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莎士比亞 | 上頁 下頁
一〇


  §《亨利四世》——不朽的傑作

  《亨利四世》上下篇和緊隨其後的《亨利五世》是連續性的作品,其描寫的重點是亨利五世繼位前後的事件。相反亨利四世在劇中並不顯得重要。

  全劇有兩條線索,一是老國王亨利四世發兵平定北方貴族叛亂,一是王子哈爾開始不務正業,與一群市井流氓混在一起,後來與他們斷絕關係,參加平叛戰爭,立下戰功,最終成為一個賢明的君主。兩條線索交叉前進,互相映襯。

  《亨利四世》上篇寫國王即位後時時想到自己的御座系篡奪而來,良心十分不安,再加上太子哈爾鎮日與一群流浪漢廝混,吃喝嫖賭,打家劫舍,全無正形,老國王非常氣憤和懊喪,覺得這是上帝對他篡位的一種懲罰。他為了排遣國內人們的不滿情緒,決定派兵參加十字軍,去耶路撒冷保護聖陵。但消息傳出,宗室裡的反對派諾森伯蘭伯爵和北方貴族摩提默發動叛亂,他們得到了蘇格蘭人和威爾士人的支持。諾森伯蘭伯爵的兒子霍茨波是一員勇猛的戰將,在他的指揮下,叛軍所向無敵,一時朝野震驚,亨利王父子動用全部兵力,御駕親征,王子一改舊習,積極參戰。

  其實王子是個富於心計的人。他身在酒肆,心想天下,對自己的將來早已胸有成竹。上篇第一幕第二場,在和酒肉朋友們打鬧一陣後,他有一大段獨白:我完全知道你們,現在雖然和你們在一起無聊鬼混,可是我正在效法著太陽,它容忍污濁的浮雲遮蔽它的莊嚴的寶相,然而當它一旦穿破醜惡的霧障,大放光明的時候,人們因為仰望已久,將要格外對它驚奇讚歎只有偶然難得的事件,才有勾起世人興味的力量。所以當我拋棄這種放蕩的行為,償付我所從來不曾允許償還的欠債的時候,我將要推翻人們錯誤的成思,證明我自身的價值遠在平日的言行之上,正像明晃晃的金銀放在陰暗的底面上一樣,我的改變因為被我往日的過失所襯托,將要格外耀人眼目,格外容易博取國人的好感,我要利用我的放蕩的行為,作為一種手段,在人們意料不及的時候一反我的舊轍。

  這說明他並不是誤入歧途,而是把這當作一種手段,同下層群眾接觸,瞭解民生疾苦,為將來實施有效的統治作準備。

  果然,他幫助父王平定了北方的叛亂。叛軍的首領比起他來黯然失色。他們為了各自集團的利益,互相猜忌,加以傲慢輕敵,剛愎自用,很快敗在王子的團結一致的雄師手下,即便叛軍猛將霍茨波號稱英勇無比,舉世無雙,也無濟於事,終於在索魯斯伯雷戰役中被哈爾王子殺死。上篇以王軍勝利告終。

  但叛軍並未全被消滅。霍茨波的父親諾森伯蘭伯爵夥同約克大主教重新集結軍隊,向王軍開戰,下篇就描寫亨利四世與哈爾王子第二次出征,出奇計打敗了叛軍,在國內徹底恢復了和平局面。正當大軍凱旋,舉國歡慶之時,亨利四世大病不起,不久去世。在他彌留之際。哈爾王子一席肺腑之言,傾訴自己內心所想,表現了他一貫深謀遠慮,使國王放心地把國事託付給他。

  將上下篇連結在一起看,是在寫哈爾王子的成長過程。莎士比亞注重把他放在特定環境中,在與周圍各種人的對比中來刻畫他的性格特點。在歷史劇創作中,一般他很少對歷史事實做大的修改,也很少加進自己編排的東西。但在這齣戲中,他做了一些適合自己設想的安排。如歷史上這場戰爭開始時,國王亨利四世只有36歲,莎士比亞把他寫成一位老人;霍茨波當時38歲,哈爾王子只有10幾歲,但莎士比亞為了戲劇效果,將他們寫成年齡相當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作者在劇作中常常將他們兩人相提並論,加以對比。全劇開始,老國王上場,憂慮重重,痛駡自己的不肖之子,而對霍茨波這位勇敢的騎士讚賞有加(這時還沒有叛變):「提起這件事,就使我又是傷心,又是妒嫉,妒嫉我的諾森伯蘭伯爵居然會有這麼一個好兒子,他的聲名流傳人口,就像眾木叢中一株最挺秀卓異的佳樹,他是命運的驕兒和愛寵。當我聽見人家對他的讚美的時候,我就看見放蕩和恥辱在我那小兒哈爾額上留下的烙印。」

  但正如前面說過的,王子是個有心計又有遠見卓識的人。他有時確有些任性使氣,但他勇於改正缺點。有力的證明是他在酒店裡與小偷為伍,曾被法庭拘押,在公堂上他對王家大法官大打出手,遭到監禁。但在他即位後,非但沒有報復大法官,而且稱讚他秉公執法,盡忠國事。他的與市民平等相處及認為接受大法官的懲罰是「以身奉法」等,都有些人文主義思想的色彩。他繼位後立即疏遠了酒肆中的一班老夥計,但也不是一闊臉就變,砍頭漸多的那種絕情,而是加以妥善安排,告誡他們要走正道、務正業。後來在《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亞又寫他在阿金庫爾戰役前,微服私訪,給戰士們以極大鼓舞,表現了他的大智大勇。莎士比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場合和手法來寫他的優點。如在本劇中王子與霍茨波在戰場上相遇,王子使用的語言生動貼切,莊嚴崇高,相反,霍茨波講話,正像他的名字所顯示的(『otspur熱馬刺),急躁,狂妄。二者的優劣是很明顯的。

  然而《亨利四世》中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戰爭,而是其中的喜劇場面。最受觀眾歡迎的角色不是王子,而是一個荒唐的大肚漢約翰·福斯塔夫爵士。

  他是一個騎士,但早已破落,幾乎絲毫也沒有騎士們應有的榮譽感。他的外貌就很滑稽,一個大得出奇的肚子,大得他看不見自己的膝蓋。好酒貪杯,腦滿腸肥,一路走過,貧瘠的土地立刻就會泛出油膏。

  他雖白髮蒼蒼,但是個好色之徒。他的境況很糟,照他自己的話說就是「錢袋的消瘦已經無藥可醫了。」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