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紐曼 | 上頁 下頁


  紐曼的家是現代化的別墅,大花園裡有許多果樹。和其他的普魯士家庭一樣,家教嚴格,父親的吩咐要絕對服從,從來不能對他說「不」,在屋子裡吹口哨也是絕對禁止的,(你以為在哪兒?在馬棚裡嗎?)對大人說話不能把手放在褲子口袋裡,違犯了這些規矩,要受處罰:或者星期六下午不許去看電影,或者把他的集郵本子鎖一星期。有一次,紐曼在大門前用氣槍打壞了街上的汽燈,被罰30天不許動槍。普魯士人認為動感情就是沒有男子漢氣質,父母從不親吻孩子,只是晚上上樓睡覺前貼一下臉頰。9點鐘必須上床,絕對不准哭鬧,在自由方面,課餘時間可以隨意去玩,但是必須先完成作業。「先工作,後娛樂」是鐵定不變的。(30年後,他在美國的家裡,試著實行這些有益的規矩,但就是行不通)

  1927年,查爾斯·林白(CharlesLindbergh)歷史性地完成了從西到東飛越大西洋的壯舉,激發了人們對世界的想像,雖然紐曼真心地希望第一個飛越大西洋的人是德國人,但對林白「聖路易斯精神號」(Spiritof St. Louis)的成功同樣地感到興奮。在那一年,最引人注意的是幾個歐洲人,特別是法國人,他們試著從東向西飛越大西洋,似乎他們沒有想到會遇到強烈的逆風,結果那年沒有一個成功的,好幾個飛行員因此喪生。然而第二年,考爾(Koonl),馮·赫那弗爾德(VonHune-feld),菲茨莫裡斯少校(MaiFitzmaurice),兩個德國人和一個愛爾蘭軍官,駕著單發動機全金屬的「容克式」飛機,第一次從東向西飛過了大西洋。

  1927年,紐曼快10歲時,一架4座位的高翼飛機,停在法蘭克福城邊狹窄的草地跑道上(1914—1918年戰爭遺留下來的飛機跑道)待了5天,花5個馬克買一張票可以帶你兜上1圈。紐曼沒有和父母講,騎車跑了10公里來到機場,他用自己小撲滿裡的錢買票。飛機在不到3000英尺的高度,每小時55英里的速度飛行,很快地他看到了他們的房子和花園、上學的路、圖書館、運動場和古老的市政廳,他認出了那一個個小黑點是人,他一點兒也不知道害怕。在回家的路上,他想這件事不能告訴父母,但是在飯桌上,他壓抑不住那種經歷了驚險活動的喜悅的心情,描述了從空中所看到的城市,他們的房子和上學的路等等。父母沒有責備他,卻決定3個月後,他們自己搭乘從柏林到德裡斯頓的定期班機去旅行一趟。

  同年,紐曼開始了為期6年的男子高級學校中的學習。(女生在利西姆(Lyceum)學習,周圍的街道都禁止男生去的)3門外語是必修課:

  6年拉丁文,4年法文,3年英文或希臘文。他選了英文,在語文和歷史方面他是個平庸的學生,數學、物理、體育和地理,他的成績優秀。有一次,他忘記了印度的一條河名,是從阿薩姆山流入加爾各答附近的孟加拉灣,白鬍子的紐曼教授(不是他的親戚),罰他在他的家裡拔一下午的草(通常的懲罰),或用鋼筆整齊地抄寫300遍「布拉馬普特拉河在印度」,他選了後者,很有效,他再也不會忘記這條河和它的位置了。

  10年之後,1942年他從國際紅十字會寄給法蘭克福(奧得)中學的地理老師一張明信片。告訴他,他是坐在印度的布拉馬普特拉河畔,身著美國軍裝寫的(6個月後,明信片退回來了並注「無法投遞」)。

  在學校裡,紐曼做過一次很後悔的事,打破了品行優良的紀錄。有回休息時,同學們慫恿他把自行車燈裡的碳化鈣(電石)取出半品脫,放在老師的墨水瓶裡,(19世紀20年代末期市場上才開始有電池,在那以前,自行車燈是用一個小碗裝滿碳化鈣粉,瀝上水後,釋放出一種氣體,騎車的人用火柴點著它)課堂安靜下來後有幾分鐘沒事。一會兒墨水瓶開始起泡並溢出瓶外。年邁的老師背著雙手,靠著桌邊正講課,覺得濕乎乎的東西往袖口裡溜。除紐曼之外,這對其他的同學都是一個大玩笑。穿著黑得發亮的舊西裝的老師用鐵尺和竹杖打他屁股,讓他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坐不下來。不過,在疼痛的同時,他頗有點「大丈夫」的自豪感。

  當學校的法定溫度錶在上午10點準時上升到室外氣溫25度(即華氏77度)時,校鐘就要打3下,那天10點以後就不上課了。這是這所已開辦了一百多年的學校,一屆又一屆學生傳下來的一種辦法,在天公不作美時,就「鼓勵溫度錶再上升一二度。方法是把一根點燃的蠟燭拴在掃帚柄上,高舉到懸掛在學校室外牆上的溫度錶的下方,加溫的關鍵時刻當然需要分散工友的注意力,這樣做,經常是成功的。」

  當紐曼12歲的時候,他的業餘愛好是擺弄客廳裡的大收音機。它有個木頭揚聲器,形狀像「主人之聲」的商標(注:勝利牌狗聽留聲圖案)。

  現在很少有人還能記得在20年代的收音機是如何的複雜,它帶一個大的蓄電池,室外天線有100英尺長,在雷雨天,必須扭轉開關讓它接地,要轉動5個旋鈕,還要插入不同的線圈,才能調到你所要聽的電臺。調好了,能收到羅馬、巴黎、倫敦、莫斯科等不同城市的電臺播音(在那個年代中,那些都是非常遙遠的地方)。儘管一個字也聽不懂,但還是很令人興奮的。作為家裡的「無線電專家」,他把耳機線接到臥室。20歲時,他做了一個收音機自動開關,把它接到鬧鐘上,這樣就省得他在夜裡,經過沒有暖氣的樓梯,下樓去關收音機。

  1931年夏天一個星期天,紐曼看見一個人打開3個包裹,把所有的東西組合起來,就成了一條漂亮的小船。這條小船是用又細又輕的木料做骨架,然後放到橡膠和帆布做的外殼裡,大小正合適,那就是18英尺長,世界聞名的克蘭帕小船(一位德國退休海軍上校乘著它,用了61天橫渡過大西洋)。小船折疊起來可以帶到火車或電車上,他的設計確實是很巧妙的。

  紐曼13歲時,所攢的錢可以買一條這樣的小船(那時,德國是沒有分期付款的),父親允許了,但是有兩個條件:不僅先要學會游泳,而且要通過德國國家救生員考試。他學過游泳,但學了3年都沒學會,主要是他不喜歡那冰涼、滑膩的救生背心套在胸前。古板的游泳教練溫加納(曾代表德國出席1896年雅典首次現代奧運會)在訓練蛙泳時,只要紐曼不完全按照她的拍子「一、二、三」去做,她就把他連人帶頭一古腦的按到肮髒的奧得河裡。救生員考試包括救生程序,還有跳水(穿著衣服,從33英尺高的塔上往下跳)。這種考試是考成人的,他父親肯定,即使再過半年,他也不會得到這條船的。

  通過這次考驗,紐曼懂得了比學會游泳更重要的道理:為了一個值得奮鬥的理想,人們就會全力以赴,最後,變似乎不可能的事為成功。

  為了「得到這條船」,他第一課就學會了游泳,幾個月就通過了救生員考試,13歲的他是當時法蘭克福最年輕的救生員。父親履行了他的諾言,讓他買了這條克蘭帕小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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