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馬克·吐溫 | 上頁 下頁
一四


  但願我倆能在一起離開人間——這是我的禱告,也是我的願望——這種願望永遠不要在世上消失,一定要在每個有愛情的妻子心中占一個地位,直到世界末日,這個心中的人用我的名字取名才行。

  但是如果我倆非有一個先走一步不可,我就祈禱讓我先去;因為他很強壯,我卻是軟弱的,我要依靠他,他沒有我,卻不那麼重要——沒有他,生命就算不了生命了;我怎能受得了?這個禱告也是永存的;只要人類一日存在,婦女就得做出這樣的禱告。我是第一個妻子,人類最後的一個妻子也要像我這樣。

  在亞當給夏娃的墓碑上刻的碑文裡,馬克·吐溫把他對她的情意全都寫進去了。

  「無論她在哪裡,那就是伊甸樂園。」

  1870年11月7日,35歲的馬克·吐溫當了父親,極度的興奮促使他拿起筆來替這個生下才四天的孩子給他的祖母寫了一封信,提出他的意見。

  親愛的奶奶,我穿衣服太不方便,可笑得很。——除了哈蒂阿姨給我做的一件襯衫而外,我沒有一件合身衣服。一切都太大了。他們叫做「褂子」的東西您要是看見的話,那才有趣哩。我身長只有13英寸。

  這些衣服卻足有三英尺長。您想想看,我每回邁出一步,就得跌跤,摔斷脖子,因為我一著急,就顧不上把下半截的衣服提起來。大夥兒都在城裡到處逛,快快活活,我卻老在枕頭和搖椅上躺著,實在太悶得慌,您知道嗎。有時候我簡直氣瘋了,就不免要發脾氣,或是提出建議。可是這就更糟了。他們管這叫做腹絞痛,就喂我吃一種該死的藥。——腹絞痛,老是腹絞痛。一個娃娃不管有點什麼小事情,只要一張開嘴,就會有一位聰明人過來,說那個肚子裡有腸氣。我第一次看見狗的時候,我就發出了一點聲音,那一半是因為害怕,一半是因為歡喜——可是這一下人家又說我肚子裡有腸氣,給我加了一倍的藥在這以後的日子裡,馬克·吐溫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經常到處講演,他的行蹤遍及美國的東部和中西部,他講的都是他的探礦生涯中聽來的故事。在每次巡迴演講中,他總是穿戴著海豹皮的大衣和帽子,就像舞臺上的戲裝。讓人們發愣甚至驚駭不已。

  莉薇的身體不太好,在那些日子裡,她一直試圖說服丈夫能夠用她自己從父母那裡繼承來的錢,放棄使他們分離的可恨的講演生活。但劃慣了生活獨木舟的馬克·吐溫卻不肯輕易放下自己手中這只特別的槳。

  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使這個家庭變得更加氣派,儘管他也是那麼渴望留在家裡,留在嬌妻幼子的身邊。他思念親人、渴望寫作,但是卻不得不一夜接一夜地給人講故事,但他還總要給莉薇寫信,鼓勵她堅定生活的信念。

  可憐的孩子,你那麼寂寞,那麼淒涼,真叫我難受啊——可是你不要洩氣——你只要想一想你總算沒有被迫講演呀!你應該歡天喜地才對。我倆還會在一起的,那時候我們就會忘卻一切苦惱了。

  我算了算帳。我這個講演的行當,結算到1月底為止,大約可以掙到1萬元,可是假如我在1月30號還得講道,那我也總算離哈特福德很近了,因為我要是不加油幹一場,就不會有足夠的錢回家來。掙到手的錢又花出去了,往後還得花出去,全是為了那些生活上必需付出的開支——還債。每天晚上都有這麼個問題:今天的收入應該歸誰得?——反正是要花出去的。我實在很不喜歡講演,今後一定儘量少幹這個行當。餘下的收入都得給媽和雷德帕斯,這是主要的——然後呢,我倆怎麼辦,我想不出什麼主意——講演是討厭的事,可是終究會要結束的,然後我就要和親愛的相見了,我多麼愛你、愛你、愛你啊!

  1872年,馬克·吐溫的第二個孩子奧莉維亞·蘇珊·克列門斯出生了。他們一家人把她叫做「蘇西」,就在她兩個月大的時候,她也收到父親專門寫給她的一封信。

  親愛的女兒——我們在這裡住幾天,日子過得非常舒服,除了用你還不懂的字眼而外,無法表達我們特別高興的心情。我們的愉快是因為一直睡得很安寧,根本不用聽一聽你是否又害傷風了,或是樓上住的那位大公爵是否醒來了,要一塊濕抹布。可是不消說,你——你們倆都通夜睡得很好,好像你們的父母還像往常一樣仔細照顧著你們似的。有好幾天夜裡,我都睡得很晚,一面讀仲馬的書,一面喝啤酒,一直到早晨2點,還要聽一聽你是不是發出了一點輕微的聲響,很為你操心,這種心情只有做父親的才體會得到,我的女兒啊……

  這一年的2月,馬克·吐溫在英國經過兩個半月的巡迴演講之後,回到哈特福德,看到他那新建成的房子,興高彩烈——這是37年來他的第一個安定的家。他小時候在漢尼巴爾,克列門斯一家人窮得沒辦法,到處搬家;後來他在外打零工當印刷工人,在密西西比河上當領航員,在內華達當礦工,還當過記者,到各處講演,過的一直是流浪生活。

  但是馬克·吐溫在哈特福德這所房子裡定居以後,就算是拋錨了。他在那裡寫作,其中包括在誇裡農莊上的工作——克列門斯一家每年夏天在那裡住三個月。

  那裡有一間長滿藤蔓的八邊形小屋子,周圍有許多樹木和花草。馬克·吐溫獨自在這裡,無人打攪,每天從上午10點到下午5點從事寫作,度過夏季。那間小屋七面有窗,可以觀賞外面的山谷和希芒河的風景;1874年6月,吐溫在這裡開始寫他的最重要的名著之一,《湯姆·索亞歷險記》——他的第三個孩子克拉拉·蘭頓·克列門斯就是在這裡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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