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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第十六章 《愛彌兒》

  盧梭於1757年開始撰寫教育學名著《愛彌兒》,1762年6月,該書出版。這是盧梭花了二十年時間思考,用了三年時間寫成的著作。盧梭認為這是他所有著作中「最有價值」,「最主要」和「最好的」

  作品。他在這本書中所闡明的教育思想以自然主義為基礎,尤其注重兒童教育,他那具有獨創性的教育理論對後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愛彌兒》通過對假想的教育對象愛彌兒進行系統教育的過程,批判封建教育制度,提倡服從自然法則,聽任人的身心自由發展的「自然教育」。所謂「自然教育」指的是教育的目的是使人成為自然人。所謂自然人,是絕對自由,平等而善良的,只有在這種自然狀態之下,才能使人的生命提升到最高的境界。

  做一個自然人,實質上就要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他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是一律平等的,而人的職責就是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使人過著自由而合乎自然秩序的生活。

  盧梭提倡的教育目的在於促進兒童的能力和器官的正常發育,使兒童的能力日益發達,使其天資儘量地發揮擴展,達到與自然一致的目的。這種以兒童為本位,強調人的內在本性發展的教育觀點,是盧梭教育學說的重點。他的自然主義在於促進兒童的身心發展,培養兒童的天性,即讓兒童過兒童的生活。他主張「從兒童之中去發現兒童」,認為兒童時期是具有其絕對的價值和意義。他反對用各種枷鎖束縛兒童,妨礙兒童自然本性的發展,希望讓每一種年齡的人都得到幸福。

  讓兒童過真正的兒童生活,這就是盧梭的根本立場,也是他獨特的教育學說的重要原則。那麼,怎樣才能使兒童能夠過上兒童的生活?如何才能使其自然地發展呢?為此,盧梭又提出了「直觀教育」的理論。

  所謂直觀教育,就是直接觀察,使兒童對事物的觀念與符號一致起來。他認為兒童的身心發展,12歲以前他們的知識只限於感覺範圍,還沒有悟性;12歲以後才有理性的發揮。他強調要讓兒童從客觀事物去認識事物,如果事物超出兒童的認識能力,或者語言與觀念互相矛盾,則對兒童毫無意義。他的直觀教育的目的在於使兒童的觀念與符號認識一致,用具體事實去教導兒童,使外部知識和兒童內在的認識能力完全一致。盧梭認為應按照兒童身心的發展而採取適當的教育方式,避免超出兒童的認識能力。按照他的說法,歷史是因果關係,兒童無法瞭解,如果學習歷史,只不過學到一些空洞的術語。他認為只有《魯濱遜漂流記》是實施兒童教育最理想的教材。他說:「兒童教育並不是要讀文學書籍,而是要讀自然書籍。」

  閱讀自然書籍就是通過事物去瞭解外部知識,而不是以抽象的文字、語言去獲得知識。

  盧梭在《愛彌兒》中,充分闡述了他那獨特而自由的教育思想,這本書被譽為兒童教育的經典著作。

  不但對後來的教育學說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且其民主自由的思想也成為法國大革命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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