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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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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世界3或第三世界 玻爾紮諾在他的《科學理論》中,談到「自在真理」,以及更普遍的「自在陳述」,以便與那些(主觀的)思維過程相區別,一個人可以通過主觀的思維過程思考或把握真理;或更一般地說,把握真的或假的陳述。 我始終認為玻爾紮諾區分自在陳述和主觀思維過程具有極大的重要性。自在陳述能夠處於相互的邏輯關係中:一個陳述能從另一陳述推出,一些陳述可以在邏輯上相容或不相容。另一方面,主觀思維過程只能處於心理學關係中。它們能使我們不平靜,或使我們得到安慰,能使我們想起某些經驗或使我們聯想到某些期望;它們能誘導我們採取某種行動,或留下某種未做的已計劃的行動。 這兩類關係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人的思維過程既不可能與另一人的思維過程發生矛盾,也不可能與他自己在其他時候的思維過程發生矛盾;但是他的思想的內容——即自在的陳述——當然能夠與另一人的思想的內容發生矛盾。另一方面,內容或陳述本身不可能處於心理學關係之中:在內容或自在陳述意義上的思想和在思維過程意義上的思想屬兩個全然不同的「世界」。 如果我稱「事物」——「物理對象」——的世界為第一世界,主觀經驗(例如思維過程)的世界為第二世界,我們可以稱自在陳述的世界為第三世界。(現在我寧願稱這三個世界為『業界1」、「世界2」和「世界3」;弗雷格有時稱後者為「第三世界」。) 不管人們對這三個世界的地位可能想些什麼——我腦子中有這樣一些「問題」,如它們是否「實際存在」,在某種意義上世界3是否可「還原」為世界2,以及世界2是否可「還原」為世界1——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盡可能明確地、清楚地區分它們。(如果我們的區分過於截然分明,隨後的批判可表明這一點。) 此刻世界2和世界3之間的區分是必須弄清楚的。在這方面,我們會遇到以及必然面臨下面一些論證。 當我想到我知道得很清楚的一幅圖畫時,回憶它並且「把它放在我的心的眼睛前面」需要有一定的努力。我能夠區分(a)實在的圖畫,(b)涉及一種努力的想像過程,以及(c)多少有成效的結果,即想像出來的圖畫。顯然,想像出來的圖畫(c)正如(b)一樣屬世界2而不是世界3。然而我就這幅圖畫所說的東西十分類似陳述之間的邏輯關係。例如,我可以說我在t1時的圖畫映像同我在t2時的映像是不相容的,也許甚至同這樣一種陳述也是不相容的:「在圖畫中只能看見所畫的人的頭和肩部。」此外,可以說被想像的圖畫是想像過程的內容。這一切類似於思想內容和思維過程。但是誰會否認被想像的映像屬世界2,即它是精神的、並且確實是想像過程的一部分呢? 我認為這種論證是正確的和十分重要的:我同意在思維過程內可以區分出一些部分,這些部分也許可稱為思維過程的內容(或思想,或世界3對象),因為它曾被人把握。但是正是由於這個理由,我發現區分精神過程和在其邏輯意義或世界3意義上的思想內容(如弗雷格稱呼它的那樣)是重要的。 我個人只有模糊的視覺想像,通常要很費力才能夠在心中回憶起一幅清晰的、詳細的、生動的圖畫(對音樂則不同)。確切地說,我用一些圖式、以將某一思「路」探究到底的素質,以及往往用一些詞來思考,尤其當我要寫下一些思想時。我常常發現自己錯誤地認為我「已掌握了它」,我已清楚地把握了一個思想:當試圖把它寫下來時我發現我還沒有掌握它。這個「它」,這個我還沒有掌握的東西,這個在我已經把它寫下來或無論如何我已經用語言把它明確表述出來使我能夠從各方面批判地看它,以前我不能十分肯定我已掌握的東西,這個「它」,就是客觀意義上的思想,我試圖把握的世界3對象。 我認為決定性的是我們能夠把客觀思想——即理論——放在我們面前,使我們能夠批判它們和就它們進行爭論。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用或多或少持久的(尤其是語言的)形式表述它們。寫的形式比說的形式要好,印刷就更好了。重要的是我們能夠區分出不過是對思想表述的批判——一個思想可以表述得很好,也可以表述得不那麼好——以及對思想本身邏輯方面的批判,即它的真理性,或與它相競爭的一些思想相比較的近真度或它與其他某些理論的相容性。 一旦我已達到這個階段,我發現我不得不把陳述以外的其他成員也放在世界3中;除了陳述或理論以外我也引進了問題、論據,尤其是批判論證。因為討論理論時總應該用一隻眼睛去注意它們可解決的問題。 書籍和雜誌可被認為是典型的世界3對象,尤其是如果它們提出和討論某一理論時。當然書籍的物理形狀是不重要的,甚至物理上的不存在也不影響世界3的存在;想一想所有「失傳的」書籍,它們的影響,以及對它們的尋找就行了。往往甚至是提出一個論據就有很大意義。重要的是邏輯意義上或世界3意義上的內容。 顯然,所有對科學感興趣的人必然對世界3對象感興趣。一個物理科學家首先可能主要對世界1對象——比方說,晶體和X射線感興趣,但是不久他必定會認識到許多問題取決於我們對事實的解釋,即取決於我們的理論,因此也就是取決於世界3對象。同理,一個科學史家,或一個對科學感興趣的哲學家,必然主要是世界3對象的研究者。大家承認,他也可能對世界3理論和世界2思維過程之間的關係感興趣,但是後者使他主要對它們與理論,即與屬世界3的對象的關係感興趣。 這些世界3對象的本體論地位是什麼?或用不太誇張的語言說,問題、理論和論據像桌子和椅子一樣「實在」嗎?大約於44年前,海因裡希·貢佩爾茨警告我說,我不僅可能是在相信桌子和椅子實在性的意義上是一個實在論者,而且也是柏拉圖意義上的唯實論者——柏拉圖相信形式或理念——概念及其意義或本質的實在性——我不喜歡這個意見,我仍然不把觀念表(請參閱上面第7節)的左側包括在我的世界3的成員中。但是我已變成一個與問題、理論和批判論證的第三世界有關的實在論者。 我認為玻爾紮諾懷疑他的自在陳述的本體論地位,而弗雷格似乎是一個唯心主義者,或非常接近唯心主義者。像玻爾紮諾一樣,我長時間內也是懷疑的,直至我得出結論認為世界3的成員是實在的,確實多少像物理的桌子和椅子一樣實在,我才發表關於世界3的東西。 就所說的書本以及寫下的其他東西而言,沒有人懷疑這一點。像桌子和椅子一樣,它們是由我們製造的,儘管不是為了坐,而是為了讀。 這似乎是很容易理解的,但自在的理論又如何呢?我同意它們並不十分像桌子和椅子一樣「實在」。我準備接受唯物主義的出發點,按照這個出發點,首先,只有像桌子和椅子、石頭和桔子那樣的物理的東西才被稱為「實在的」。但這只是一個出發點。第二,我們幾乎必定要大大擴展這個術語的範圍:煤氣和電流可使我們致死,我們不應該稱它們為實在的嗎?鐵屑可使磁場看得見。誰能懷疑,像電視那樣熟悉的現象說明必須把某種實在性賦予赫茲的(或麥克斯韋的)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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