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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為了說明這一點,亞裡士多德用雕像的刻雕為例再作進一步闡述。他說,雕像是用大理石塊雕刻出來的,大理石就是雕像的質料。在沒有雕刻成像之前,大理石只具有成為雕像的潛能或可能性,像刻出來了,大理石這個雕像的質料才取得了雕像的形式,雕像這種可能性也就變成了現實性。而從大理石變成雕像的過程,正是它的運動變化過程。世上一切事物都有產生,所謂產生就是質料形式化或潛能現實化。所以,產生就是運動變化。

  事物的運動變化說明,一個事物是由其他事物產生出來的,如橡樹是由橡子產生出來,雕像是由大理石產生出來。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只是研究一個事物是怎樣來的,還要研究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係。一個事物有質料和形式;事物和事物之間也有質料和形式的關係。而質料和形式是相對而言的,其區別不是絕對的,一種質料對較高一級的形式而言是質料,對較低一級的質料又是形式,例如,磚頭是房子的質料,房子是磚頭這種質料構成的形式;但磚頭相對泥土來說,又是形式,泥土是磚頭的質料。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這樣。低一級的事物是高一級事物的質料,高一級事物是低一級事物的形式。這就構成了世界上所有事物之間按質料和形式的低級到高級的排列。這個排列並不是無窮無盡的,它既有最高層,又有最低層。最低層是不能成為形式的「純質料」,最高層是沒有質料的「純形式」。這種「純形式」因為沒有質料,所以不是物質的,而是純精神的。

  關於亞裡士多德的質料與形式的理論,我們在第八章已做過專門的介紹,知道它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同時也指出它包含著錯誤傾向,把本來只有人才具有的「目的」性,運用到一切事物上。當他把「目的論」上升為理論時,就為宗教神學利用了,成為束縛科學發展的桎梏,其消極影響是不小的。他的「目的論」在很長一段時間,支配了自然哲學。他說,「自然不做無目的之事」,目的「總是力求達到最好的」,「它使每一事物盡可能完美」,在自然中沒有多餘的事物,沒有徒然的事物,也沒有不完善的事物,世上一件小事,再微不足道,也具有某種神性。甚至說,對自然的觀察可看出,在世界的安排中,在世界的創造中,無論大小,都具有奇妙的目的。因此,人們必然把世界的這種目的或設計歸於一種無所不在的含目的的活動,而不能歸之于機遇,自然無失誤,所有的東西均在目的因之中。不用更多的分析,其錯誤是每個人都能看出的①。

  ①參見張尚仁:《古希臘哲學家的故事》,中國青年出版社,1984年版,第137-140頁;楊壽堪:《亞裡士多德範疇學說簡論》,福建人民出版杜,1982年版,第55-61頁;謝慶綿等主編:《西方一百個哲學家》,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5-67頁;王宏等主編:《西方著名哲學家介紹》,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頁;策勒爾:《古希臘哲學史綱》,山東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93-194頁。

  但無論怎麼說,提出四因,這是科學的進步,認識的深化。有些學者對此作了比較詳細的說明,如楊壽堪論述就很充分,這裡我們作一具體介紹。

  亞裡士多德提出的四因論是試圖全面探索事物產生和變化的原因。在他看來,從泰勒斯主張水,阿那克西米尼主張氣,赫拉克利特主張火,到恩培多克勒主張水、土、火、氣四種元素,都是把物質(質料)看作是事物產生、存在和變化的原因,這都是從表面上看問題。我們不能滿足於這種解釋,因為這把事物產生、變化的原因看簡單了,雖然他們的解釋都說明了一點問題,都能講出一通道理,但遠遠不夠。原因就是物質(質料)本身不能使自己演變,木材不能自已變成床,青銅不能自己造成像。他說,我們「不能用諸如火、土或其他任何此類元素使萬物產生和存在,或顯露其善和美的原因,宇宙萬物也不可能按照這些思想家所設想的那樣變化」。(《形而上學》),他認為這些思想家所以有這種主張,是由於受到時代條件的限制:當時哲學正處在幼年時期,各門科學知識剛剛開始,還處在像嬰兒學話的階段。

  隨著時代的進步,學術的繁榮,拓展了人們的眼界,人們不再滿足於用一兩種元素來說明宇宙萬物的產生和變化,必須進一步研究事物生滅的原因。就是說,為了探索真理,除了注意物質因素之外,還應尋找其他原因,來全面研究產生變化之理。基於此,亞裡士多德經長期研究,提出還應用形式因、動力因、目的因去分析事物產生、變化的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亞裡士多德的四因說,一方面是繼承了古希臘早期一些哲學家的思想,把質料作為事物存在和運動的原因;另一方面又是為了進一步更全面地探索和認識事物存在和變化的「緣由」,力圖用「四因」來說明和解釋事物生成和變化的複雜現象,以克服他以前那些思想家的「片面性」和不足。在繼承他認為是正確的東西之外,還批判了他認為是錯誤的東西,數理論就是他批判的觀點。他指出,畢達哥拉斯學派「為了使數成為自然之種種原因,因而賦予(數)可讚美的特性」,這是十分錯誤的,因為「數不能成為事物的原因」,「無論是一般的數,或是由抽象單位組成的數,既不是事物的物質因,亦不是公式和形式因,事物有效的原因,當然也不是事物的極終原因」。(《形而上學》)就此而論,四因說是有積極意義的。

  經過進一步研究,亞裡士多德認為形式既是質料追求的目的,又是推動它的力量,所以動力因和目的因可歸入形式因。於是四因歸為二因,質料因和形式因。

  關於質料和形式的學說,這是學者們研究最多的問題,其理論貢獻大,消極影響也顯著。

  首先,質料和形式是構成事物不可缺少的兩個基本方面。

  亞裡士多德認為,質料是構成事物的最基本的東西,例如火、水、木、石、磚、瓦、銀、銅等。世界上一切存在著的事物都離不開質料,一個事物的形成首先必須具備有一定質料,譬如銅像是用銅造成的,銀碗是用銀造成的,沒有銅和銀就造不成銅像和銀碗。自然界的事物「永遠具有質料」,「自然界的事物為自然所創造,其由來為質料,其成就是自然界的萬物」。「一切可感覺的實體都具有質料」。「一切為數眾多的事物,均具有質料」。(《形而上學》)亞裡士多德是這樣重視質料,是他的哲學區別于柏拉圖理念論的一個重要標誌。

  亞裡士多德認為,質料作為萬物的「底層」,它不依賴於別的東西,而萬物卻要依賴於它。他說:「我所說的『底層』,就是這樣的東西,其他一切事物皆是它的謂語,而它自己則不是別的事物的謂語。」(《形而上學》)底層,萬物之基礎,當然是實體。而其他範疇,如數量、性質等都是用來說明質料的,質料卻不是用來說明數量、性質等的。他說,一個具體事物我們將它的一切本質(即指形式……)、特性都去掉以後,比方說將一個事物的長、寬、深的度量去掉以後,剩下的東西就只是質料。這裡所說的質料,即「底層」自身「既不是特殊事物,也不是某一穩定量,也不是具有其他確定特性的東西」。(《形而上學》)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亞裡士多德所說的質料,是「一般物質、普遍物質」概念的萌芽,是人類在探索「物質」概念的歷史長河中具有重要意義的一個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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