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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6. 北極星

  1844年,海特嫁給了約翰·塔布曼。他們沒為結婚費多少工夫:約翰晚上向姑娘求婚,早上同老本談了一陣,送給他一塊新的磨刀石。

  老麗特哭了一會兒,也答應了。約翰白天向霍普金斯提出請求,監工吐一口唾沫,說,誰想娶什麼人,他都無所謂;不過,約翰·塔布曼娶了海特,就得把這個「賤女子」好好管起來。約翰·塔布曼在大房子裡算是個規矩人。

  第二天晚上,海特抱上她那床用碎布頭拼成的新被子,搬到約翰的茅屋裡去了。從此以後,白人都管她叫哈麗特·塔布曼。

  約翰並不是一個循規蹈矩的人,他可不一定能把誰「好好管起來」。一有空,他就拿出那把班卓琴,彈啊、唱啊。黑人的空閑時間不多,可是沒有一個好日子離得開快樂的約翰。海特結婚以後,的確添了許多操心事。她每晚都得燒飯、洗衣。約翰胡亂彈奏著簡陋的樂器,海特一邊幹活,一邊跟隨這刺耳的樂聲唱歌。

  愉快的約翰不喜歡談論那些嚴肅的話題。海特只要同他談起未來,他就哈哈大笑,拍拍海特的肩膀:

  「海特,明天自然而然要來到的。太陽不是每天都會升起嗎!博士喜歡我,我是個好人哪!而你呢,是我的妻子。我們一塊唱歌吧!」

  海特只要提到主人的壞處,約翰就用低沉的聲音把她壓下去:

  「別胡思亂想啦!我們的日子已經不壞!我們有豬肉,有班卓琴,想入非非有什麼好處——弄不好會發瘋呢!」

  說罷,他閃著潔白的牙齒盡扮鬼臉,很是令人發笑。

  約翰感到心滿意足。他的妻子很健壯,很能幹,他別無所求了。可海特呢……

  夜深了,約翰已酣然入夢,他在夢中也是滿面笑容。這時海特獨自走出茅屋,坐在地上,兩個拳頭支著腮幫子。家家戶戶屋裡的火光都熄滅了。空氣中,黑人村裡經常彌漫的煙草味、酸麵團味、油污的破布頭味、太陽曬乾的枯草味中,滲進了微鹹的海風味和森林中的清新氣息。

  太陽每天都要升起……可人不能活著而對明天不抱希望!對於有些人、太陽並沒有升起、也升不起來。這些人又該怎麼辦呢?

  海特深深感到怨恨和委屈。起初,她像所有的女奴一樣,挨打受氣。她覺得這是命中註定的,她「運氣不好」啊!後來,她漸漸明白了每件事情中都包含著一種更加可怕的東西,那就是「秩序」;有槍有炮、有權有勢的統治,就建立在這「秩序」之上。「渺小的黑人幹活,偉大的白人享受」——這就是法律,這真是強盜的 法律啊!

  主人的幸福建立在黑人的苦難之上……

  屈辱的感覺在她胸中塞作一團,慢慢地,這無形的東西化作了一塊石頭。她哈麗特·塔布曼,「自由之邦」的一個女兒,為什麼卻要犧牲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美好東西,去供養那一小撮殘酷無情、誇誇其談而又膽小如鼠的人呢?

  這種事情,她很難用語言講清楚。她不會讀書寫字,好像也就不會想事情。但是,她能想!

  她想起事情來,可比我們讀書寫字難多了。

  她掌握的詞兒不多,考慮事情很遲鈍,很困難,就像朦朧的烏雲,沒有明晰的輪廓。有時她想出一些斷斷續續的句子,但大多無關緊要,毫無意義,便丟開了,又重新搜索枯腸、冥思苦想。她懂得的東西實在少得可憐,全憑自己去猜測。她什麼都不盲從,事事都要自己去揣摩。

  約翰在睡夢中嘀咕著什麼。海特既可憐自己,也可憐這個約翰。約翰雖是個大男人,卻什麼事也不懂,海特真得把他當個大孩子看待。海特雖是女人,而且身量矮小,頭上纏一塊花頭巾,卻得為兩個人操心費神!

  滿天繁星閃閃發光。南天的星星十分明亮,有的宛如鑽石,光彩熠熠,有的卻閃爍不定。它們一會兒呈現淡紅色,一會兒又變作淺綠色。天上沒有奴隸制,也沒有貧困,那兒只有一派莊嚴的寂靜和奪目的光輝。天空的光亮穿過黑暗的深淵,正像那顆悄然劃過長空的流星。

  逃走嗎?對,要逃走。先逃出去,以後再回來!

  禮拜天,海特獨個兒來到森林中一個陌生的地方,迷路了。這是一個松鼠的王國。松鼠在樹間跳來跳去,正採集過冬的糧食。它們沒理睬海特。腳下是一片沙沙作響的黃葉,頭上是紮紮有聲的槭樹和松樹。她走到一個三角形的林中小湖邊,住了步。

  沉寂中,她聽見了森林裡那不尋常的提琴聲。

  不錯,這是提琴。任何野獸都發不出這樣的聲音——先像是低聲飲泣,忽兒化作狂怒的旋律。

  小湖對岸有人在拉琴,海特四下尋找。

  左邊,茅草叢生,明顯是一片沼澤,也許還有一條流入湖中的小溪。右邊長滿了密密的蕨草。

  海特躬身跳入右邊的草叢。她找尋道路,有時候按父親教她的標誌,有時就得全憑感覺。有些地方走不過去,只好爬過去;有些地方爬也不行,只好繞著走。但她一直追尋著提琴的聲音;只要聲音微弱了,就立刻改變方向。起初,天空還是一片湛藍,後來漸漸暗淡下去。可是海特並不害怕,她是森林的「夥伴」,哪怕在深夜裡,也能找到道路。即使眼前一片漆黑,她還能憑氣味、聲音辨認出路來,甚至能摸索著行路。

  林木變得稀疏了。在一塊林中曠地上,有一個身材矮小的人站在那里拉琴。海特輕輕走近一看,原來是佈道的薩姆·格林。他的腳邊有一塊破布。海特現在明白了,書生經常腋下夾一個奇怪的棕色布包是要上哪裡去。他是帶上提琴到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小島去,在那靜僻的地方一連拉上幾個小時的提琴。村裡人都不知道他是一名琴師,提琴是他最親近的夥伴,他是在跟提琴「談心」哪!這可以從他奏出的曲調中聽出來:這不是一般的流行歌曲,而是他自己編出的很有獨創性的樂曲。

  薩姆的行動真怪:他戛然終止了奏琴,揮舞著琴弓,在空地上東奔西跑,口中還念念有詞,不時哼哼地低吟幾聲,然後再動手拉琴。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一連好幾分鐘身子搖來晃去,過後又站起身來,東張西望,仿佛覺得有誰在跟蹤他似的。

  海特走到開闊地方,書生禁不住驚叫一聲,把提琴緊緊貼在胸前。

  「別害怕,薩姆大叔,」她說,「是我呀,是老本的女兒哈麗特·塔布曼!」

  「你怎麼猜出……我在這?」

  「我沒猜,薩姆大叔!可不能在森林里拉琴哪!誰都不會相信這是槭樹或者松樹發出的聲音。」

  「哼,黑人還以為這是幽靈在拉琴呢!」書生滿腹委屈地反駁道。

  「可白人會相信嗎?」

  「白人會到森林裡來撕破衣服嗎?再說,琴聲也很小。」

  「不行,薩姆大叔,聲音可響啦。」

  「呸!」書生嚷道,「拉琴又怎麼樣?莫非也犯罪?」

  「您為什麼不願在村裡拉琴呢?」

  「為什麼?」書生怒吼起來,「我不願讓人家聽見!你丈夫約翰喜歡坐上一大堆人把他圍住,他拉琴,別人唱些無聊的歌子。我只喜歡自個兒奏,自個兒聽。這地方……我兒子就是從這地方逃跑的。這會兒,說不定他早就凍死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裡了。哈麗特·塔布曼,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他就從這兒逃跑的嗎?」

  「嗯。他在這兒呆了一天一夜,後來就跑掉了。通往北方的鐵道,就是從這兒開始的。」

  「鐵道?在哪兒?」海特問道,聲音顯得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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