實在、事物的本質或形式,因為這是終結和目的。因此,既然自然是目的,那麼我應該研究它」;2.自然世界受質料、形式、動力、目的四因支配。可是除了它們以外,「還存在著一個最初的事物作為使萬物運動的原因」。物理學只研究了四因,沒有探討後一種原因;3.物理學只研究形式和質料,但作為它的對象的形式是不能與質料相分離的,至於分離的純形式、它的存在方式以及本質,則不屬￿物理學的領域。

  由此觀之,為了知道不動的原初實在、萬物運動的最初因、純粹的形式,我們需要另一門學問,「如果除了那些自然所形成的東西之外再無別的本體,那麼物理學將會是第一科學;但是,如果有一種不動的本體,則研究它的那門科學就必須是在先的,必須是『第一哲學』」。這門學科就是形而上學。亞裡士多德在這方面的代表作是《形而上學》。

  《形而上學》是亞裡士多德的代表作,它全面闡述了亞裡士多德的第一哲學的基本思想,並對他以前的哲學作了總結。

  公元前323年,亞裡士多德離開了雅典。泰奧弗拉斯特受任主持呂克昂學園,將亞裡士多德的手稿交給奈琉斯保管。由於亞歷山大死後雅典局勢的變化,奈琉斯將手稿帶往斯革柏錫,藏入地窖,達150年之久。約公元前100年,這批手稿才回到雅典。幾十年後,呂克昂學園的第11任院長安得羅尼柯將這批手稿與學園內流傳下來的講稿相校勘,編纂了亞裡士多德著作集。

  安得羅尼柯將亞裡士多德闡述「第一哲學」基本原理的講稿、摘錄、提綱(有的可能是學生的記錄)彙編在一起,取名mbtaphysics。希臘文中的physic指當時的自然哲學,亦即亞裡士多德的「第二哲學」,包括前文已經介紹的《物理學》、《論靈魂》等等。介詞mbta,原意為「在之後」。

  在亞裡士多德的哲學中,從時間次序來說,個別的、感性的實體在先,非感性的實體及其普遍性的原理在後。在這個意義上,mbta有「超乎之上」的意思。兩個詞合起來的意思就是在物理學之後的關於無形實體的抽象道理的學說。

  公元2世紀,開始出現注疏亞裡士多德著作的潮流。在以後漫長的編纂、注釋和翻譯的歷史過程中,都認可了安得羅尼柯所加的標題。這個標題(mbtaphysics)的確符合亞裡士多德的思想。亞裡士多德的著作傳到中國和日本以後,正式譯名為《形而上學》。在中國哲學中,往往把無形的東西「道」、「理」等視為「形而上」,據《易經·繫辭》上所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因而,在中文中把這卷文稿就譯成了《形而上學》。值得一提的是,它同作為辯證法對立面的形而上學是根本不同的。

  亞裡士多德的形而上學實際上就是本體論,他肯定這門學問高於自然哲學,即是肯定了本體論高於自然哲學。至此,本體論才與物理學相分離,哲學才有了自己獨特的研究對象,亞裡士多德是第一個使哲學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人。

  現在的《形而上學》共14卷,但在安得羅尼柯之後不久的赫緒基斯書目及稍後的第歐根尼·拉爾修的書目中,說的是10卷。全書各卷之間,甚至有的章節之間沒有內在聯繫。有的重複,有的前後矛盾,但就總體而言,儘管不是亞裡士多德本人編纂的,卻無疑是亞裡士多德本人的著作。全書內容,包括插進的4卷,都是討論第一哲學的。

  根據法國學者耶格爾的考證,剔除插進去的4卷外,另10卷大體上可分為三組:

  第1、3、4、6卷為第一組,主要研究哲學的性質、對象和範圍。第1卷是全書的序言,其中前兩章討論哲學的形成和性質。後8章評述前人關於本原的看法。第3卷提出哲學應研究的14個問題,對這些問題的回答便構成了全書的基本內容。第4、6卷論述哲學的對象和範圍,並提出了科學分類的思想。

  第7、8、9卷為第二組,闡明了三個基本理論——實體論、形式和質料、潛能與現實核心部分則是關於實體的學說。

  第10、13、14卷為第三組。第10卷討論一與多等範疇的性質和含義。第13、14卷駁斥柏拉圖及其學派將數和理念當作獨立存在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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