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亞裡士多德 | 上頁 下頁
二六


  政治學

  政治學從亞裡士多德時起,開始成為單獨的學科。

  (一)城邦之善

  《政治學》和《倫理學》一起構成了實踐科學的主要內容,它既不同於以純普遍知識為目標的理論科學,又區別於以技藝和經驗為基礎的實用科學,它是普遍性的知識,然而又是指導人們行動的、城邦和公民必須貫徹實施的科學。

  如果說,倫理學研究個人的幸福,那麼,政治學就是研究城邦的幸福的。

  現有的《政治學》一書並不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由五篇獨立的論文組成:1.論家庭(第1卷)。2.論前人對理想國家的見解及最好的政制(第2卷)。3.論城邦、公民和政制分類(第3卷)。4.論低等的政制(第4-6卷)。5.論理想城邦(第7—8卷)。

  亞裡士多德認為,人並不是孤立的個體,即使個體能達到成功,但是如果城邦不能提供保障的話,個體的成功也不能稱其為成功。因為「人在本性上是政治的動物」,即社會的動物,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獨特性在於只有它能辯別善與惡、公正與不公正,如此等等——而家庭和城邦的結合正是它們的結合。社會和城邦並不是加于自然人身上的人為的裝飾:它們是人類自身本性的外化。所以,城邦就是人性的體現。

  個人追求的目的是幸福,那麼由個人組成的城邦的目標也應該是安寧與幸福。倫理學研究個人之善,政治學是探討城邦之善。

  並非所有的城邦都能達到安寧與幸福。「城邦不能由19個人組成——可要有10萬人就不再是城邦了」。小城邦是公民社會合適的、自然的形式。

  城邦是公民的集合體。那麼什麼是公民呢?」最好的定義是分有司法職能和政府職能的人」。公民有權參加管理城邦的財政、軍事、法律等事務。但這種權力的多少和大小依賴于城邦建立的政制,不同的政制把立法和決定國事的權力交給不同的人或機關。為此,亞裡士多德廣泛搜集了當時希臘各城邦的158種政制,對它們作了詳細分析。通過研究,他把政制形式分為六類:1.君主制;2.3.共和制;4.民主制;5.寡頭制;6.僭主制。上述六類政制形式最主要的是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制。三種政制形式各有利弊。有時,亞裡士多德認為君主制是最好的,「當整個一個家族或者個人其才德超群出眾,一切才德都在他人之上時,那麼,這個家族或這個人成為統治一切的王室或君主就是合乎正義的。」

  但這種情況實屬罕見,可以做為一個例外。亞裡士多德真正推崇的卻是民主制。」大多數人的觀點而不是少數賢良的觀點是最重要的可能是真實的。因為儘管大多數人中每一個都很平庸,但當他們聚在一起時,卻往往可能超過少數賢良的觀點——不是作為個體而是作為集體,正如多人出資舉辦的宴會可以勝過一個獨辦的宴會」。集思廣益固然是件好事,但我們無法想像,如此眾多的人聚集在一起商討國家大事時,能否取得一致意見,同時,他們的辦事效率也值得懷疑。

  亞裡士多德接下來說,一個城邦不管怎樣組成,必須是自給自足的。它一定要達到一個目標並且為了它而存在。「很明顯,城邦並不是為了防止相互傷害和促進貿易而居住在同一個地位。如果城邦要存在,那麼這些事物必須具備。但即使它們一應齊全,城邦也並不因而存在。城邦是若干家庭和部族為了分享良好的生活,即自給自足的完美無缺的生活而構成的」。

  但是,亞裡士多德畢竟是歷史的產物,他認為,有些人天性就是奴隸,民主的範圍僅限於公民階層,婦女和奴隸都沒有自由,更談不上什麼民主了。」某些人作為一個人在本性上不屬￿他自己而屬￿別人,那他自然是奴隸。如果作為一個人他僅是一件財產,那麼他是別人的所有物——一件財產就是一件可以幫助主人行動但可與主人分離的工具」。奴隸可以享受優越的生活——如果他們碰上心地善良的主人的話。

  但他們沒有自由,沒有權利。

  在政治學中,亞裡士多德也追求中庸之道,認為富有階級和貧民階級都不能做統治者,只有中產階級最適於統治城邦,只有,他們才能做富人和窮人之間的「仲裁者」,避免城邦發生內訌,從而達到城邦的幸福。

  不僅如此,亞裡士多德還主張城邦對公民應進行同一的教育。「既然整個城邦共同趨向一個目標,那麼每個人顯然也必須受同一的教育。對這種教育的督促應是公眾的職責而不是各家的私事。公共的事務應當由公眾來管理;我們不應認為每個公民屬￿他自己,他們都屬￿城邦」。

  由此可見,亞裡士多德從個體中搬出一個城邦,又使這個城邦淩駕於個體之上。表面上看,城邦的存在是為了社會進而是為了個人的安寧和幸福,因而,它要求每個人都要為城邦的幸福盡職盡責。因為這也是為了組成城邦的每個人的幸福,但是,城邦的幸福難道一定就是個人的幸福嗎?有時,城邦往往會借著改善人們生活條件的旗號,而過多成為個人生活的監護人,這無異于對個性自由的抹殺。熱愛自由的人寧願給城邦指定一個消極的功能,把它看作是反對邪惡的防衛者。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