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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盧梭也感到媽媽的去世也是不幸中的大幸,因為上天結束了她的不幸,這就免除了她再看到自己的那些被養育者的不幸慘相。盧梭自從到瑞士後就沒給她去過信,怕的是把自己的災難告訴她,會使她為自己傷心。他對媽媽的懷念是永遠銘記在心的,即使自己死後,也希望能在另一個世界裡看到她。在莫蒂埃,盧梭還和巴黎大主教進行著激烈的辯論,受到了普遍關注。畢蒙主教說盧梭在他的書中宣揚的是假道學,說他是一個自認為學識豐富而誤入歧途的人;一個在思想和行為上充滿矛盾的人;一個用繁雜的思想來曲解道德的人;一個自稱熱愛聖典但一味地標新立異的人;一個自吹熱愛隱居而又借此吸引他人注意的人;一個泯滅讀者道德觀念的人;一個主張人類社會平等又想將人類貶低到禽獸的地步的人。更嚴重的是,教皇還指控盧梭散佈色情,斥責《愛彌兒》是建立在無神論的思想基礎上的。

  對於這些指責,盧梭堅決加以反駁。他在十分困難的情況下發表了《致畢蒙主教書》。在這篇文章裡,盧梭闡明了自己的許多觀點。他寫道:

  閣下,我何必要對你多費唇舌呢?我們如何才能相互瞭解呢?我們倆之間究竟有些什麼誤解?我之所以答覆你,實在是你逼我這樣做的。

  我寫過各種題材的書和文章,我一直保持著我的原則,我的道德觀,我的信仰及戒律。而他們一味地反對我的書,更反對我。他們審判我書中的主題,我發表第一篇論文時,他們把我看成是一個充滿矛盾的人。我的《法國音樂書簡》問世後,我更被看成是國家的敵人,甚至被當作叛國賊。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發表後,我又被說成是無神論者,一個厭惡人類的人。在《新愛洛伊絲》出版後,我被看成是一個溫柔而老實的人。但現在,我在他們眼裡又成了一個頑固而瀆神的人了。

  在這篇文章裡,盧梭也毫不隱瞞自己的宗教觀,他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信仰:

  主教閣下:我是個天主教徒,一個誠摯的教徒,遵從聖經福音的信條。我是個教徒,但並不是牧師的信徒,而是耶穌基督的信徒。我所堅信的天主並不要求深入討論福音信條,而注重切身實行;他要求弟子信仰能使人類行善的事物,他告訴我們只要去愛自己的兄弟就是履行了信條。

  但是,那些缺乏正義的教士,霸佔職權,成為我宗教上的裁判者,而且告訴我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他們的優越權利決不會影響我的原則,他們無法使我說出我不願意說的話。如果我的真誠觸怒了他們,他們就會想辦法將我摒棄於教堂之外,我並不畏懼他們的威脅,因為他們無權判決我。

  我發現宗教和政治都有缺陷,我關心這件事是因為政府中的罪惡只會使平民遭殃,但是良知上的錯誤將使道德淪喪到何等地步呢?

  每一個派系都在殘害他的兄弟、同胞,所有教會派別都以人的鮮血祭祀上帝,這種矛盾現象是如何產生的呢?但是,他們的確存在於我們社會中,如果有人想改良這種情形也算是罪惡嗎?

  這篇長達一百五十多頁的《致畢蒙主教書》,於1763年交付出版。但出版後盧梭又受到了激烈的批評,日內瓦人的攻擊尤為猛烈。隨後,日內瓦當局還正式廢除了盧梭的永久公民權,其態度之冷酷,和盧梭先前寫的申明放棄公民權的信中所表露的對於故鄉的感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日內瓦對他發出通緝令之後,盧梭仍然對自己的祖國懷著希望。他認為,日內瓦的宗教界,至少是公民和市民,對通緝他的那道命令裡違反教會法的地方會提出抗議的。但等了一年多沒有任何反應,盧梭深感失望,覺得自己的同胞拋棄了他,於是作出相應的決定:聲明放棄日內瓦公民權,也就是放棄他那個忘恩負義的祖國。回首往事,他曾努力為自己的祖國爭光,但得到的報答竟是下令通緝!連宗教界和市民們也不出來說句公道話。想到這些,盧梭毅然給當年的首席執行委員寫了一封信,正式申明放棄公民權。不過信的措詞很溫和,結尾還為日內瓦的公民而祝福。

  盧梭的這封信提醒了日內瓦公民們起來保護盧梭也是保護自己的權利,他們向議會提交了意見書。有法國政府做後臺的議會拒絕了公民們的要求,矛盾變得尖銳了,由此產生了許多小冊子。由檢察長特龍香撰寫的《鄉間來信》就在這時發表了。這是一部袒護議會的作品,寫得十分巧妙,使國民代表派(代表公民意見的)無力辯駁。大家希望盧梭出來和特龍香對壘。盧梭在他的舊同胞的催促下開始著手批駁《鄉間來信》。不過他這次非常謹慎,他正在寫作駁斥《鄉間來信》的《山中來信》,在與國民代表派的首領會晤時都沒有披露,怕走漏了風聲付印時會出現障礙。

  《山中來信》發表後,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文中不僅批駁了所謂「君主專制政體的重要性」,還批駁了日內瓦民事法庭對他的判決。日內瓦的小議會針對盧梭的作品發表了一個宣言,聲稱這部作品是瀆神的異端邪說,要由劊子手拿去燒毀,不要說答覆了,就連提到它都會感到丟臉。其實他們無法駁倒《山中來信》,不得不裝出惱怒萬分的樣子而不予回答。糟糕的是,日內瓦的國民代表們看到小議會的那個宣言後,不僅沒有提出申訴,反而按照宣言給他們指出的路子走,連為《山中來信》說句公道話的勇氣都沒有。巴黎當局下令將此書燒掉。

  這種風潮不久就波及到了訥沙泰爾,不明真相的人們聽說盧梭膽敢瀆神,便對他產生了激憤的情緒,後來甚至發展到瘋狂的程度。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對盧梭進行侮辱,即使是那些曾得到過盧梭慷慨救濟的窮人,也因聽說盧梭對他們的信仰不恭而反目為仇。

  當地教會的一些牧師也起來反對盧梭,有的不准他去領聖餐,有的策動教會開除他,還策動民眾起來和他作對。於是,在宣教的講壇上,他被宣佈為反基督的人;在民間,他被當作妖巫來驅趕。他的亞美尼亞服裝恰成了辨識的標誌,走到哪裡他的四周都會傳出叱駡之聲,還不時有小石頭拋來,在這種情況下,盧梭也不示弱,他仍然穿著亞美尼亞長袍出來散步。有好幾次他從人家屋前走過,就聽裡面有人說:「把我的槍拿來,讓我給他一槍。」當然這只是一種恫嚇,並沒有真正開槍。這時,盧梭在蒙莫朗西的鄰居、房主的女兒韋爾德蘭夫人來看望盧梭。這使盧梭很感動,因為他當時所處的環境急需友誼的安慰和支持。

  他們一起散步的時候,韋爾德蘭夫人感到了盧梭所受的敵視,晚上還親眼目睹了他的住宅受到的騷擾。於是她建議盧梭去英國居住,還願意把她的朋友、哲學家休謨先生介紹給他。盧梭早已對休謨有敬慕之情。當時休謨在法國也很有名,通過別人的介紹和閱讀他的著作,盧梭感到休謨有徹底的共和主義精神,並極為欽佩他的道德和天才。加上以前就有個朋友勸他到英國去,希望結識休謨並博得他的友誼,使得盧梭增強了去英國的念頭。而休謨也已知道了盧梭,韋爾德蘭夫人向盧梭講了他如何切盼盧梭前去,以能在英國對他盡地主之誼。盧梭就把進一步聯繫的事宜託付給韋爾德蘭夫人了。1765年初,一本名為《公民的感情》的書出現在市面上。該書極力抨擊盧梭的人格、思想以及他的道德觀,充滿了惡毒的誹謗,尤其在他將子女遺棄在孤兒院的事情上大作文章,並極力證明他不是基督徒。這本書風靡了日內瓦,莫蒂埃的反應就更加強烈了。當地民眾對盧梭的敵視猶如火上加油,對盧梭的騷擾日甚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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