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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移民之家

  1.祖孫同名

  1809年2月12日的星期天淩晨,在美國肯塔基州哈丁縣的霍詹維爾附近的一幢小木屋裡,一位助產婆正忙著為呻吟中的產婦南希·漢克斯接生嬰兒。小木屋的四周,是雜草蔓生、空曠淒清的荒野。在那位年輕母親的一陣陣哀嚎聲中,一個男嬰終於順利地來到了人間。他就是52年後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十六任總統的亞伯拉罕·林肯。

  1776年,當英屬美洲13個殖民地向全世界宣佈《獨立宣言》時,在北美弗吉尼亞州的羅金漢縣居住著一位民兵上尉,他的名字叫亞伯拉罕·林肯。他,就是林肯總統的祖父。他的父親叫約翰·林肯,在這片原屬印第安人世代繁衍生息的處女地上,擁有一個面積為210英畝的農場。父親去世後,亞伯拉罕·林肯便繼承了這份遺產,與來此定居的歐洲移民一道披荊斬棘,將這片荒原開發成青山綠坡。

  亞伯拉罕·林肯一家七口人:妻子巴舍巴·郝林,兩個女兒瑪麗和南希,三個兒子莫迪凱、喬塞亞和托馬斯。全家人和衷共濟,辛勤勞作,生活倒也過得可以。

  亞伯拉罕·林肯有個叫但尼爾·布恩的好友,喜愛去肯塔基州旅遊。

  肯塔基州與弗吉尼亞州毗鄰,那裡沃野待發,樹木成片,飛禽走獸,所在皆是。每次布恩從肯塔基州回來,總要向好友大談特談那裡的自然風光和流油的黑土地。那裡地價低廉,每一英畝僅合40美分。這對以務農為業的亞伯拉罕·林肯說來,不啻是個極大的誘惑。

  為了另辟伊甸樂園,圓好淘金夢,亞伯拉罕·林肯于1782年毅然變賣弗吉尼亞州霍詹維爾的父傳農場,舉家往肯塔基州搬遷。他們沿著早期美國人西移的主要通道——荒僻小徑,穿過坎伯蘭山口,往北再往西,直達肯塔基州的格林河畔,開始在新的土地上定居,同時申請購買了兩千多英畝的土地。

  兒女們紛紛長大,慢慢分居異爨。亞伯拉罕·林肯的第三個兒子托馬斯·林肯常住肯塔基州的華盛頓縣,給人當雇工,做木匠,在州屬民兵隊服役,一度擔任過坎伯蘭縣的警察。

  1803年,托馬斯·林肯在肯塔基州哈丁縣的米爾河畔購置了一塊面積238英畝的地產。在辛勤耕作的同時,他還做了點小買賣,往返哈丁縣和新奧爾良販運貨物。

  1806年6月12日,托馬斯·林肯28歲時,與華盛頓縣22歲的南希·漢克斯結婚。婚後,托馬斯·林肯以作木匠活為生。翌年,他們生下了第一個孩子,取名為薩拉。

  1808年5月,托馬斯·林肯夫婦帶著女兒薩拉從哈丁縣的米爾河畔搬到霍詹維爾附近的諾林河南汊口。他們在那裡的森林區採伐了一批圓木,蓋起了一棟只有一間房屋和一扇木窗的小木屋,地面是夯實的泥土,煙囪用粘土砌就。托馬斯·林肯既幹農活,又做木工,勉強糊口。

  1809年2月12日,南希·漢克斯正是在這棟小木屋裡生下了未來第十六任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一個和他的祖父同名的嬰兒。

  2.移民之家的艱辛

  若說亞伯拉罕·林肯一家是跟隨著美國邊界向西擴延的典型移民家庭,是一點也不過分的。1637年,這個家庭的祖先塞繆爾·林肯最初從大西洋彼岸的英國來到北美洲東部的馬薩諸塞州定居;到美國革命時,林肯一家又搬遷到了弗吉尼亞州;1782年,他們踏著荒僻小徑又進入了美國中部的肯塔基州;以後輾轉遷徙,在該州哈丁縣的霍詹維爾附近定居,1809年生下了亞伯拉罕·林肯;1830年,小林肯剛滿21歲時,他們又再次轉徙到了美國中西部的伊利諾伊州的梅肯縣。

  在此之前的1811年春,那時小林肯年僅2歲,父親在霍詹維爾東北10英里處的諾布河畔買下了一塊230英畝的土地棲身。那裡的土壤肥沃,移民也較多。托馬斯·林肯新蓋的小木屋附近有一條著名的坎伯蘭小道,溝通路易斯維爾和納什維爾兩大城市。小道上通行著滿載移民的帶篷大車,還有沿途叫賣的小販、徒步跋涉的大群奴隸、高踞馬背的監工或奴隸販子,以及端坐豪華馬車去路易斯維爾開會的州議員或國會議員。

  小林肯就是在諾布河農場逐漸長大成人的。他在那裡學會了走路和說話,稍大一點,又學會了做日常零活,諸如劈柴、提水、送信、除灰、鋤草等。勞動時,小小的嫩手經常磨出一個個大小不等的水泡。早年的艱苦農活,鑄就了他那剛毅頑強、不畏困難的鐵人性格。而諾布河畔這個在群山深谷環抱中的農場和那簡陋的小木屋,也就成了亞伯拉罕·林肯記憶中的第一個家庭。在成年以前,他幾乎沒有享受過任何文明社會的生活。

  19世紀在北美邊疆區居住著成千上萬個像林肯一家似的拓荒者。他們長年累月與荒蕪的大自然和窮困的生活作不懈的鬥爭。他們到處漂泊,四海為家,隨遇而安,冬天不忍饑挨餓、不受凍遇寒就算是萬幸的了。林肯家族就是這種典型的拓荒群氓。從塞繆爾·林肯到約翰·林肯,一直到亞伯拉罕·林肯,甚至托馬斯·林肯,這世代的林肯家族都是在胼手胝足中艱苦闖蕩過來的。傳到薩拉和小林肯這一代,情況開始有了點好轉,因為他們畢竟有個比較安定的生活,甚至還可以讀一點書了。

  在諾布河農場定居期間(1811—1816),每當家裡無須幹活時,小林肯便同大他兩歲的姐姐薩拉步行去四英里外的一個簡陋校舍上學。在那裡他們學習26個英文字母和10個阿拉伯數字。校舍其實是僅有一間泥土地面、獨門出入的圓木蓋的小房。頭一個教師是天主教徒,第二個教師曾當過小酒店的老闆。小林肯姐弟倆跟他們學習寫字,並從而養成愛練字的習慣。書法對小林肯具有特殊的魅力,沒有錢買紙筆,他就用木炭四處塗畫,在沙地和積雪上練,勤練苦練,最終練就了一手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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