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雨果夫人回憶錄 | 上頁 下頁
五一


  這寒傖的裝訂卻沒有阻攔路易十八命侍讀給他讀裡面的詩,詩了又讀,而且親自動手作眉批。一般地說,他的評語都是純粹主義派的。他不喜歡革新的文藝,批評多,表揚少。在他看來,最好的一首短歌是談到他自己的一首,他在「他自己那一章」的邊上批道:絕妙。

  維克多寄了一本書給拉默男,拉默男覆信說:

  「親愛的維克多,你的詩集已經收到,謝謝你給我閱讀的快樂。華美的詩句象中午的陽光,它使一切物件顯出更繁複不同而又更調和的色彩……」

  「你為保障自己的前途而打算是完全有理由的。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你處境的為難,希望你早日脫離這種處境。我希望自己也能如此,但我須有幾年的工作才能達到目的。此外,天最關切它的孩子,只須聽天由命,心頭便覺釋然。可是許多人惶惶不安,像是失卻了父母。我有一個朋友,出亡國外,資斧斷絕,身上只剩一個銅元,他拿出銅元年一看,上面印著六個字:上帝養活一切;他立刻恢復信心。此後,他雖然還屢次碰到困難,可從來沒有感到必需品的缺乏。」

  「我親愛的朋友,你問我第三冊拙著進行到如何程度,書是寫完了,但作品並沒有完成,還差得多。我最初的計劃只在發表我的成績,這些成績是無可爭論的,但由於一般人對我有成見,可能引起爭論,因此,我決定要為我的意見提出論證,即是說,將人類的歷史傳統依照宗教的巨大真理,陳述出來。我也感覺這類冗長的論證將使這第三部書顯得鬆懈無力,但是沒有辦法。這樣做將對作者不利,但對真理是有利的。所求者不過如此;其餘一切太覺無謂,不值我們操心。為此,除了剛才完成的一本之外,我還要再寫兩本;這至少要十八個月才能完成。最使我苦痛的是長久不見諸位老友。我須得時時提醒自己,這是上帝的意志,這話果然生效,使人解懷。請你為我祈禱,我親愛的維克多。我在神坫前也沒有忘記你;無論到哪裡,一思念你就使我心中快慰。

  你的朋友弗·姆

  六月十九日,於拉仙內。」

  詩集出版的時候,維克多正住在香狄夷。這年富歇太太在香狄夷避暑,租了一所房子,維克多得到在他未婚妻身邊過夏的許可。富歇太太住的是一所舊長老會的樓上,在這裡維克多找不到空餘的房間。整所房子是經過重建,現代化了的。獨有舊日的塔樓保存著原樣,裡面有一個房間,真是飛鳥或者詩人築巢之所。房子四壁開著四個窗子,從早到晚都是陽光滿室。

  房子前面有一片平地,平地的左右兩邊各有一條林蔭道,夾道都是高大茂密的柳樹。平地的一部分種了莊稼,生氣勃勃,象在農村裡一樣;其餘一部分種著花木。一條林蔭道是沿河的,河名比哀弗爾,它將長老會的房子和教堂隔開。站在另一林蔭道上,可以眺望碧綠的山谷。

  房東是一個故鄉太太,人很機伶,整潔,面色紅潤,生活節儉,善於利用一切沒有用的東西,包括她的鄰居,波賽德瘋人院的瘋人在內。有幾個瘋人很安靜,可以自由出院,常給她劈劈柴,種花園。其中有一個,說放結巴,目似銅鈴,嘴裡沒牙,行動卻伶俐活潑,房東太太叫他戈戈。還有一個面色陰沉,一言不發,蠢得象塊木頭。

  一雙愛人天天在園裡散步,說著他們即將來臨的前途,看太陽在山後落下去。還有一對愛人時常和他們在園裡逢見,那是房東太太的孫子和巴黎賽醫生的女兒。這對愛人幾星期之內便要結婚;他們走到一處花圃前面便停下來,未婚夫摘了一大把花給未婚妻,大得幾乎叫她拿不動。兩對愛人在園裡來來去去,滿面喜氣,時常碰見沉鬱的瘋子在低頭耙地,或者戈戈,戈戈縱聲大笑,更使人汗毛悚然。

  有一天維克多送給他未婚妻一個紙包,用別針緊緊別住。她以為是什麼珍奇的鮮花,細心拆看,從紙包裡飛出一隻蝙蝠。她嚇了一跳;她以這樣的惡作劇是不會加以寬恕的,如不是在紙上發現了一首詩《蝙蝠》。

  富歇太太還有一個兒子,名字叫寶祿,這時已十四歲。他在享利四世學院讀書。星期天,他到香狄夷來,有時帶著一個同學。這孩子年紀和寶祿相仿,樣子很溫文,細腰肢,黃頭髮,目光直爽、明亮,張著兩個鼻孔和兩片朱紅的嘴唇。他的臉色紅潤,鵝蛋形,略有些象馬臉,臉上有一樣特點:眉毛是一道紅色的圓弧。他名字叫阿爾弗萊·德·繆塞。有一次他模仿醉鬼的樣子,做得既熟練,又逼真,使大家樂了一個下午。

  詩集的紙張雖劣,卻無妨於銷售的迅速。第一版一千五百冊四個月便賣完了。書價三法郎五十生丁;印刷人和書店拿去三法郎。維克多因共得七百五十法郎差一點,因為書店用六法郎的金幣付款,每元要損失四個蘇。但是,當他收到稿費的時候,他已經有錢了,路易十八在他的私費項下給了他一千法郎補助金。

  有了每年一千法郎的收入,他可以結婚了。因此回到巴黎,積極準備大喜的日子。第一件事是請求雨果將軍的同意。維克多對於這項請求,不是不感到煩惱和擔心的。雨果將軍已二次結了婚,這對他的孩子們,對母親懷抱著深厚的孝意的孩子們,是不會起團結作用的。將軍的新夫人會不會勸他拒絕?但是將軍的仁厚不是任何影響,任何舊恨所能動的。他不但允許了請求,並且親自出面向女方提親。我現在把他給富歇先生的信摘錄一段如下:

  「……我因多年在外服役,不能象你似的,深入認識我們的孩子,認識他們的品技。我知道維克多感覺很靈敏,心地很純良,而且各方面都表示,他別的方面也是和這兩種優點相對應的。我現在把這一顆心,這一些德性敬獻在令媛的足下……維克多托我向你的女兒求婚,他自信能保障她幸福的一生,並且希望從她手裡得到幸福……為克服初步的困難,他已經勝利地打開一種光輝的事業,可以說,他已有了一些資本,可以獻給富歇小姐一種體面的身份,不少希望和寬闊的前程。他為人如何,有多少財產,你完全清楚。如果情況好轉,一八一四年的條約能夠見諸實施,如果查封賠償混合委員會能夠做出結論,政府又加以採納,維克多可以從他父親手裡得到一筆財產,用以建立自己的家室……只要一接到你的覆信,如我所期待的覆信,我發立即按照民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同意維克多的請求……」

  下面是富歇先生的覆信:

  「維克多剛把你的大函我,我們甚感榮幸。令郎維克多正如你所推想的那樣。此外,他個性莊謹,這對青年人說來,可以補經驗閱歷不足。尤其難得的是,他兼有志行高尚和思想清楚兩種優點。因此,你所提也的建議對小女阿黛兒和我們一家都是一樣可喜可賀的。為此,我欣然同意你的建議,而且,在我的方面尤其感到快樂,因此他們兩人的婚事將加強一種悠久的友誼,這友誼對我來說,是十分可貴的,而你一直沒有忘記。我所遺憾的是不能為新夫妻盡更大的力。阿黛兒的妝奩裡將有價值兩千法郎的家具,衣被,雜物。新夫婦婚後就住在我們家。可以得到一應照料,直到他們能獨力建立自己的家庭為止。這樣安排對少年夫婦無疑是適合的,在我們老人,可以把孩子們留在跟前,更是求之不得……」

  聽說維克多不久就要結婚,拉默男寫信給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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