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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三世》——暴君的下場

  《理查三世》,文題相符,寫的是理查三世本人悲劇的歷史。全劇情節集中緊湊,寫宮廷內的鬥爭,寫理查三世從陰謀篡位到身敗名裂的全過程。

  戲一開始,作者就借助獨白、旁白等手段使理查三世(即位前叫葛羅斯特)露出兇險的面目和可怕的野心。他對權力有不可抑制的貪欲,作為皇上的弟弟,他一直在為沒能繼承王位而耿耿於懷,仿佛自己受了天大的冤屈。他的計劃是設下圈套,搬弄是非,用酒後狂言、譭謗及夢囈等一切手段,挑撥他的三哥克萊倫斯與大哥即皇上的關係。他先是甜言蜜語,騙取克萊倫斯的信任,然後進宮,在生了病的皇上面前說克萊倫斯的壞話,讓皇上動怒殺死他,這時他就可以獨攬大權了。他以前曾殺了安夫人的丈夫和父親,但他為了目前的需要,打起如意算盤,要娶這位寡婦為妻,當然不是為了愛情,而是想得勢以後把她殺死,再娶她的侄女。他知道自己犯的罪過不可饒恕,在安面前無地自容,而且他這一瘸一拐,形象欠佳,連她前夫一半也不如。但他用花言巧語和滿面春風,並且採用非常的手段終於把安騙到手。

  他厚顏無恥,嘴上總是掛著滔滔不絕的正義辭藻。

  與人爭吵,總是大嚷大叫,先發制人:醜人就該死嗎?

  就一定存心害人嗎?一副單純的真實心腸就該受到淩辱,就該讓狡猾欺詐的傢伙占盡上風嗎?如此等等。

  羅斯特本是驍勇善戰的將領,曾四方征戰,立下功勳,所以他動不動就提起他以往的歷史來要挾當今的統治者,他不擇手段,剷除阻礙他達到極權地位的一切障礙,甚至最後殺掉一直跟隨他的爪牙白金漢公爵。他的所作所為終於導致舉國上下怨聲載道,眾叛親離。

  裡士滿公爵起兵直逼王宮,而以前被他殺害的人的幽靈在不斷糾纏他的靈魂和良心。「良心是個懦夫,你驚擾得我好苦!」他歎道。劇終時,在戰場上,他陷入重圍,連坐騎也沒有了,淒慘地高喊著:「一匹馬!一匹馬!我的王位換一匹馬!」惡貫滿盈,死有餘辜。

  這部作品情節簡明,主題突出,人物性格也較豐滿。比起《亨利六世》那種枝蔓過多,平鋪直敘是一個大進步。它顯然受到馬洛等人悲劇作品的影響,在歷史事件中挑選與悲劇性人物有關的事,加以集中化的處理。

  莎士比亞的歷史劇創作正經歷著一個轉折,他的歷史觀也趨向成熟。究竟怎樣評價帝王將相,是他的歷史劇的中心問題。亨利六世是個昏君,懦弱無能,導致國家混亂。而理查三世過於用強,兇狠陰險,禍國殃民,其結果比之亨利六世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的失敗還有一個原因是他用非法手段攫取王位,而另一個歷史劇中的君主——理查二世,雖是名正言順的一國之主,也遭到同樣的下場。

  作於1595年左右的《理查二世》,取材于荷林舍德的《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編年史》,描寫英王理查二世被大臣勃林布洛克廢黜的故事。理查二世是一位喜怒無常的暴君,肆意橫徵暴斂,不體察民情。他總是抱定「君權神授」的觀念,唯我獨尊,使臣民們極為不滿。該劇一開始,就出現勃林布洛克與毛勃雷二位貴族的爭端,雙方都怒氣衝天,各不相讓,遂請求國王主持一場決鬥來解決。但理查二世表現了昏庸和剛愎自用的性格,他想比武的結果,無論哪一方取勝,都對自己不利,於是決定把他們二人同時放逐到外國。理查二世一心想著自己的利益,認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君教臣死,臣不敢不死,是天經地義的正在這時,勃林布洛克的父親約翰·剛特去世,國王索性來一個釜底抽薪,沒收了應由勃林布洛克繼承的封地和財產,激起了這位大臣的憤怒,遂以討還遺產為名,聯絡其他一些貴族,起兵將理查二世趕下王位。

  在這個劇本裡,莎士比亞遇到一個很複雜棘手的問題,就是國王的權力是否能夠動搖,權利的得失由誰來安排。按照傳統觀念,王權是上帝賦予的,王位的繼承或禪讓都要符合一定的程序,人民群眾是沒有權力隨意廢黜舊王擁立新王的。否則就是犯上作亂,就是僭越篡位,罪莫大焉。莎士比亞生活在封建極權的時代,自然受這樣的觀念影響很深,在前面介紹的歷史劇中,對陰謀篡位的貴族及發動暴亂的農民,都一律予以譴責。即便在《理查三世》中貴族最後推翻君主,也是因為他之登上御座,本是不合法的。在《理查二世》中,莎士比亞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安排了理查二世的倒臺,正如中國的孔孟,雖擁護王權和秩序,但遇到暴君,也要以民為本,以社稷為重,贊成「誅一夫紂(殷紂王)」。如果君主無力治國而又禍亂天下,也是可以取而代之的。君權神授,但只授給那些英明勤勉的國王。這就是莎士比亞在該劇中達到的認識水平,也是他作為一個人文主義者的進步思想在劇作中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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