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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七


  親自負責刑事調查工作的警察局長萊傑維認為,目前可以完全肯定,炸彈案件的陰謀是在孟買地區精心策劃的。馬丹拉爾·帕瓦已經交待,所有同謀犯均是馬哈拉施特拉省人,他自己來自孟買城。根據上述情況,桑傑維立即通知孟買警察局局長,同時派遣刑事調查大隊的兩名便衣警察,乘坐飛機前往孟買,把在新德裡獲悉的全部情報提供給孟買警察局局長。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兩位便衣人員忘記隨身攜帶一份絕無僅有的重要文件———份前天整理並打印的馬丹拉爾·帕瓦的交待材料——,孟買警察局可以據此很快偵破刺客們的行蹤。這是這場離奇偵查活動中出現的第一個錯誤。兩位便衣人員僅僅帶去了一張小卡片,上面概述了一些情況,諸如卡卡雷的名字錯拼為「吉爾克雷」。至於有關戈德森和阿蔔提在浦那創辦的報紙的大致情況,卡片對這一重要情報隻字未提。

  * * *

  桑傑維的兩名特使會見了孟買警察頭目,他手中掌握的情報比卡片上記錄的片言隻語具有更重要的價值。

  查姆希德·納加爾瓦拉三十二歲,是孟買刑事調查大隊的第二號人物。指定他擔負偵查任務,絕非由於他才華過人,足智多謀,相反表明印度警察部門所面臨的長期難以解脫的困境。如果說把偵查任務交給一名穆斯林是件大逆不道的事情,那麼委任一名印度教徒負責,則很可能使聖雄的隱藏敵手得以阻撓逮捕陰謀分子們。納加爾瓦拉既不信奉伊斯蘭教,也不信仰印度教,而是一名襖教徒。

  孟買省內政部長任命納加爾瓦拉擔任此職時,把一份有關本地區的一些極端分子活動情況的報告送給了他。納加爾瓦拉很快在文件中發現了客棧老闆卡卡雷的名字。他堅持,卡卡雷的行蹤必然和印度教的狂熱救世主居住的那幢隱蔽小房屋有聯繫,於是請求立即逮捕沙瓦迦爾。隨後,他將順藤摸瓜,一網打盡。

  「難道您發瘋啦?難道您打算將全省置於火海之中?」內政部長嗔怪道。

  納加爾瓦拉由於不能將暗殺事件的可疑幕後人立即投入孟買監獄,於是決定由他的眼線大隊對沙瓦迦爾進行偵察。眼線大隊是英國人創建的出色機構,孟買刑事調查局的掌上明珠。該組織由盲人、雙腿殘缺者,乞丐、頭蒙面紗的穆斯林婦女、流動水果商和清潔工組成,共計一百五十名男人和女人,他們每個人的身分只有其頭目知曉。三十五年來,這支「聖跡區」①的隊伍曾經監視過孟買的政治煽動家和盜賊集團。據傳,任何人難以逃脫他們的警惕眼睛。遵照查姆希德·納加爾瓦拉下達的第一項決定,他們首先監視沙瓦迦爾的住處。

  ①舊時巴黎一區。該區乞丐集中,裝扮成各種殘廢人外出乞討,回區後即恢復正常,仿佛突然因「聖跡」而治癒一般,該區因得此名。

  襖教徒局長的偵查工作進展順利。數小時後有人報告說,一位名叫巴德熱的人參與了刺殺聖雄的陰謀活動,他是浦那城的武器走私小商販。

  浦那警察局得到通知後回答說,巴德熱眼下已經失蹤,他可能躲藏在「城市周圍的叢林裡」。納加爾瓦拉不應當輕易相信浦那同行們的答覆。不管是玩忽職守還是故弄玄虛,他們的報告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比爾拉寓所暗殺事件發生後不到四十八小時,假沙陀已經回到自己的家裡,現在正若無其事地操勞家務,在店鋪後院「編織」他引以自豪的鎖子甲。

  但是,上述離奇情況僅僅是開始,其他令人咋舌的反常現象將在偵察工作中相繼出現。返回新德裡後,桑傑維派往孟買的兩位便衣人員起草了一份彙報材料,報告的內容令人難以置信。他們在彙報材料中聲稱;「我們委託孟買警察局的同行們立即偵察一家名為拉希特裡雅報紙的社長。」為了證實確有此事,他們在報告上附有馬丹拉爾·帕瓦的首批交待材料的摘要,附件涉及兩名同謀犯與這家報紙的關係。兩位便衣警察信誓旦旦地說,他們曾把招供材料的摘要送給納加爾瓦拉局長看過。這完全是謊言。事實上,出於某種深奧莫測的原因,來自新德裡的便衣人員,壓根兒沒有向孟買警察局提供任何可以立即偵破罪犯下落的情況。

  * * *

  第三天,當馬丹拉爾·帕瓦最後決定完全招供時,調查工作才有了長足進展。馬丹拉爾·帕瓦坦白交待了整整四十八個小時,供詞長達五十四頁打字紙。一月二十四日晚上二十一時三十分,他在交待材料上簽了名。桑傑維揚揚得意地拿到了供詞。這一次,馬丹拉爾毫無隱諱地交待了所有情況②。他透露說,案發那天晚上。他提及的那家臭名昭著的拉希特裡雅報紙,實際上是《印度民族報》,社址設在浦那城。這是極為重要的線索。現在,對新德裡警察局局長來說,要想搞清楚納圖拉姆·戈德森和納拉揚·阿蔔提的身分,已再不是捉迷藏遊戲了。只要到新聞部或者內政部的圖書館查閱一下孟買省新聞報刊註冊簿,即可把情況弄個水落石出。在H 字母一欄裡,上面清楚寫道:

  ②馬丹拉爾後來聲明說,他是在拷打情況下被迫招供的。警察局對此予以否認。一九七三年春秋兩季,本書作者多次與馬丹拉爾·帕瓦交談。他再次指出,為了強迫他供認,警察使用冰塊刺激他的睾丸,用糖水塗抹在他的面部,然後在上面放置許多大紅蟻。——原注

  「印度民族報是用馬拉塔文出版的日報,社址設在浦那。版權主:V·D·沙瓦迦爾。社長:N·V·戈德森。董事長:N·D·阿蔔提。」

  數小時後,確鑿證據送來了,它以一件白襯衫、一件棉背心和一件拖地的形式證實,「N·V·戈德森」正是一名同謀犯。原來,一月二十日早上,馬利納飯店四十號房間的一位客人,送來三件衣服讓飯店洗滌,但後來始終沒有任何人前來領取。每件衣服上均標有姓名的開頭字母N·V·G·,字母和衣服的主人納圖拉姆·維納耶克·戈德森的身分完全一致。

  * * *

  下一階段工作中,新德裡警察局局長的調查方式實在令人驚愕不已,任何人對此難以予以圓滿解釋。四天來,他的部下搜集了大量情報,足以確鑿無疑地至少確定四名密謀分子的身分。但是,他不僅沒有下令逮捕他們,而且玩忽職守,忘記將他掌握的重要情報提供給孟買警察局局長,然而,浦那城恰好處在孟買警察局的管轄範圍內。所有罪犯的蹤跡均與浦那城有關聯。與此同時,當地刑事調查大隊的檔案材料,清楚地記錄了調查人員所需要的一切情況,諸如姓名、地址、職業、經歷、政治觀點和社會關係,以及他們和沙瓦迦爾結夥的歷史狀況。其中兩人的卡片上明確標有「可疑危險分子」的字樣,檔案材料甚至附有納拉揚·阿蔔提和維斯努·卡卡雷的罪犯人體測量照片。如果把這兩幀照片提供給在比爾拉寓所負責護衛甘地的三十六位便衣警察,那麼聖雄必然能夠倖免於難。

  更令人震驚的事情還在後面。一月二十五日星期日清早,當桑傑維獲悉馬丹拉爾的供詞時,浦那刑事調查大隊隊長、便衣警察頭目U·H·拉那恰好呆在新德裡。兩位警官逐頁地一起分析研究了口供。每看一頁,拉那警長都要氣得從椅子上跳起來。他清楚記得有一家《印度民族報》,正如他知道有一家《印度時報》那樣,同時他熟悉這家報紙社長的名字。去年七月《印度民族報》暫時停刊時,正是他下令取消了警察對兩位社長的監視活動。但是,拉那現在居然不肯付出舉手之勞,電話指示下級立即逮捕罪犯。同樣,他也不急於乘坐首班飛機返回浦那,因為他常常暈機。拉那最後乘坐火車回到了浦那,但他搭乘的不是快車,相反卻是小火車,整個旅途共計費了三十六個多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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