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山口百惠自傳 | 上頁 下頁


  即便如此,母親仍然相信他。「過了這個關口,只要熬過這個關口」,母親就是以這樣認准一條道的心情,一直相信了他。這還是我最近才聽她說的:我就要上高中的時候。母親必須為我湊足一筆學費,她下決心同那個身為父親的人商量拿錢的事。內心裡也感到有點放心不下的母親,自己預先已經預備好了錢,可還是希望他會在最後一刻把錢送來。因為母親願意相信當父親的對女兒的愛情,也許就是想以此來證明他對自己的愛情。但是最後,他辜負了母親的信任。象這樣一個人,對於法律上承認的家庭,卻是如期交付生活費的。他甚至還籌措了幾十萬元作為自己兒子的結婚費用。

  「我怎麼都行,可是不許你對孩子不一視同仁。」

  母親說,就在那時她第一次想到該和父親分手了。她一方面將一個又一個悲哀的事實銘刻於心,另一方面又好象有點惋惜著什麼,慢慢地、在我看來拖得令人不耐煩地同那人斷絕了關係。

  我快要上中學的那年春天,很少這麼早回到家來的他攔住我,對我說:

  「我以為你上了中學,就談論男朋友呀什麼的,只要和男的挎著胳膊在一起走一走,看我不揍扁了你!」

  那口氣嚴厲極了。

  那時,他的目光不是父親看女兒的目光,不是把女兒當作女兒,而是象看自己佔有的女人那種動物的目光。對親生女兒的那種猥褻的目光,把我和這個父親隔絕了。

  我想,我大概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討厭他的吧。如果以假定、結論、證明的論說方法來說,也許那時就已經對父親作出了結論,現在只是證明了過去對他的厭惡而已。

  我不愛他,也不希求這種愛情。別人或許會說我這個作女兒的太冷漠吧。事實上,真有幾個人面對面地這麼對我說過。

  開始工作後的一年之間,我過著租房單住的生活。到了上高中的時候,母親她們也從橫須賀搬到東京。我們在目黑區的某公寓裡租了一套房。等到家裡的事和學校的事終於都安頓下來的時候,已是入夏以前不久了。一天半夜,我被隔壁房裡響起的電話鈴吵醒了。我豎起耳朵聽著。可聽不清在說些什麼。

  昏暗的房間裡的槁扇被拉開了,我看到鄰室的熒光燈放著異常的亮光。

  ——父親病危。

  這突然的消息使我困惑無措,母親轉過身,背朝著我麻俐地穿戴好。

  「穿好制服,在家等著!」

  她留下這句話就出去了。

  母親走後,大約過了一個半小時,來電話叫我和妹妹,我們照她吩咐穿著制服,揉著惺松的睡眼,趕到足利的醫院。

  病房氣氛是緊張的。

  他躺在靠窗的病床上,發出既不象鼾聲又不象呻吟聲的異樣的聲音,患腦溢血的人大都是如此病狀。護士不斷地進進出出,醫生坐在他的左側,而母親擔心地注視著病人,臉色蒼白。聽著他那象從地底下發出來的呼吸聲,我有一種直覺:「啊,這人死不了!」

  來這裡的路上我曾想:要是看見即將死亡的那個人,自己一定會驚慌失措,女兒如果被置身於一定要為父親送終的位置上,恐怕會又哭又喊,哀告他可不要死去的吧!

  但是,我一步邁進病房以後,臉上連一滴眼淚也沒流過,甚至忘記了盼望他別死。我只想,不願意讓站在我身後的妹妹看見他那難看的樣子。

  看到我始終站著不動,並且也沒有跑近前去,同來的一個公司的人說:

  「你可真無情呵!」

  說這話的也是作父親的人,他是兩個兒子的父親,所一以很自然地就把自己同病床上那人等同起來了吧。然而,我卻被「無情」這句當然並非過分的話刺傷了。以後一段時間裡,一分析起自己的「無情」,我就感到苦惱。

  他不親切,不堅強,不純潔,也不勇敢。當然,我不知道他和母親的來往以及他們之間存在的男女間的糾葛;我也不清楚母親為了什麼愛上了他,直到與各種各樣的困難作鬥爭,生下他的孩子來。但是就我來說,從很早以前就已經對他不抱什麼希望了。

  我剛一進入演藝界,他的態度就突然一變。也許,過錯不在他一個人身上,他周圍的人就不是好東西,也許是貧困把他變成這樣。但是,就憑因為我而引起的一次又一次的金錢糾紛,我就不能原諒他。

  他利用我在工作上的所屬關係,向我所在的單位提出借錢。具體的錢數我不清楚,似乎並不止一次。他從我所在的單位為自己所在的足利娛樂中心拉演員,連該交的錢也不交。他利用父親的地位,也不經我同意就商議讓我轉移到另一演出單位的問題,把轉移費也私吞了。這一切他都是打著「山口百惠的父親」這塊招牌幹的,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得到的頭銜。這期間,他大概也察覺到我們想疏遠他吧,便把新聞界人士叫到他住院的病房裡來,自己任意舉行什麼記者招待會。在會上,他對迄今為止自己所作所為不但毫無反省,卻說什麼我所在的單位虐待了他的女兒啦,母親不讓女兒見他啦,等等,都是為了炫耀他這個父親的存在。簡直就象把我當作商品一樣——我又想起了從他的目光中嗅到獸性味道的那一天,那是他在我心裡投下的一個陰影,與現在投下的又一個陰影重疊在一起,成了我心靈上永遠都抹不掉的污痕。也就在那一刹那間,我覺得他和我再也不是什麼一般的父女關係了。

  同一個時候,他對母親提出「把百惠的親權交出來」的法律要求。過去他勉勉強強才對女兒應承了「承認」關係,如今根本沒有資格要什麼「親權」!他就這樣不考慮我的意志,挑起了父母之間爭奪「親權」的鬥爭。母親不分晝夜地為此奔波,她又不能把這個問題托別人解決。我多次聽到她疲憊不堪的歎息聲。

  就在這個時期的某一天,母親悄悄地走進我的房間,她說,父親提出幾百萬元的要求。雖然如此,可她不忍心拿我掙來的錢去了結父母之間的事情。我沒等她說完,便急不可待地斷然說:

  「要是用錢能解決的話,幾百萬、幾千萬,就是到哪兒借錢,付給他好了!反正,他要的就是錢!」

  我雖然也感到,一個十七歲的姑娘這樣說話不免太粗魯了,但我實在按捺不住這無處發洩的憤怒。

  結果是用金錢切斷了血緣關係。

  他的存在不是自然消失的,而是我用自己的手切斷了同他的關係。對此,我沒有絲毫的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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