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是如何弄垮巴林銀行的 | 上頁 下頁 |
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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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我覺得有一線希望被引渡回國,當時偵探督辦諾德拿出一些美元保證金申請票據,這些都是我曾經用於要求倫敦往新加坡調撥現金的:「有一件事情我是一定要絕對清楚的,」他對我說,「這些文件對於你所做的88888帳戶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從表面上來看,這些文件也都是虛假,具有誤導性的。有人已對這些文件做了標記,上面標有CS4,5,6,7,8,9、10,其中的字母CS代表的是克裡斯托弗史弟恩,他現在是或過去是倫敦的巴林銀行的總裁,他把這些文件提供給DCI韋德。 對方要求銀行提供你自己準備好的文件,或是至少在你的指導下準備的文件,這些又是假的。當這些文件送至韋德先生那裡時,就用了下面的慣用說法。別人把文件遞給他並告訴他:『這是你要的東西,這些是瞎扯。』」我知道每個人用這個詞時都指的是虛假不誠實的文件。 我環顧了一下房間,大家都笑了,大家都認為這挺有趣,我卻不理解這個玩笑:如果文件真是瞎扯的話(這我也同意),有人把它們交給倫敦的SFO的偵探,這肯定意味著他們手中的證據表明我所犯的罪行涉及到倫敦方面,這不對嗎?但這個玩笑卻應驗在我頭上。是的,這的確表明他們有證據表明我所犯的罪行屬SFO司法權轄內。但是不行,這並不意味我可以被引渡回倫敦,而是意味著他們決定對此事置若罔聞。 為了不讓SFO逃脫他們的責任,史蒂夫在最後關頭寫了最後一封信。他在信中說,既然省略了一些細節問題,那就更顯然我所犯的罪過中由SFO管轄的那部分行為才是導致巴林倒閉的關鍵——而且他還指出這種情況對新加坡方面並不存在指控的必要。 但是就在第二天,九月十三日,SFO便對我撒手不管了。 他們宣佈我受審判的最佳地點是新加坡,但他們從未解釋原因,他們有我所有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是法庭上可以使用的,而且可以證明我的詐騙行為是如何在倫敦的巴林銀行辦公室進行的,而且這些證據本來會讓我供認更嚴重的罪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們十分熱心於讓我去新加坡。作為對SFO決定的反應,史蒂夫在他的新聞發佈會上宣佈道:「這是毫無道理的,除非他們給出一個不合法律的解釋,他們反對把尼克引渡回國是處於政治壓力之下而為之的。」 我不知道在這之前其他任何人是否還在懷特聯合會那裡請人喝過一杯。 又一個週末來了。麗莎星期四曾來過一趟,她走時留下了她的床單讓我睡覺用。那上面留著她的氣息,為了挽留那種感覺,我晚上鋪開用,白天把它們卷起來放在壁櫥裡。光光的床墊上有一道道黑條紋,這又是牢房給我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感覺。我今天在外面院子裡待了一個小時,明天還能待一個小時。從星期五晚上到星期一早上這段漫長的時間裡,我越來越深陷於一種壓抑心情之中。我把電視和收音機全打開,想借此驅走沉寂。我很快就明白我將不得不開始鍛煉自己為新加坡的生活做準備。我開始恢復健康,每天晚上蹬踏木箱五千步,但是我仍害怕寂寥。我知道新加坡那邊不會有電視或收音機供我用了。 戶外步行一小時是一個令人沮喪的小插曲。我沿圓圈緩慢地走著。大多數犯人穿著一般獄中規定的藍色囚服,我卻總要努力改變一下格調。穿上便裝,今天,那個叫克裡斯托弗的意大利人身穿星期日才穿的最好衣服,那是一件山羊皮豎紋大衣,他嘴裡還叼著雪茄煙。我們彼此點了點頭,便有其他人一起沿運動場進行。我們朝任何方向都只能最多走五十步,因此走路時數八是不可能的。我想加快這緩慢的行進速度,但這又大難了一我只會讓別人討厭我——,因此我又和眾人一「樣沿著固定的圓線像驢子們沿著並一樣走,這簡直算不上活動。 返回我的牢房後,我又得打發時間了,我想睡覺,又想去看電視,還想聽懂德語,又試著去看書。一會兒之後,我又坐在桌邊給麗莎寫信。但我止不住又哭了起來,晶瑩的淚滴落在信紙上。做交易時我從未哭過,母親去世時我也沒哭過,為此麗莎曾怨我在感情上太嚴謹,也不會表露感受,如果她看見我現在的樣子就不會那麼說了。但現在沒人看見我。大家都認為早已看夠了我,因為報紙上一版一版地登載有關我的文章,而且有關巴林銀行的故事也占去了大多傳媒焦點,而我只能看到三日之後的報紙。沒人看見現在的我了。 九月二十五日,史蒂夫意外地來見我。他告訴我說,巴林的一些債券持有人想要單獨起訴我,這些人持有價值九千萬英鎊的巴林公司百分之九·二五的永久債券,現在他們也一無所有了。他們將提請倫敦城市地方法庭發出傳票,要求我去法庭受審。 「這是你最後的希望了,」史蒂夫說,「這是第一次除了我和麗莎之外有人認為你應該被送回倫敦受審。這些債券持有人對案件的看法和我們的看法完全一樣——他們認為巴林的倒閉只能進行恰當的分析,而犯罪的人在英國法庭上由法律定罪。」 「他們首先起訴你,再利用審判你的時機把其他證人也牽扯進來,像主任或查帳人員之類。這是他們唯一一種可以把錢弄回去的辦法了。除了已林銀行慈善基金會之外,他們是唯一一群損失者了。」 「當然了,彼得·巴林也從未宣佈有關他那一百英鎊紅利的事了。」我說。 「但是你得準備好提供證據。」 「我準備好證據,但又擔心這是否會危及我在新加坡受審狀況。」 史蒂夫離開監獄去給喬納森科爾打電話,他是我的新加坡律師。史蒂夫從機場給他們打電話,最後在伊斯蘭堡找到了他。喬納森向史蒂夫保證證詞不會對新加坡受審有影響。第二天,債券方面來了一名律師取走了我的簽名。他是和阿伯哈特凱普夫的助手愛娃一起來的。 「你好?」我問道,一邊伸出了手。 「恐怕我不能和你談話。」律師說。我簽字之後他馬上就走了,我也返回了牢中。 令那些債券持有人傷心的是,他們的案例又被從「國內辦公室」轉回SFO。他們曾向「國內辦公室」要求引渡我回國。而且也許他們還希望立案起訴我詐騙並起訴其他幾個人的讀職。但SFO可以駁回引渡回國的申請,因為他們覺得這樣的做法有背於公眾利益。SFO接手了債券持有人對有關引渡回國的起訴申請並扔在一邊:他們堵死了這條路。 「我很驚訝,SFO竟然這麼幹,他們以前可以不利用職權濫處理案件,」史蒂夫說,他看起來義憤填膺,「本來是很有希望的事,這些人損失了錢,而且他們有權起訴別人把錢要回來。但是SFO卻把這事壓制住了。」 「其實本來就不會有希望,史蒂夫。」我說,「他們肯定要讓我去新加坡,否則許多人會動怒。」 下一周的十月四日,德國法庭宣佈,他們已經接受了新加坡政府要求引渡我提出的十二條指控中的十一條罪狀,我有一個月的時間對此決定提出上訴——否則我將返回新加坡。 「這是個瘋子的決定,」阿伯哈特凱普夫對我說,「從推理上從其他方面來說都是錯誤的。為什麼單單省去偽造罪的起訴?很顯然有證據可以推翻其他至少八項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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