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聖雄甘地 | 上頁 下頁


  甘地希望以孤獨苦行遊說活動制止種族和教派之間的血腥屠殺,加上連年不斷的饑饉,構成印度社會可怕的巨大災難。印度偉大的史詩《摩訶婆羅多》⑥,頌揚一場恐怖的國內戰爭。公元前二五〇〇年前,戰爭在距今日德裡城不遠的庫魯克謝特拉爆發。來自伊朗的雅利安部落的文化,與印度河流域的土著人的文化急劇地結合在一起,隨即產生了印度教。雅利安人為印度帶來了吠陀⑦經典,後經印度聖賢提煉豐富,逐漸發展成為印度教的核心基礎。

  ⑥意為「偉大的婆羅多王後裔」。印度古代梵文敘事詩,世界上最長的史詩之一,印度教經典之一。主要寫班度、俱盧兩族爭奪王位,反映印度奴隸社會生活,並涉及當時科學、宗教和法律問題。

  ⑦婆羅門教、印度教最古老的經典。約公元前二千至公元前一千年成書,是印度文學最早的產品。全書用古梵文寫成,主要是對神的讚歌、祭詞、咒詞等。最古老的吠陀本集有四部:《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婆摩吠陀》和《阿闥婆吠陀》。

  伊斯蘭教傳入印度較晚,它是在成吉思汗和帖木兒⑧率部敲開開伯爾山口的大門,長驅直入一望無際的印度河——恒河大平原後才出現的。三百年來,莫臥兒王朝的穆斯林皇帝,以其固若金湯的統治,無情地佔領著印度半島大部分地區,傳佈主宰一切、大慈大悲真主的聖訓。

  ⑧帖木兒(一三三六——一四〇五年),帖木兒帝國的創立者。興起於撒馬爾罕。十四世紀末征服波斯、伊拉克、俄羅斯、印度等國。一四〇五年(明永樂三年)東侵中國,途中病死。

  印度軀體上,這兩支從異地移植而來的宗教,建立在對上帝不同觀念的基礎上。伊斯蘭教順服於人和明確的經文,即貴聖穆罕默德和古蘭經;印度教雖然屬￿啟示宗教,但它既無原教創始人,也無教義、禮拜儀式和教堂。伊斯蘭教認為,造物主與受造之物相脫離,它安排並支配其一切創造之物;印度教徒則認為,造物主與受造之物合二為一,上帝不是人,他的存在與其無窮盡的啟示緊密連在一起。

  印度教徒認為,上帝以紛繁複雜的形式,永恆地、無所不在地存在於萬物之中。上帝即植物、動物、烈火、雷雨、男性生殖器、昆蟲、宇宙和星體。上帝即是瘋狂的同時又是有理智的人。無明⑨是印度教唯一的缺陷,即「目睹」不到上帝明顯地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

  ⑨梵文Avidya的意譯,亦名「癡」、「愚癡」。佛教名詞,泛指無知、愚昧,特指不懂佛教道理的世俗認識。

  與此相反,穆斯林認為,真主是遙遠、永恆的唯一真神,古蘭經禁止以任何形式象徵真主。清真寺內,建築物樸實無華,唯一一的裝飾品是抽象的彩繪圖案,或者冗長、連續重複出現的真主的九十九個名字。印度教廟則與此截然相反。寺內建築宏麗軒昂,各種神象林立其間,它們有的頸上盤繞巨蛇,有的伸出六隻巨臂,有的人身象頭,其中還有調皮可愛的小猴、年輕的童女以及色情塑像。穆斯林每週集體祈禱一次。入寺禮拜者,面向麥加,雙腿下跪,口中一起唱誦古蘭經經文。印度教徒則單獨祈禱,在浩如煙海的三百萬個神中,選擇自己崇拜的偶像,以代表唯一的上帝。印度教錯綜複雜,唯有少數聖賢經過悉心研究,才能弄懂其中的來龍去脈。簡單地說,印度教的基本原則在於以三相神⑩的威力,解釋宇宙間的各種奧秘。三相神即創造之神梵天⑾毀滅之神濕婆⑿和護持之神毗濕奴⒀,它們代表宇宙間的各種力量,使世界萬物發展平衡,繁衍不斷。此外還有眾多的其他神,諸如季節神、天氣神、豐收神、疾病神。其中天花女神尤其受到頂禮膜拜,人們每年為她舉行一次盛大節日,慶祝活動酷似猶太復活節。

  ⑩三相神(梵文Trimurti)源於吠陀時期,是互相關聯而各具一相的三相神,主要指印度教信奉的梵天、毗濕奴、濕婆三大主神。認為分別代表宇宙的創造,護持和毀滅。

  ⑾梵文Brahma的意譯,音譯「婆羅賀摩」。婆羅門教、印度教的創造之神,被認為是世界萬物(包括神、人)的創造者。通常坐在蓮花座上。佛教產生後,被吸收為護法神,為釋迦牟尼的右脅侍,手持白拂。

  ⑿濕婆(梵文Siva)是婆羅門教和印度教主神之一,即毀滅之神、苦行之神、舞蹈之神。據說他能降妖伏魔,摧毀一切。印度教認為「毀滅」有再生的意思,故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被認為是他的象徵。據稱,他終年在喜馬拉雅山上修苦行,還善於跳舞,因而又被稱為苦行之神和舞蹈之神。

  ⒀梵文Visnu的音譯,意譯「遍入天」。與梵天、濕婆並稱為婆羅門教的三大神。他皮膚深藍,有四隻手,分別拿著法螺、輪寶、仙杖和蓮花,躺在巨蛇身上。他不僅有保護能力,且能創造和降魔。

  但是,造成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分裂的根本原因在於社會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形而上學方面的不同觀念。印度社會中的種姓制度⒁,在他們之間築起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據吠陀經記載,種姓制度淵源于創造之神梵天時代。據傳,婆羅門是從梵天的口腔裡出生,居於第一種姓;其次是武士刹帝利,出生自梵天的手臂;商人吠舍從梵天的髖部出生;手工業者首陀羅從梵天的腳下生出。最低層是無種姓者,即人們通常所說的「不可接觸者」階層,他們出生自地下。然而上述種姓隔離,遠遠沒有吠陀經所主張的那樣嚴格。雅利安化的統治階級,利用種姓隔離制度,企圖千秋萬代地維護其對土著黑色皮膚居民的奴役統治。據說,梵文「種姓」一詞,也包括「顏色」涵義。因而,印度賤民的黑色皮膚,具體地揭示了種族制度的真正淵源。

  ⒁種姓是印度教的一種社會制度。在印度數社會中,人被分為婆羅門(僧侶和祭司)、刹帝利(武士)、吠舍(農民和工商業者)、首陀羅(無技術勞動者)四大種姓。婆羅門是第一種姓,自認為是印度社會的「最高種姓」。四大種姓之外,還有一個「不可接觸者」階層,或叫賤民,被認為是不潔的、有罪的人。他們不能用公共水井,不能入廟,不能在大路上行走。各種姓都有傳統的職業、一定的生活方式和習俗等。

  五大奇特種姓,猶如人體上的癌瘤細胞,然後再分裂為近三千個小種姓,其中婆羅門竟占一千八百八十六個。各個不同行業,都有各自不同的種姓,從而將整個印度社會分割成不可勝數的行會組織。各行會之間互不往來,其成員必須在種姓內部生活終身,永世不得逃脫。行會組織原則明確嚴峻,比如鐵器商與馬口鐵器具商,均不能屬￿同一小種姓。

  印度教的第二個基本概念是,人生有輪回之說。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同樣與種姓制度有一定聯繫。印度教徒認為,人體只不過是靈魂的暫時軀殼。在通向涅槃的長河中,軀體之生命,僅僅是靈魂的無數化身之一。這一過程重複不斷,周而復始,猶如宇宙空間一樣;人在「生死」⒂階段所作善惡,名曰「業」⒃;它決定靈魂在轉世時刻,是否升入或者下降到某個種姓。統治階級利用這種精神制裁,得以維護社會上的不平等現象。在中世紀,基督教堂安撫奴隸們說,你們要忍受命運的擺佈;來世會得到永遠不死的真正永恆生命。同樣,印度教鼓勵貧苦大眾,說服他們聽從命運的安排,只有忍耐,他們在輪回中才能享有美好的命運。

  ⒂佛教名詞。泛指人的一生。特指人因有「煩惱和各種思想行為,特別是世俗欲望和分別是非之觀念」,因而處於「生死」。

  ⒃梵文Karma的意譯,音譯「羯磨」。佛教名詞。意為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動。分類很多,一般分三業:身業(行動)、語業(也稱口業、言業)、意業(思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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