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盧梭 | 上頁 下頁 |
三八 |
|
從1898至1911年,四部盧梭著作漢譯本在國內出版(或在日本出版傳到國內),即《社會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和《論科學與藝術》。後三部均發表在雜誌上,而《社會契約論》不但在雜誌上多次刊載,還兩次出版了單行本。四部著作都只是節譯本,但《社會契約論》翻譯的部分最多,已接近足本。民約論因而在晚清知識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如黃興(1874—1916)1899年在兩湖書院讀書時購到《民約通義》,「革命思想遂萌芽腦蒂中矣」①。此一時期關於盧梭的專論也出現了。梁啟超編譯的《盧梭學案》刊載在1901年的《清議報》上。1904年的《教育世界》雜誌又刊出了王國維的《法國教育大家盧梭傳》,而劉師培用民約論詮釋傳統典籍的《中國民約精義》也在這一年問世。 ①毛注青,《黃興年譜》,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第15頁。轉引自《影響中國近代社會的一百種譯作》,第136頁。 除了這些學術著述,盧梭形象大量出現在政論、小說、詩歌中,鄒容的《革命軍》、懷仁的《盧梭魂》、柳亞子的《放歌》、蔣智由的《盧騷》等都以盧梭的民權思想貫穿全篇,塑造了鮮明的盧梭形象。 譯本時期與前譯本時期相比,盧梭更頻繁地出現在晚清文人筆下,民權、民約、自由、平等這些概念被知識界普遍採用。 通過上面對盧梭思想在中國傳播過程的簡略分析,我們已瞭解了知識界譯介盧梭的大致情況,下面,我們將探討盧梭形象在晚清知識界的顯現情況及其特徵。 3.盧梭幻象及其特徵 晚清的大量遊記、隨筆、小說、詩歌、政論等文獻材料,為我們留下了盧梭對知識界影響的痕跡,循著這些痕跡,我們可以大致勾勒出晚清知識界所塑造的盧梭形象。 (一)儒者——本土化的盧梭 早期出現在文人筆下的盧梭形象與政教倫理相關。郭嵩燾光緒四年四月初三(1878)的日記中記道: 法人百年前有名華爾得爾者,著書駁斥教士。時教主之權方盛,欲以罪加之,華爾得爾聞而逃去,已而卒,教主乃焚其屍,當風揚塵。同時有樂蘇者,持論亦同,皆為教士所深嫉①。 ①郭嵩燾《郭嵩燾日記》第3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第495頁。 盧梭(樂蘇)在這裡與伏爾泰(華爾得爾)一樣,是反教會的「著書」者。郭嵩燾是洋務運動中少數意識到西方政體可資清政府借鑒的開明人物之一,所以他的日記很關注英、法的歷史、風俗、政治、教化。同時他又是一個典型的、深受儒家思想薰陶的讀書人。伏爾泰和盧梭因著書而獲罪,在他心目中,自有一種認同感。不久以前,他的《使西紀程》就因有美化西方政教倫理之嫌而禁止刊行,最終他本人也被免去了出使英法欽差大臣的職務①。在郭嵩燾之後,王韜編的《重訂法國志略》把盧梭列為「名賢先哲」。書中寫道:「如羅蘇者,著書專述其生平所獨得之創見,士大夫所刊諸書,四方爭傳,王侯貴人,專門名家,皆專尊崇其書,以先見為快。②」用名賢先哲來界定盧梭,賦予了盧梭一個傳統的身份,其內涵對於知識界而言,具有相當豐富的儒家意味。儘管《重訂法國志略》是依據日本高橋二郎譯的《法蘭西志》編寫的,但「名賢先哲」的傳統身份卻完全是中國式的。 ①參見王闓運《湘綺樓日記》(1),光緒三年六月十二日,「有詔申斥郭嵩燾,毀其〈使西紀程〉板」《中國史學叢書》之4,學生書局,1985,第182頁。 ②王韜《重訂法國志略》第5卷,光緒庚寅(1890)仲春淞隱廬刊本。 1895年出版的《泰西新史攬要》對盧梭的生平、著述作了較為詳細的介紹,稱盧梭為「才智之士」,其理論為「治國養民之法」。這類譯法符合晚清知識界的習慣,便於讀者理解③。《泰西新史攬要》發行了上百萬部。上至督撫大員,下至普通士人,此書有相當多的讀者。書中對盧梭形象符合傳統習慣的定位,廣泛地影響了知識界。直到1900年以後,由於受到日譯的影響,對盧梭「哲學大家」、「民權主義大家」這樣的稱呼,才開始在知識界流行開來。 ③參見熊月之《西學東漸與晚清社會》,第103頁。 進入盧梭思想傳播的譯本時期,民約論已為知識界所共知,對盧梭的描述頻頻出現在各種文體的著作中。《浙江潮》第四期(1903)刊登了一部署名蕊卿的小說《血痕花》,其中對盧梭的描寫很是生動具體:「只見那邊來了一位儒者,目光奕奕,丰采翩翩,雖是衣衫藍縷,卻早滿面露出一段豪俠的精神來」,盧梭這個異國形象成了一位中國式的儒者,操著漢語,參與中國的事務,如他評論道:「如今你們這老大帝國,昏昏君相,蹂躪民權,通國之人,大家甘心替奴隸做奴隸罷了,至於女權兩字,兩萬萬女子的腦筋中,影兒也沒有見過,教他從哪裡生出些智慧來呀。②」這段文字使我們看到晚清時期,理解基於異質文化傳統的盧梭思想,仍需要借助於知識界的想像。對於知識界的大多數人而言,西方的文化背景還是相當模糊的,他們只能在固有文化根基上來讀解盧梭。古文經學派的學者劉師培(1884—1919)的這種嘗試具有典型性。當時,年輕的劉師培思想激烈,自稱「激烈派第一人」③,他試圖將盧梭的民約論納入儒學傳統的軌道,用民約論來詮釋儒家經典。1904年,他在《中國民約精義》中徵引數十種典籍,論證民約思想也正是我國聖賢所真正倡導的精神,如他針對《詩·大雅·板》中「先民有言,詢於芻蕘」所作的按語為:「觀民約論,以公意為立國之本,則太師之陳詩,詎非國家之重務哉?後世以降,若少陵(新安吏)諸什、香山(秦中吟)諸篇,皆有合於觀風問俗之言旨,故詩即一代之史也,此古人所以聞詩知政也。①」這種議論,不免有所附會,但有意無意之間,作者已讓盧梭的民約論與儒家思想相互混融,難辨彼此②。劉氏為《史記》所作的按語即為「隱寓民約之意」,而對黃宗羲的解說則是「其學術思想與盧梭同」③。盧梭在劉師培筆下,由一個異國人,過渡成一位可與聖賢並列的儒家學者。 ②《浙江潮》第4期,載《中華民國史料叢編》,1983,第140頁。 ③參見李妙根,《劉師培論學論政》前言,復旦大學出版社,1990,第3頁。 ①劉師培《中國民約精義》,載《劉申叔先生遺書》第16冊,第1卷,第3頁。 ②見上,第2卷,第5頁。 ③見上,第3卷第8頁。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