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莫妮卡的故事 | 上頁 下頁
六六


  把莫妮卡送進1012號房的是一連串事件。先要追溯到這周初,特裡普將那些記錄談話的非法錄音帶交給斯塔爾的部門;然後是她和莫妮卡的午餐,她帶著竊聽器,Oic官員們就能監聽到她們的冗長談話;到週五,也就是1998年1月16日,更是有了突破性進展,三名法官構成的小組批准了首席檢察官熱內·雷諾的請求,同意斯塔爾的調查範圍從白水土地交易醜聞擴大到總統和萊溫斯基的秘密關係。

  白水和莫妮卡能扯上關係,是因為總統的朋友喬丹在兩件事上都有份。斯塔爾堅持說喬丹和總統耍陰謀,通過為莫妮卡提供一份工作,換取她在瓊絲案的一份偽造的書面陳述(其實,喬丹開始幫助莫妮卡時,兩人還根本對可能捲入瓊絲案一無所知)。至於斯塔爾關心的是,這是反總統案的一部分,莫妮卡像特裡普一樣答應合作,是收集大量總統過失證據的關鍵一步。

  在1012號房,莫妮卡開始認清這殘酷的現實,也在堅持對抗和屈辱接受命運之間搖擺不定,其間還有很長時間就哭作一團。「如果我一定要去監獄,那應該做點事以保護總統。」她想:「我不能背叛他,不能告發他。」她意識到自己可能要毀掉所鍾愛男人的生活,後悔得不能自己。

  開始,她想到了自殺,這是既不用去監獄,又保護她「英俊的」的惟一辦法。「我可受不了監獄,出來時白髮蒼蒼,沒人願意再娶我。我永遠也享受不到結婚成家的幸福,生活就此完蛋。我想,除了自殺,別無他法。如果自殺了,就一無所有了,我也不用再去管給總統帶來的麻煩和傷害。」

  房間有滑動窗戶,她考慮過跳下去,摔在下面玻璃棚上自殺。這時她緊張過度,神經過敏,幻想有FBI狙擊手呆在對面的建築,如果她作出任何威脅性或什麼麻煩的舉動就會開槍。雖然如此,她還一直在想:「如果我自殺了,調查中的其他人會怎麼樣?他們都會沒事嗎?」

  當調查人員在商業街那裡初次接近莫妮卡,她就重複一句「啊」——想找她的律師弗蘭克·卡特。在房間裡,對付她的調查人員和FBI幹員們面面相覷,然後告訴她,他們不會讓她把事情告訴別人,因為這是「非常時期」。她能想到的惟一理由就是,總統將在第二天出庭為葆拉·瓊斯案提供提供證詞,他們要求她馬上合作可能與之有關。還有一件事對斯塔爾同樣重要,《新聞週刊》即將登載這個故事,如果莫妮卡的名字被公開,她的利用價值可能就完了,克林頓和他的律師團就會有所戒備。

  過了會兒,艾米克解釋說如果她願意合作,就到隔壁那間房,他的同事會聽取她關於和總統關係的彙報。他強調她必須告訴他們全部事實真相,還說她可以在他們監聽的情況下,給貝蒂、維農·喬丹甚至是總統打幾個電話;或者裝個竊聽器找他們聊天。

  他們正盤算著給她裝個麥克風,然後去白宮橢圓辦公室竊聽美國總統的談話!這還不算荒謬之極的,他們還要她背叛貝蒂,這個善良溫柔、常去教堂的女人已經在過去幾個月嘗盡了人世間的痛苦。莫妮卡說:「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打電話給貝蒂,和她說話,誘她上鉤。我做不出來,太卑鄙,太無恥了。她是一個好人,如果我這麼幹了,以後肯定無法面對自己。」

  時間慢慢流逝,房間裡安靜了一陣,然後斯塔爾的人又來施加壓力了,態度更加咄咄逼人。他們拿來一個錄音機,放了她這周早些時候和特裡普午餐時的談話錄音。這時她才反應過來,特裡普在談話時帶了無線電,FBI幹員則一直監聽她們的談話。更糟糕的是,他們還給她看了兩人午餐後一起離開那裡的黑白照,斯塔爾的人讓她不寒而慄Havehercold,莫妮卡意識到她沒機會逃出了。

  然後,他們再次談起合作,告訴她只要照他們說的做,就會向法官說情,將她的刑期從27年減到5年,前提是她必須馬上和他們合作。

  琳達·特裡普一直面無表情地看著年輕的朋友在她面前崩潰。對莫妮卡而言,她的這副樣子惹人憤怒。「我想傷害她,想如野獸般將爪子狠狠抓進她的皮膚。」最後,特裡普被帶走了,一個FBI女幹員取代了她的位置。坐在那裡的時候,從頭到尾特裡普一語不發,不過這毫無意義。醜聞曝光後,特裡普在一次訪談中把自己描繪成一個受害者:

  「如果我是個無辜的旁觀者,我也相信自己最好也不過是個背信棄義之徒,最壞的卻是個魔鬼。」

  莫妮卡再次要求和弗蘭克·卡特說話——如果不能打電話給他,或許能坐的士去他辦公室呢?他們再次拒絕讓她和律師說話,這次是因為她過去和他的聯繫方式,讓他們擔心卡特會把事情洩露給喬丹。莫妮卡的態度從原來的針鋒相對變成好言好語,說自己能理解這點。

  整個下午,清醒的莫妮卡一遍遍地要求和律師聯繫。有一次他們拒絕的理由是卡特是一個民法,而非刑法律師,在這事上幫不了她。他們毫無誠意:卡特牽頭華盛頓公社辯護人組織已經有6年了。莫妮卡又表示想找卡特介紹一個刑法律師,不過他們又以會讓卡特起疑為由拒絕了。情急之下,莫妮卡要求打電話給卡特的合夥人,讓他介紹一個刑法律師。這次,回到了最初的答案:整件事情必須高度保密。

  最後,她問道,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她該怎麼辦。他們答應給她一個刑法律師的電話號碼,不過她覺得他們推薦的肯定都是他們一夥的,所以拒絕了。不少評論家指出,調查人員的行為明顯侵犯了莫妮卡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應有的人權。而且,這些傢伙,特別是FBI的人,習慣了和大奸大惡之輩打交道,面對一個如驚弓之鳥、又不諳什麼法律和個人權利方面情況的年輕女孩,自然大佔便宜。即使總統在面對大陪審團的電視庭審中,也指責調查人員在兇狠的調查中,像對待「十惡不赦之徒」般對待莫妮卡。

  筋疲力盡也聯繫不上律師,莫妮卡改變策略,轉而要求給母親打電話。他們再次重申不希望她打給任何人。他們始終看著她,監視她的每個行動。她要去洗手間時,他們先掏空她的口袋,又派一個FBI幹員拿走那裡的電話,才放她進去。

  麻煩接踵而至,斯塔爾另一個副手布魯斯·烏多夫進來了,搬出他那套。選擇再次擺在她面前:27年徒刑或馬上合作。長期囹圄之災的恐懼壓倒一切,一次,她向艾米克哀訴:「我的一生完了。27年,誰還會娶我?和我生孩子?」調查官回答說:「這就是我們給你機會合作的原因,這是你最好的正確的選擇。」

  突然,空氣凝重起來,傑克·貝奈特的駭人身影閃了進來,房間裡頓時又熱又擠。他是斯塔爾最得力的手下之一,更習慣對付大凶大惡,而不是哭哭啼啼的小姑娘。貝奈特像一條大狼狗對付一隻小貓那樣,想跟麻煩的證人來場速戰速決。「看,莫妮卡,你已經花了兩小時,要快下決定了。」當她懇求打個電話給母親時,貝奈特粗聲粗氣地回答:「莫妮卡,你24歲了,而且我們知道你很聰明,不用打電話給媽媽了。」

  這時,習慣每天給女兒打個電話的瑪西婭·劉易斯,已經打來三次電話了。莫妮卡警告說,如果不讓她給母親打電話報平安,瑪西婭會報警找她的。他們勉強同意讓她和母親說兩句,不過前提是只能說些讓母親放心的話。這時下午3點20,莫妮卡和FBI的人呆了兩小時,卻好像已經過完一生。

  正如答應的那樣,莫妮卡告訴母親自己很好,晚點給她回電。她們短暫通話時,FBI幹員法龍就坐在旁邊,手指按在電話上,只要她想告訴瑪西婭事實,他就會卡斷通話。然後,他們繼續不屈不撓地威逼她合作,貝奈特深沉粗魯的聲音割破房間悶熱的空氣,他警告莫妮卡就要沒時間了,如果再不馬上答應合作,他們就不能幫她減免刑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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