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我的美國之路 | 上頁 下頁


  美國黑人有時覺得西印度群島裔的美國人驕傲自大。我想,之所以出現這種看法,是因為來自西印度群島的人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為什麼他們能做到這一點呢?原因之一在於,英國人早在1833年就在加勒比海結束了奴隸制,比美國早了一代人以上的時間。廢除奴隸制以後,奴役枷鎖的滯留影響也消除得比美國快。英國地主多數不住在當地,而是或多或少讓當地人自己當家。在美國,黑奴一舉一動都受到種植園白人園主的控制,而西印度群島人雖然生活艱苦,卻不曾受到如此嚴酷的監控。英國人取消奴隸制後,就告訴我的祖先說,他們已成為英國公民,享有帝國臣民的所有權利。這自然是言過其實。然而,英國人畢竟在那裡辦了一些好的學校,而且實行了義務教育制。他們讓黑人填補了下層公務員行列。因此,西印度群島上的黑人有機會養成獨立自主、自我負責和自我尊重的品格。他們不像美國黑奴及其後裔那樣慘,讓自尊心橫遭蹂躪達300年之久。

  當然,我的祖先當初也是被人口販子殘酷無情地劫出非洲,而被割斷了與自己歷史的聯繫。在牙買加,有些黑人以英國的文化及其宗教、傳統、政治體制和價值觀填充了自己心靈上的文化空白。另一些人則參與了拉斯特法裡運動,崇拜埃塞俄比亞的海爾·塞拉西皇帝,相信黑人終將得到救贖,以這一方式堅持自己對非洲根源的忠貞。現在,許多非洲裔美國人也奮起尋根問祖,爭取收回那被竊走了的文化並從中吸取營養,我對此表示讚賞和欽佩。

  還有一點:美國黑人和西印度群島人是在不同的條件下來到美國土地上的。我的黑人祖先大概也是帶著腳鐐手銬被拖到牙買加的,但他們不是被捆綁到美國的。我父母從牙買加移居美國,其原因與意大利人、愛爾蘭人和匈牙利人移居美國的原因相同,都是為了給自己和子孫尋求更好的生活。而美國黑人的祖先是被捆綁著來到美國土地上的,這在感情上和心理上大有區別。

  西印度群島人,包括牙買加人在內,有一定程度的氏族觀念,這也無可否認。我家的人所交的朋友和參加的社交活動,曾幾乎都局限於牙買加人的圈子以內。所以我姐姐瑪麗琳的所作所為確實引起了震驚。她自從上大學以後,常常帶些女朋友回家,其中有一些是白人。南布朗克斯跟她們習以為常的環境不大一樣,但姐姐不在乎。她對自己的家庭感到自豪,我父母也歡迎她所有的朋友。1952年,她宣佈要帶一個男朋友回家,他是個白人,叫諾曼·伯恩斯。她戀愛了,他們要結婚。

  一個牙買加裔姑娘要跟一個白人結合,這件事是發生在《布朗跟托皮卡教育委員會打官司》的故事出現之前的兩年,當時還沒有多少人——包括黑人和白人——知道有個馬丁·路德·金①,當時美國人還不曉得坐沙發舉行靜坐示威。瑪麗琳的選擇引起了家裡的不安和議論。「香蕉凱利」的姑娘怎麼可以嫁給布法羅的一個白人?這是怎麼一回事?他們為什麼要結婚?

  ①馬丁·路德·金(1929—1968),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60年代中期聞名於世,1964年獲諾貝爾和平獎,1968年遇刺身亡。——譯者注

  於是,諾曼·伯恩斯來我們家回答問題。他看來確實是個好人,是真正愛上了我姐姐。可是,爸爸對這樣的跨種族婚姻還是不放心。他懂得青年人的熱情要考驗一個時期:「你倆要結婚,可以。但要等一年再辦喜事,看看你們決心會不會變。」

  在這期間,我們去看過伯恩斯一家。布法羅雖屬紐約州,卻在紐約市以西460英里,這次旅行對我來說可真是難得的出遠門。諾曼一家人對這樁婚事的態度比我們鮑威爾家更寬容一點。他們認為,既然兩個年輕人相愛要結婚,就應該祝福他們。

  最後,愛情勝利了,婚禮安排在1953年8月。盧瑟·鮑威爾惟一的女兒要結婚,就非要把婚禮辦得好上加好不可。酒席承辦人要最好的,蛋糕要最大的,樂隊要最棒的,場所也要第一流的,挑選了布朗克斯最大的一家飯店——大廣場飯店。10年省吃儉用攢下的錢,10年辛勤勞動換來的錢,一天之內就都花掉了。可是,父親微微舞動的眼神在說:錢不就是供花的麼?

  我可以補充一點:瑪麗琳和諾曼現在已有兩個女兒,一個外孫女兒,他們不久前剛慶祝過結婚40周年。

  在姐姐上大學的榜樣帶動下,遵照媽媽和爸爸的願望,我向紐約的兩所大學遞交了入學申請,一所是紐約市立學院,一所是紐約大學。我一定比我自己以為的水平高一點,因為兩個大學都錄取了我。選擇哪一個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紐約大學是私立的,一年收學費750美元;紐約市立學院是公立的,一年只收10美元。我選擇了後者。學什麼專業呢?我母親成了指導者,她問過親戚們的意見。我的兩位牙買加表兄,弗農和羅伊,都是學工程的。媽媽對我說:「這是來錢的一行。」她說的不錯。在50年代經濟繁榮的那些年頭,消費品需求旺盛,需要許多工程師去設計冰箱、汽車音響設備等等。於是,我就報考工科專業,儘管我對科技和數學一向頭疼。

  2月份,布朗克斯這鬼地方仍然很冷,我上大學那一天更是冷得出奇。坐了兩路公共汽車,我哆哆嗦嗦地下了車,站在哈萊姆區第156街和康文特路的交叉路口。我縮著脖子,像一個從邊遠地區進城來的鄉巴佬,瞅著一排排漂亮的褐色石頭大樓和公寓大樓。這裡住著一些受過教育和待遇優厚的黑人,是哈萊姆區最好的地方,是黃金海岸。

  我走到康文特路和第141街的交叉路口,端詳紐約市立學院的校園。我要進的這個學院是上個世紀「為了給工人階級子弟提供高等教育」而建立的。從那時起,紐約一些最窮而又最聰明的青年抓住了這一機會。在我之前進過這一學院的人,包括小兒麻痹症疫苗的發明者喬納斯·索爾克博士;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F.弗蘭克福特;揭露黑幕的小說家阿普頓·辛克萊;名演員愛德華·魯賓遜;劇作家佩迪·恰耶夫斯基;《紐約時報》主編艾比·羅森塔爾;小說家伯納德·馬拉默德;工會領袖A·菲裡普·蘭道爾夫;紐約市的三任市長P·華格納、A·比姆和E·柯赫;以及8位諾貝爾獎金獲得者。我這個二流中學畢業的丙等學生,走進這座有高大的哥特式建築的學府,感到壓得喘不過氣來。這時,我聽見一個友好的聲音:「嗨,小夥子,是新生?」

  這是一個身材矮小、紅面龐、飽經風霜的男子,長著一雙粗糙的手,面前有一個冒著熱氣的小推車,裡面是紐約人愛吃的椒鹽餅。他長期在紐約市立學院門口賣椒鹽餅,可是卻有一個莫名其妙的綽號,叫「賣麵包圈的雷蒙德」。我從他手裡買了一塊熱乎乎的椒鹽餅,一面吃一面跟他閒聊了幾分鐘。我心上的冰塊打碎了,這座學府不再那麼可怕了。此後4年半時間,我成了雷蒙德的老顧客。現在,在我的記憶中,給我上過課的教授們大多已經模糊不清了,可是「賣麵包圈的雷蒙德」的形象依然清清楚楚。這也許說明了他的性格是格外友善,或者也說明我的功課差勁。

  我走向學校的主建築謝潑德大樓,它高聳的輪廓像是一部恐怖電影的道具。路過一座平常的老建築物時,記得當時完全沒有注意到它,然而它卻是我後來度過4年時光的活動中心:後備軍官訓練團的教學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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