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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現在去香港!

  要寫母親,不能不寫她陪我上學的事。我剛上小學的時候,必須有人陪伴,母親就充當了陪伴人的角色。去學校,她跟我一起;我上課,她就在教室前的走廊裡等候;放學了,她再陪我一起回家。

  高木老師說:「殘疾學生的家長總是對學校要求這要求那,可是乙武的母親從不這樣。她非常尊重學校的決定,遇事特別好商量。」

  學校規定不能在校園裡駕乘輪椅,老師事前與母親商量,母親只說了一句話:「我們聽老師的。」她對老師的教育方法從不妄加評說。

  母親不僅對老師特別尊重,就是對我也不過多干涉。入學之初,小朋友們常常問我為什麼沒有手腳,還時不時地觸摸我殘肢的斷面,有的孩子還故意不穿袖子,一搖一擺,模仿我的樣子戲弄我。老師有些擔心,生怕母親會怪罪學校,可母親一笑置之,說:「這是孩子們之間的事,大人沒必要管,讓他自己解決就行了。」老師為母親的寬宏大量深感欽佩。

  我上了中學以後,母親對我的自主權更加尊重。記得那是中學一年級的夏天,有一天我對母親說:

  「我想在暑假的時候和朋友一起去青森。」

  這是我第一次用意志的口吻向母親說話。對於我的這一想法,連我自己都覺得不太現實。我猜想,母親聽了我的話,肯定會說「和朋友一起,危險啊」、「大人不去,能行嗎」之類的勸阻的話,沒想到母親竟會說出這樣的話:

  「啊,是嗎?什麼時候出發?幾天?」

  我如墜五里霧中:「哎……同意了?為什麼?」

  「知道你什麼時候離家,離家多長時間,我們也好安排我們旅遊的事啊。」

  就這樣,8 月中旬我和朋友去了青森,父母在送走我們的第二天就去了香港。

  一般情況下,為人父母者往往過於呵護自己身有殘疾的孩子,我的父母卻不這樣,不但敢於放任兒子離家,而且還趁此機會外出旅遊,好像巴不得似的。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他們沒有把兒子當成殘疾人。

  §這樣最好!

  過於呵護自己的殘疾孩子,就是因為覺得他「可憐」。如果父母先有這種想法,時時處處小心翼翼,這樣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把「可憐」的意念傳染給孩子,孩子也就會自以為「可憐」,那麼他就不可能勇敢地邁上今後的人生之路。

  我在父母的養育下,自四五歲懂事起一直到快二十歲,從未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殘疾人,因此也就從未因自己的殘疾而苦惱過。在任何時候,我都沒有聽父母說過要我正視現實、克服殘疾的之類安慰、鼓勵的話,也許他們覺得這樣的安慰或鼓勵對於我沒有什麼用處。不過我認為,之所以對我沒有用處,就是因為他們從不說這類話。

  常常聽人們說「殘疾能塑造人的個性」,我以為這種說法言過其實,至少我不敢當。我小的時候是把我的殘疾當成一種「特長」,現在我又認為我的殘疾是我的身體的一個「特徵」。世界上有胖人,也有瘦人;有個頭高的人,也有個頭矮的人;有黑人,也有白人……同理,有健全人,也有殘疾人。一個人沒有手,沒有腳,身體殘疾,也就沒有什麼可奇怪的了。只要把殘疾當成自己身體的特徵,你還有什麼可苦惱的呢?

  使我獲得這一教益的是我的父母。他們讓我來到這個世界上,我感謝他們;他們養育我直到現在,我感謝他們。

  我由衷地、真誠地感謝他們!

  ◎第三十三章 心靈無障礙

  §鞋子和輪椅

  ——乘坐輪椅者請在人陪同下使用電梯。

  這是在商店、圖書館等公共場所的電梯旁常常看到的提示語。我認為這種提示對我毫無用處,我可以操縱我的電動輪椅乘上電梯,可以任意按下按鈕到我想去的樓層。在做這些動作的時候,我從來也沒有感覺有什麼不方便,為什麼非要人陪同不可呢?

  這種提示語的出現自有其背景。是的,在常人的意識中,乘坐輪椅者單獨行動是很危險的,或者認為殘疾人是應該受到社會保護的弱者。但是我不認為這樣的看法正確。我要問,殘疾人果真是讓社會保護的弱者嗎?

  說來慚愧,現在日本城市的基礎設施確實還不能盡如人意,殘疾人的自由行動受到諸多制約,獨立生活困難重重,因此,他們需要人們給予這樣那樣的幫助,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他們之所以坐以待「援」,難道不是「環境」所迫嗎?

  我經常在想,如果「環境」適應了殘疾人的生存要求,那麼殘疾人就不是殘疾人了。譬如,我想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經過的車站內沒有電梯,又不能乘坐公共汽車和出租車,那麼我的願望就不可能實現。即使能夠達到目的地,也會費盡周折,而且不知要得到別人的多少幫助。這個時候,我就是「殘疾人」。可是,如果車站內附設了電梯,站台與車廂間沒有空隙,也沒有臺階,可以駕駛輪椅順利上車;公共汽車和出租車設有小型升降機,能把我連同輪椅一起升入車內或降到車下,那麼這個時候,我就不是「殘疾人」。一般來說,人們從家裡出門的時候,要在門口換鞋。我呢,不是換鞋而是乘上輪椅。鞋子和輪椅是兩件不同的物品,但從利用它們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去這層意義來說,它們的功能又是一樣的。社會中有那麼多的自以為殘疾人的「殘疾人」,這確確實實是環境因素而致。

  我常常在孩子們的面前說這樣的話:「小朋友們,我看到你們當中有人戴著眼鏡。為什麼要戴著眼鏡呢?因為眼睛不好。我呢,我乘坐輪椅。為什麼要乘坐輪椅呢?因為腿不好。」這時,孩子們就會笑著說:「這是一樣的啊。」我接著問他們:「你們說戴眼鏡的小朋友可憐嗎?」孩子們紛紛搖頭。我又問:「那麼,乘坐輪椅的人呢?」孩子們異口同聲地說:「可憐!」我再問:「眼睛不好的人戴眼鏡,腿不好的人坐輪椅,這不是一樣的嗎?為什麼坐輪椅的人就可憐呢?」孩子們回答說:「眼睛不好的人戴上眼鏡,就能看清東西;腿不好的人即使坐輪椅,也會有很多事自己幹不了,所以可憐。」

  孩子們的話一語中的。殘疾人之所以可憐,就是因為有許許多多事情他們自己無能為力。正常的社會生活與他們之間豎著一道「牆壁」,這道「牆壁」阻礙了他們的日常行動,也銷蝕了他們與常人一樣生活的信心。

  但願我們能夠擁有一個可以讓所有人都能自由自在地生活的美好社會。我相信這一願望定能實現。可是,那一天離我們還有多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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